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长家出来,宋知砚脑子里反复回响这赵婶说的话:
“打电话来的确实是小鱼他爹,说是爹吧,其实也没养过他。五六岁吧,小鱼就跟着师父过了,连过年都不来接的。”
“小鱼从小到大,吃的穿的上学用的,都是他师父供的,就这样,每年还要给他爹五百块钱,说是收徒费,不给就要把小鱼带走!”
“做爹妈的,居然还不知道小鱼的手机号!现在小鱼发达了,想找人都找不到,就天天往我们这打,真是哪来的脸哟!”
“不过小鱼可不像他那对没良心的爹妈,小鱼可知道感恩了!对他师父像亲爹一样,他师父出事那段时间,大家都说人救不回来了,赶紧从医院带回来,免得人财两空,可小鱼愣是凑了大价钱把人转到了什么临终关怀医院,说是就算要走,也要让师父舒舒服服的走。唉,可惜人走得早,没享到福啊,真是好人没好报。”
“你可千万别和小鱼说他爹娘打电话来找他,他那爹娘就是吸血鬼,听了平白让他糟心。”
……
一阵惨烈的鸡鸣打断了宋知砚的思绪,他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小院外,往里看去,那只肥壮的公鸡已经被草绳绑着脚躺在地上扑腾,而祝余正在一旁磨刀霍霍,刀刃被磨得锃亮。
感受到宋知砚的注视,祝余抬起头看了过去,抬脸的瞬间他扬起了笑容,眼睛弯弯,露出一对小梨涡:“回来啦。”他歪了歪脑袋,看着宋知砚手里的两个苞米露出疑惑的神色,“炖盅……呢?”
宋知砚安静地看着祝余。
祝余的的眼睛是一双杏眼,明亮有神,像是落满了星星,笑起来的时候会弯成新月,而他总是笑着,好像无忧无虑的,就算是当年被网暴也没有把他击溃,顶多就是委屈巴巴来一句“我看不了这个”。
谁能知道,这样开朗的一个人,原来也活在一团乱麻里。
“宋老板……宋老板?”
在祝余的呼唤中,宋知砚回过神来,佯装无事发生的举起了手里的苞米:“赵婶给的,让我们晚饭去她们家吃,还说……”他勾了勾唇,“你的厨艺很一般。”
祝余瞪圆了眼睛,不满地鼓了鼓腮帮子:“赵婶也太不给我面子了,不过既然这样……”
他拿着刀朝着一旁已经摆烂的鸡伸了过去,引得大公鸡一阵扑腾和嘶鸣,不过祝余一把抓住了它的爪子,另一手轻轻一用力,割断了绑着鸡爪的草绳。
“恭喜你,赢得了复活甲一套,玩儿去吧。”他手一扬,把大公鸡扔了出去,大公鸡顺势扑腾起了翅膀,起起落落地狂奔而去。
祝余收起了磨刀石和刀,溜溜达达走到宋知砚身边接过一根苞米啃了一口,然后幸福地眯起了眼:“好甜,你也快尝尝。”
在祝余的推荐下,宋知砚拨开了苞米皮,然后就看见他那看着匀称饱满的苞米顶端正蜷着一只小肉虫。
宋知砚:“……”
“噗。”祝余一把捂住嘴忍住笑,轻咳两声佯装正经地说,“高蛋白,特别好。”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话语的真实性,他还竖起了拇指。
晚饭前,宋知砚的保镖把宋知砚的行李送到了,宋知砚给他放了个假,让他十天后再来接他,随后,宋知砚跟着祝余去整理了自己住的屋子,就在祝余隔壁,是从前祝余住的,而祝余则住到了从前他师父住的那间房里。
屋子不大,但很干净,朝向也很好,阳光可以照进窗户,落在木地板上,显得很温暖,没有床,而是有一张炕,但现在这天气还用不上,炕上有一个小炕桌,桌子旁叠着米白搭鹅黄的四件套,被套上还绣着一只蓝色的小鱼。
收拾好屋子,祝余和宋知砚就去了村长家。
来到小院外,祝余一边推开篱笆门走进院子一边喊:“赵婶,我们来啦!”
宋知砚这才明白赵婶见到他时说的那句“我就说是谁这么客气”,原来不是客套的说辞,而是真的在形容一个事实,在这样的村子里,找人是可以直接进门的。
“来了啊,快去客厅里坐吧!”
听到屋里传来的招呼声,祝余拉着宋知砚熟门熟路地进了客厅:“我们这大部分人家吃饭一般都直接上炕,也就村长这,因为偶尔要招待上头来的领导,这才搞了个饭桌。”
桌上已经摆着些做好的菜,锅包肉,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盘小凉菜。
祝余闻了闻,眼睛亮晶晶地:“好香,赵婶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赵婶正端着大盆从门口走进来,一听祝余的话,乐得眉开眼笑的:“快来尝尝,刚出锅的大鱼,你叔昨天去溪里捞的,有将近三斤重呢,一直养在盆里,刚杀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可鲜了。”
祝余拿起筷子夹了块鱼肉递到宋知砚嘴边:“尝尝,铁锅炖溪鱼,你平时应该挺少吃这样粗犷的做法吧?”
宋知砚微微往后避了避:“主人还没上桌……”
“没事没事,”赵婶摆摆手,笑呵呵地说,“哪儿有那么多讲究,小鱼以前别说上桌了,直接守在灶边吃!”
“赵婶!不带揭短的啊!”祝余的小脸皱成了一团,气呼呼地说。
可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撒娇。
宋知砚看得有些发愣。
明明只是街坊邻居,可这样的相处模式,却分明比某些家庭还要亲密温暖。
他张开口,吃下了祝余锲而不舍递到他嘴边的鱼肉,刚出锅的鱼热腾腾的,一点腥味都没有,而且虽然调料下的不少,但并没有掩盖鱼肉本身的鲜甜。
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宋知砚日常的饮食习惯,可意外的,宋知砚很喜欢。
“怎么样?好吃吧?”明明不是他下的厨,可祝余的表情却骄傲得像是他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