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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4致敬(第6页)

他距离这群人这样遥远。

他一直趴在吧台上,也不出声,仿佛睡着了。

但是,其实他还是在说话,一直说,一直说,哪怕周围的人走干净了,没有人在意他喜欢的人到底怎麽了,他还在喃喃地说话。

“不行,不能给你们看。他那麽好,你们看到了,喜欢了,抢走了怎麽办。”

“我没有喝醉。”

他认真地说。

“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声音特别小,可是想让全世界都知道。

“我特别特别喜欢他。”

“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我把一辈子的好运气都用上了,踩狗屎了,才遇上的!”

“遇见他以後我的人生简直开了挂!我有了户籍注册表!我还能去考大学!”

他突然开心道:“我每天都好好学习,学了好几年了,法律,科学,历史,你们知道直布罗陀是哪里的属地吗?我知道!沃特玛都知道!”

“你们都比不上他!”

“我特别特别喜欢他,特别喜欢他。”

“非常!特别!很!极其!喜欢他!我想跟他过一辈子!”

“买特别好看的衣服!他穿什麽都好看,那就买贵的吧。”

“想带他去拉斯小镇私奔!”

“我遇到他的时候,其实我心情特别不好。”闻命苦恼地皱起眉头,“我感觉我最丑的时候都让他看见了。可是他不嫌弃我。他说祝我好运。他怎麽那麽傻,我这种人,怎麽可能有好运气。”

“他遇上我,才是倒大霉了吧。但是他特别傻,他说我是个好人。那我没办法,为了不让他失望,只能努力做个好人。万一我人很坏,他伤心了,最後心疼的,不还是我吗?他让桌角碰一下,我都浑身难受。我把所有伤人的东西,刀子,剪子,地上的电线,都给收起来了,他有时候真的是很不注意保护自己,简直让我不能理解,我总得好好看着,要不一不留神他就把自己伤着了。”

“但是他又特别好,吵架了也不乱发脾气,还总是讲道理。有时候讲着讲着把自己绕进去了,开始给我道歉,道歉还哭,跟个喷泉似的,最後又得让我哄。他特别死脑筋,一讲道理我就想笑,笑着笑着也忘了跟他生气了。就算还生气,他一哭我又没辙了。”

闻命盯着前方东倒西歪的酒杯,喃喃说:“就算我惹他生气,他也特别好哄。不管给他买什麽他都很开心,有时候就是嘴上哄哄他都很开心,那我更得做个好人,不能让他不开心。”

“其实我应该好好追人家,我还没追过人,不知道怎麽追,但是他心那麽软,应该会心疼我,实在不行我就卖卖惨,说不定就答应我了呢。”

“我一定会对他好的。很好很好的……”

“想给他做好吃的,想把他养的胖胖的,所以我要每天都努力工作,努力赚钱,这样他就可以吃的特别好。他最喜欢吃我做的饭了。你们都不知道,他嘴上不说,但是他心疼我,每次都让我跟他一起分着吃,搞个苹果也得掰开,把大的那块儿偷偷藏着留给我,每次都这样。说了也不听。其实我只要看着他好好吃饭,我就很幸福了。”

“要是没有後来的事,就好了。我其实真的,唉,就,反正发生了一些事,重来!我重新说吧,我不用他跟我过一辈子了。”

“我要的一点也不多,只要再让我见到他……只要能让我看着他,给他做顿饭吃,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能平平安安上他的学,好好找个工作,找个好人过日子的话……”

“是特别值得珍惜的人,所以我想他好好的,遇到的都是好人,别再出现什麽意外了,吃得饱,穿的暖,无忧无虑,一辈子开开心心的。”

小酒馆里已经散场了,冷冷清清的,闻命趴在吧台上睡,嘴里也不忘说梦话:“我好想他。”

*

那已经是恍如隔世的记忆了。

灯球在转动,嘈杂的小酒馆中,穿着夸张涂鸦t恤衫的人群舞动在一起,闪耀的霓虹灯照亮被酒水淋湿的土地。闻命避开火热砸过来的胸膛,移动着陷进硬邦邦的皮质海绵沙发垫里。

“喂?!帅哥?!喝酒吗?!”闻命擡起头,他昏昏沉沉,对上对方诧异的目光。

“我好想他。”闻命喃喃着说。

眼前一片色彩斑斓的光斑,摇滚电子音乐震耳欲聋,他的身前站了个人,表情奇怪地嘴巴一张一合,闻命皱眉,极力去分辨对方在说什麽。

“咦?”那人指着他亮晶晶的下巴夸张叫道,“你在哭吗?”

“我好想他。”

如同多年以前,他在热热闹闹的小酒馆和旅客聊天,又在夜深人静的凌晨,漫漫长夜里的极光之下,忽然掩面痛哭。

年少的人啊,总是多感伤,没有办法承受太多的遗憾,感觉一生一世也就那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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