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妖又道:“天有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人有命里劫数,百般难渡。你今日豪言除妖,却遇上我们几个,被杀了锐气。岂不是你自讨的报应?”
清台无言以对,只恨自己太过天真,遭人算计。
猴妖看着手里的尤物,忽动了心念,将手指去那汗津津的脚心画圈,说道:“既是你有此劫数,你早该认命。把你好玩的地方奉献出来。再把她的妙处同我讲一讲。”
清台当即抖起来,齿关难合,咯咯笑。
虽是那脚算不得娇嫩玉足,但神经密集,人人俱同,如何能挨受?
直痒得花枝乱颤。
猴妖道:“你这里也不错嘛,不若再玩玩这里?上身让给大哥罢了。”
清台暗想:“若是他们上下一起夹攻我,我命休矣。倒不如转移给沈姑娘。沈姑娘和我相处不多,但我久见她那副自强模样,好像什么都不怕,应当是不会像小女孩般怕痒。”
便说道:“你不要玩我脚了,我脚生得丑,你玩她罢……你看她的脚多好看,你玩她去罢!”
猴妖咂咂嘴,指尖一转,却插进清台脚趾缝里穿梭,激得汗珠乱溅,臭气横飞。
清台尖叫着,缩腿就躲,然而猴妖把得极牢,那脚终究只能乖乖受刑。
清台尚不知缘由,还当猴妖在罚她,挣扎道:“我没撒谎,她脚真的比我好看啊……她……噫嘻嘻……痒……别弄……嘻嘻嘻痒啊……不骗你,你倒看看……嘻嘻嘻别!我怕痒……求你……求你别……”
猴妖道:“那你保证她也跟你一样好玩么?”
清台忙道:“嗯!保证……我保证……”
猴妖道:“若她无趣,我加倍玩你,如何?”
清台喘口气,想了想道:“我不敢说绝对的话,但有你这般精力和造诣,应该没有哪个女子会让你觉得无趣……脚又极是隐秘的地方,平日里总遮遮掩掩,骤然被这么玩,相信没人受得了。”
猴妖哈哈大笑,这才放了清台,转而拎起飞霜的脚端量。
清台愧想道:“沈姑娘,对不起了。”
猴妖见飞霜那脚,果然是玉骨冰肌,天生尤物。
虽是脚背薄瘦,青筋如翡,却并不生硬,反倒是柔软似缎。
脚趾纤长,齐而合拢,脚掌紧并,凸而上扬,脚心娇藏,凹而聚润,脚跟浑圆,滑而流光。
那脚如此之完美,若非此刻正散着气味,简直让人疑觉画中仙子降世。
相比清台的,确实胜出远矣。盖因飞霜旅行,多骑马乘车,少有腿脚之劳。又因修炼的丹火旺盛,脚汗毕出,闷在鞋里便是滋润效果。
猴妖托起她脚,忍不禁将鼻子沿着脚底嗅闻。
从下而上,初是芳香,如雨浇青草,再是肉香,如醋溜白条,后是辣香,如拌炒荤物。
正停在脚趾处,气味最浓烈,氤氲的汗雾从红润的趾缝间飘出,拂过晶莹肤表,带动粒粒走珠,自纵横的纹路上翻越。
一种既精致又肆意,既梦幻又真实的感觉混合相融。
猴妖难以按捺,看也不够,甚至想舔,毕竟这样的鲜活玉足就在面前。但它刚刚吐出舌尖,就听得飞霜轻咛一声,竟而悠悠醒转。
旁观的狼妖大为诧异,对猴妖道:“猴子,且放开。”
猴妖不解道:“怎么?”
狼妖道:“我分明未施清醒咒,她如何醒了?”
猴妖瞧了飞霜一眼,见她眉头紧蹙,脸颊抖动,一副迷乱的模样,道:“或不是醒了,而是梦呓。”
狼妖道:“怪哉,怪哉。我这药用过百次,未遇提前醒觉者。”
猴妖神色微顿,忽的笑道:“我明白啦,她一定是被臭脚熏上头啦!你那百次,也没有一次像这般脚臭的。”
转对清台道:“你说对罢?小雏儿。”
清台听了,羞赧万分,只恨不能钻地。
狼妖道:“猴子,你且试探一番,以观她状况。”
猴妖道:“得嘞,那我奉命用刑啦!”
将个毛手,径直放上飞霜脚底,随意游走。
只过了片刻,飞霜喘声变大,像喉咙里吞着一只蜜蜂似的,嗡嗡作响。
继而毛手又将整个脚底贴住,上下抚摸,飞霜喘声又变得粗了。
最后毛手勾起指尖,以五路犁耙略微一扒,飞霜当即叫出声,唇齿惊颤,打了个寒噤。
猴妖道:“小美人儿,你醒了。”
但见飞霜辗转反侧,是个慌张的样子,眼皮仍旧闭着,神色复杂。猴妖瞧着奇异,便向狼妖,狼妖也是沉默,冷眼旁观。
——看官都知,飞霜虽然眼盲,但修得心眼法门,可窥他人灵魂善恶。
故而在飞霜世界里,逢人皆是漂浮半空的游荡火苗,是为心脏部位也。
此刻也不例外,飞霜一扫便知,自己已进妖窝,床边众妖,俱个心火乌黑,烧身燎,正层层包围着,处境危急。
狼妖尚在狐疑,猴妖惊道:“不可思议,这居然是个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