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部队里那些娶了媳妇的老兵们都说,女人的身子跟硬邦邦的臭男人是不一样的,只有真正抱过女人,才会知道,什麽叫做香香软软。
宋晞蓝的腰比江承霄想像中的要细很多,尽管天气冷穿得多,但他隔着衣服,还是能感受到那惊人的弧度。
女人的身体,果然很神奇。
宋晞蓝惊魂未定地站稳,发现烧鹅没事,松了一口气:「谢谢你啊!」
突然发现他居然一直搂着自已的腰不放,又着急了,跺脚:「你快放手啊!」
江承霄笑着松开了手:「烧鹅比人还重要?」
「那当然了。」宋晞蓝理所当然,又强调,「我跟你说了,这很好吃的。」
说完又警惕地看着他:「你想尝尝的话就自已拿。」
江承霄伸出双手给她看:「我不是故意耍流氓啊,我手脏。」
果然,他双手的手掌心都沾着黑色的机油:「刚刚路上遇见个小孩儿,自行车链条掉出来了,都快急哭了,我就顺手帮他修了修。「
很好,既表明了自已刚才不是故意耍流氓占她的便宜,又在无形中表现出自已乐於助人的高尚品德。
宋晞蓝为自已刚刚对他的误会有点不好意思:「那,你还要尝尝吗?」
「不用了。」江承霄说,「我下次再来买,对了,算上刚才,我算是帮了你两次了吧?」
「嗯,对呀!太……太谢谢你了。」宋晞蓝又有点发慌了,一般人这点忙帮了就帮了,自已说声谢谢,对方还要反过来说不用谢呢,这人怎麽还自已主动提出来了?该不是来要自已还债报恩了吧?
江承霄:「第一次就当是还了昨天晚上你给我饺子吃的恩情。」
「哦!」宋晞蓝应了声。
江承霄反而奇怪了:「你认出我了?」
「没,没认出。」宋晞蓝连忙说,要不是脑中的那些文字,她肯定是认不出来的,别说那张脸了,就是穿着打扮也是天差地别。
昨晚这人那件脏兮兮的破军大衣,也不知道在泥地里打过多少滚,真不怪她会把他当成老乞丐。
可今天他穿得那叫一个体面,挺拔的白衬衫,黑色长裤,裤缝笔直,铮亮的黑皮鞋,外面套着一件时髦又洋气的灰色羊绒大衣,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
往那儿一站,就有一种干部子弟或者是电影明星的气质。
听她这麽说,江承霄竟似有些失望地「噢」了一声:「我还以为我给你留下的印象挺深刻的呢!」
他自已对这姑娘的印象,倒真的是挺深刻的。
当时他刚下火车没多久,又累又饿,蹲坐在墙角,心头一阵迷惘,不知该何去何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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