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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玩的高兴吗?”奥尔加喜悦的迎接女儿。
“很高兴,瞧,我都晒黑啦!”娜塔莎爽朗的笑着回答。
奥尔加微笑,伸手摸了摸她手臂,又摸了摸她脸庞,“高兴就好。”至于晒黑了皮肤,嗨,这可是有钱人的标志外表之一,有钱有闲才能悠然度假晒黑皮肤,就连华尔街那些忙得没有时间度假的金融界人士,也要去晒晒美黑灯呢。
3个月的海上度假确实棒极了!母女俩3个月没见,但并没有失去联络,每天煲电话粥都是1小时起步,反正不差钱,当然想说多久说多久。奥尔加很好接受了女儿已经是个成年人的现状,娜塔莎也觉得母亲对她的关爱之情绝不是作假,而又很有分寸,相处起来十分愉快,因此对母亲的爱也与日俱增。
这样就是一个和谐有爱的完美家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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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轮之旅很有意思,见识了许多异国风情,增长见识,大有裨益,娜塔莎自觉跟那些富二代们的差距进一步缩短了。
不久便是预科班的结业典礼,是个小型的典礼,学生可以邀请亲属参加典礼。
娜塔莎也已经了解到,这种预科班本质就是大学新生名额预订,走个形式,没有毕业考试,也没有学分,开设了一些通识教育课程,正式入学后可以申请免修,只需参加考试,相当于美国高中开设的AP课程(AdvancedPlat),这样会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比较轻松一点。但大多数预科班学生都不是学习积极分子,娜塔莎缺课3个月,也就跟学分无缘了。
哥伦比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也早在1月底便寄到格林伍德家,大学允许入学后才选择专业,同时发来了厚厚一沓院系手册,以供新生参考。
娜塔莎对选择专业呈无所谓态度,最后选了美术史专业。富二代们多半选择这种“没用”的专业,是因为不需要考虑毕业后就业问题。
也是哦,娜塔莎想着还真是呢,已经出生在罗马了,还是把更有“钱途”的专业留给需要的人吧!
入学也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准备的,格林伍德家不差钱,因此早早便在哥大紧邻的上西区买了一套顶楼复式公寓,她不需要去住学校的宿舍。复式公寓也理所当然的很豪阔,楼下是功能区,餐厅客厅厨房客房书房等等;楼上居住区,大卧室大起居室,卧室带一个超大的阳台,起居室外面还有个更大的露台,也已经布置的极为舒适,有超大的遮阳伞,遮阳伞下面是一组沙发茶几,天气晴朗的时候斜倚松软沙发上,一边饮酒或是咖啡、一边欣赏蓝天白云或是下面的街景,想必也是极好的。
娜塔莎很满意这套公寓,超大超舒服,住着会很舒适,待客开派对也很不错,十分完美。
步入式衣柜也挂满了当季新衣,当然少不了各大品牌的定制时装,每一件都制作精细,很衬她这个美人儿。
她的审美也提高的很快,早已学会各种风格的搭配,无论是端庄淑女风格,还是青春校园风格都能hold住,时尚杂志更是敏锐的发现了她这个新时尚达人,即使她之前“消失”了3个月,回到纽约之后,立即又成了时尚杂志的常客。
哥哥亚历山大拍完上一部电影后,又展开了休息模式,整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洗漱之后跑来找她吃午餐。狗仔队早已掌握他的出行规律,不到中午便会到娜塔莎的上东区公寓楼下蹲点。
他经常穿得乱七八糟的出街,丝毫不在意破洞的牛仔裤和T恤,但他长得好看,就是皱巴巴的破烂T恤也一点儿都不会影响他的美貌,因此在许多人看来,他相当的率性,也很“接地气”。但对时尚圈来说,他不是个好的形象代言人,也只有什么颁奖典礼才能让他勉为其难的穿上品牌西装。
兄妹俩的穿衣风格很不搭,但又奇异的和谐,大概还是因为兄妹俩的颜值都很高,服饰只是陪衬。
阿德里安来的时候,便看到这样一幅场景:穿着洗得发白的长袖T恤的亚历山大不怎么有形象的歪在沙发上,牛仔裤膝盖上的破洞露出整个膝盖,看上去半个裤腿都岌岌可危;娜塔莎穿了一件露肩的可爱连身短裙,倚在哥哥的肩头,手里翻弄着什么。
听到有人走进来的脚步声,兄妹俩几乎同时抬头看过来,两双明亮的眼眸几乎一模一样。
他微笑,“在看什么呢?”
“我们刚拿回来定做的首饰。”娜塔莎晃了晃手里的天鹅绒首饰盒。
“是你在泰国买的那些宝石吗?”
“对。”
沙发前面的茶几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首饰盒,粗略一数,至少有几十个,也许上百个都有呢。他想着,果然女人都喜欢这些闪亮的小石头。
娜塔莎看上去也确实很高兴,“我已经看花了眼,每一件都很好看!”她右手腕上戴了好几条手链,左手腕则是好几只手镯,全都闪闪发亮,折射灯光。
看着很是暴发户,但放在她身上,显得如此自然洒脱,全然是女孩子的天真喜悦。
他态度自然坐在娜塔莎的另一边,随手拨弄了一下茶几上的首饰盒:放的十分凌乱,许多首饰盒没有盖上,因而许多宝石光芒四射。他对这些美丽的装饰物一直不太感兴趣,总觉得珠宝华服不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主义陷阱,可以有,但不是必需。但现在,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闪亮的小石头自有它的魅力,他这样的男人居然也会有点晃神。
——无他,实在是太美了!宝石从古到今一直深受欢迎不是没有理由的,多彩的宝石像是天上的星辰,哦不,星辰没有如此多姿的颜色。宝石……就像民间传说中的,是石中的精灵,是天与地的“气”的具象化体现。
这些首饰像是配套的,有好几条重工镶嵌的项圈,想必是在什么正式宴会上佩戴的;更多的是单独的首饰,戒指、手链、手镯多不胜数,每一件的造型都别致有趣。
他拿起一只衔尾蛇手镯,衔尾蛇手镯多是白金镶钻石,蛇眼镶嵌两颗红宝石,戴在手腕上,一抬手便是璀璨生辉的钻石光芒。这只衔尾蛇蛇身却是黄金,满镶绿宝石和钻石,蛇眼的两颗橄榄型鸽血红宝石大概有50分,红得耀眼。
与之配套的是一件同样黄金打造的衔尾蛇项圈,满镶绿宝石和钻石,蛇眼的两颗红宝石至少有70分,算不上很大,但颜色同样是鸽血红,红得惊人。
“好看吗?”娜塔莎问。
“很好看。”
“我也觉得很好看,但我不知道要搭配什么衣服或是礼服裙。”
“黑色总是没错。”他温柔的说。
“是呀,我这才发现为什么很多女人出席宴会总是穿黑色,黑色很好搭首饰。”
“不过是你的话,你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因为你本身就很美了。”
她果然更高兴了,扬起小脸,“说的是呢!”
亚历山大懒洋洋的笑了笑,没有打搅老友讨好妹妹。
“晚上有什么活动吗?”阿德里安笑问。
“没有。”亚历山大懒洋洋的回应。
“出去吃饭?”
“不。”亚历山大挑眉看他一眼,“或者你要是有什么好餐厅推荐。”
“让我先打电话订座。”他拿过一旁的电话机,打了好几个电话。
娜塔莎在一旁听着,这人可真有意思!他其实压根不知道餐厅的名字,于是打电话去问别人,一连问了好几个人,才拿到餐厅名字和电话,订了一张四人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