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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6页)

说起来肉联厂的好东西可真不少,随随便便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就够她这个小饭店用了。

不管是猪头猪蹄猪内脏,哪怕是一条猪尾巴,在贺明珠手下都能变废为宝,成为店里的招牌菜。

可现在离中考不到半年时间,要是梁志胜没考上中专,只怕她要受粱父迁怒,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就要到此为止。

梁志胜能不能考上中专无所谓,但饭店生意的发展可不等人啊!

要是不趁着现在物资限制供应的窗口期把饭店招牌做起来,将来票证废止、全面放开供应,开饭店的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贺明珠的手艺再好,也会泯灭在众人之中。

她可不想模仿日本的寿司仙人,一辈子守着一家小店,还要自夸什么所谓的“工匠精神”。

窗口期不等人,钉牢肉联厂这条线就显得尤为重要。

贺明珠的要求听着有些奇怪,在场众人都忍不住侧目。

贺明国想说点什么,被贺明军拉住了。

他知道,自家妹子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她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孙向前敏锐地捕捉到关键词“中专”。

又是中专?

他探究地看向贺明珠,没说话,保持了可贵的沉默。

梁志胜一咬牙,先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应承下来:“行,我答应!”

中考是半年后的事,先把这顿饭混下来再说,就算他考不上,难不成贺明珠还能扣着他嗓子眼,让他把菜吐出来不成?

可没想到,贺明珠却说:“光答应可不够,从今以后,你和孙向前每天放学后都来这间饭店学习,我们仨组成学习小组,互帮互助互相学习,直到中考结束为止。”

梁志胜傻眼了:“……啊?”

孙向前也懵了:怎么这还有他的事儿?

第63章第63章好吃是第一要义!

冲刺中考学习小组的事就这么提上了议程。

之所以要把孙向前拉进来,主要是贺明珠觉得这孩子人品端方厚道,有他在,不至于传出什么她和梁志胜谈恋爱之类乱七八糟的绯闻。

苍天明鉴,她真的只是看中了肉联厂的猪头猪蹄猪尾巴,哦对了,还有猪心猪肺猪肝猪大肠。

总之,猪猪全身都是宝,她爱死猪猪了!

梁志胜自然是不愿意的。

可贺明珠她耍诈!

当梁志胜琢磨要找什么理由把这个所谓的“学习小组”搅黄了时,贺明珠施施然进了厨房,不多时,一道又一道的菜流水式地从后厨送到了桌上。

食材都是早就准备好的,烧火热锅,滑油快炒,几分钟就出锅上菜,端到桌上时还冒着腾腾热气。

猪肚鸡是做起来最费时间的,但贺明珠早早就将盛放猪肚鸡的砂锅放在炉子上小火慢炖,这会儿刚好可以端出上桌。

这道菜是广式名菜,一整只鸡去头去脚,囫囵个塞进猪肚中,加入红枣枸杞桂圆等辅材,撒白胡椒去腥提鲜,长时间的小火慢炖后,炖好的汤色白味浓,喝一口连眉毛都要鲜掉。

在这个交通和通讯不发达的年代,绝大部分乌城人从未去过广东,更别提尝过猪肚鸡。

对于普通人来说,粤菜是一个意味着遥远和昂贵的陌生词汇。

贺明军在广东混了大半年,很识货,一眼就认出盛在砂锅里的猪肚鸡是好东西,毫不客气拿起长柄勺,给自己和家人各盛一碗。

他先不急喝汤,筷子在碗里搅了搅,捞出斩成条的猪肚和撕成丝的鸡肉,尝了一口说:“炖入味了,又鲜又甜,明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听到二哥的话,贺小弟急急地往碗里吹了两口气,也不等汤凉下来,抄起小勺子就去舀汤喝。

喝完他砸吧砸吧小嘴,只觉得这是之前从来没尝过的味道,好喝得不知道要怎么形容,高兴地在地上蹦了两蹦。

“好喝!我喜欢!”

贺明国品品味儿,也不是说不好喝,就是太温和了,充满了南方柔婉和煦的腔调,不太适合他这种喜欢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北方汉子。

就像拿着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的关西大汉,你总不能指望他执红牙板来一曲柳三变的柔情小调。

贺明国嫌拿着勺子麻烦,捧起碗,一仰脖把汤喝了个干净。

他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但渐渐地,原本因为值班没吃饭而隐隐作痛的胃被一碗热汤安抚了下来,有种久违了的舒缓之感。

猪肚性味甘温,健脾和胃,鸡肉温中益气、养血补血,加上胡椒恰好有温中下气、和胃止呕的功效。当胃部因饥饿而痉挛抽痛时,一碗暖暖的猪肚鸡汤正好可以温补身体。

胃不疼了,贺明国这才品出猪肚鸡的好来。

他也不客气,抄起长柄勺,又给自己来了一碗。

这次没捞肉,只舀了奶白色的汤汁,上面点缀了几颗鲜红枸杞和大枣。

梁志胜眼巴巴看着贺家人喝汤,简直快急坏了。

怎么就没人让一让他这个客人呢?他脸上难道没写着“让我尝一口”吗?!

孙向前倒是被让了,这孩子还怪不好意思的,端起碗小小喝一口,夸道:“没想到贺同学不仅学习好,厨艺还这么好,果然厉害的人做什么都厉害。”

贺明军就爱听这话,笑容满面,满满地捞了一勺子猪肚鸡丝倒进孙向前的碗里。

梁志胜腆着脸凑上去:“哥,能不能让我也喝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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