他把手里的文件翻到第一页,又翻到最后一页,像是在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
一个女律师把文件抱在怀里,往后退了半步,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出一声短促的嗒。
一个男律师把手里的笔放下来,笔滚到桌子边缘掉在地上,他没有弯腰去捡。
所有人都知道这不可能。
词句不能单独归他人所有,这是常识,是写在每一本法律教科书第一章里的东西,是每一个法律系学生第一堂课就会学到的原则。
语言是公共资源,文字是全体使用者的共同财产,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可以将其据为己有。
元君子和姚淑女不在乎常识。
他们只在乎输赢。
起诉书递交上去的时候,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了很久。
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戴着细框眼镜,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低髻。
她把起诉书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翻了三遍。
第一遍看诉讼请求,第二遍看事实与理由,第三遍看证据清单。
她把起诉书合上放在桌面上,手指在封面上轻轻敲了两下,又翻开来看第四遍。
第四遍她看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像是想从那些黑纸白字里找出一个错别字。
她没有找到。
起诉书的格式没有问题,诉讼请求写得很清楚,事实与理由写得很充分,证据清单列得很完整。
她抬起头来看了看站在窗口外面的元君子和姚淑女,又低下头看了看那份起诉书,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拿起受理章,在立案通知书上盖了章。
章落下去的时候发出了一声轻响,那声响在安静的立案大厅里回荡了一下就散了。
开庭那天,法院外面围了很多人。
被告席上坐着几家麻辣烫店的老板。
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灰色的夹克,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头绞在一起,绞得指节发白。
他旁边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怀里抱着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里全是证据,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税务登记证,有十几年前开店时的照片,照片上她站在一间小小的铺面门口,招牌是手写的“小刘麻辣烫”,字迹歪歪扭扭,油漆已经斑驳。
再旁边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他开了大半辈子麻辣烫店,从路边摊干到有了自己的门面,他的手上有烫伤的疤,胳膊上有油溅的印子。
三个人坐在被告席上,看起来像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该出现在被告席上的人。
原告席上坐着元君子和姚淑女。
两个人穿着定制的深色西装,西装是前一天刚买的,袖口的标签还没来得及拆。
元君子的头发用水抹得服服帖帖,额前的呆毛终于被压下去了。
姚淑女化了淡妆,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口红,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身后站着四个律师,律师们手里各抱着一摞文件,文件摞得比他们的肩膀还高。
法官敲了法槌,宣布开庭。
原告律师站起来陈述诉讼请求。
他的声音洪亮而笃定,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像是把每一个字都在嘴里嚼过一遍才吐出来。
他说元姚麻辣烫是“麻辣烫”三个字的唯一合法商标持有者,所有其他使用“麻辣烫”字样的店家都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