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三叔和三婶一人买了身衣服,一人一双胶鞋。
没买特别洋气的,就是常规的蓝棉布衣服,板板正正,是新的就行。
给丁大勇买了身仿军装,一双胶鞋。
另外的两个堂弟买的海魂衫、仿军装裤,两双胶鞋,除外还各买了一支斜挎包。
按说,光给三叔一家买不给二叔一家买不好看。
但原主在老家时二叔一家对原主也不好啊,拿她当个使唤丫头,二婶还不止一次当着原主的面骂她,光指使原主干活。
二叔家要孩子比丁志钢两口子早,家里的大儿子比原主还大三个多月,小时候光欺负原主,当着原主的面就说原主爸妈不要她了之类的。
要是没有家里大人教,小孩子能凭空说出这种话?
那时他们都不嫌不好看,自己考虑那个干啥?
原主性格绵软,她可是个爱憎分明的,这趟回去就是要改人设。
除了衣服,还买了两罐麦乳精、两斤桃酥,一斤鸡蛋糕。
刚把东西收拾好,系统提醒她有人敲门。
丁果一个激灵就闪了出去。
隔着一个院子加一个空间,她还真没听见。
一溜烟冲到门口把门拉开,就看到了裴澈那张脸。
气色比上午看起来要好一些了,最起码没有那么苍白了。
看来上午从墙头上栽下去还真摔得不轻。
都摔那样了,居然还想着送鲤鱼来道歉,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人品也不赖。
“丁同志!”
“裴同志,你这是……”
丁果明知故问。
帅哥是个讲究人儿,她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对方不可能不表示。
而她,也确实稀罕裴澈这份厨艺。
裴澈又将手里的食盒递了过去,笑道:“是丁同志太客气了,中午的鱼明明是我赔礼道歉的礼物,没想到丁同志又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天太热,肉不好保存,我做了一大份红烧肉,请丁同志也尝尝。”
怪不得进门时闻着那么香,原来做的是红烧肉啊。
“这怎么好意思呢……”
嘴上说着,手很实诚地接了过来。
“丁同志不用客气,我在家左右也无事,又喜欢厨艺,倒是要谢谢丁同志贡献的食材了。”裴澈笑起来很阳光,一双桃花眼微微弯着,比这四九城的景儿可要迷人多了。
丁果很想说,她还可以继续供应食材,但奈何脸皮没厚到那个程度,便大大方方道了谢,目送裴澈离开后关上了门,仔细插好,拎着食盒心情大好地回了主屋。
大约是怕她红烧肉吃多了腻,还拍了根黄瓜,拿蒜汁拌的,闻着就爽口。
依旧是压的结结实实的一大碗米饭。
丁果把饭菜摆上桌,嘴角的笑意还没压下去。
系统撇撇嘴,它就说,这宿主浑身竟心眼子。
算计着呢。
丁果才不管系统的腹诽,她夹起一块红烧肉。
肥瘦相间的肉块在筷子间颤颤巍巍,色泽红润油亮,丁果都不敢太用力,这肉炖的软烂,稍稍用力一夹就能断。
送入口中嚼了两下,满意地眯起眼睛,好吃,太好吃了!
比岳红梅的手艺好。
真的,她不否认岳红梅厨艺不错,但裴澈做的红烧肉真比岳红梅做的还好吃。
入口即化,肥的部分肥而不腻,瘦的部分瘦而不柴,外层的肉皮火候也刚刚好,有点弹牙,不会过分软烂,调味上咸甜适中,好吃的不得了。
估计是某家国营饭店的大厨。
丁果一口红烧肉一口米饭,再来口解腻的凉拌黄瓜,吃了个肚子滚圆。
“耗子,你们这事儿办的确实漂亮。”
不光给她平替了一套这么好的房子,还安排了一位那么好的邻居,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厨艺居然也这么好。
可惜了!
她脸皮再厚也不好天天蹭饭,明天不能再这么办了。
不过裴澈……
这人谁啊?
没记得书里有这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