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就看一眼?”
上一次最后的落款是情诗,他实在很想知道这次会是什么。
反反复复纠结了很久,最终化为嘴角一声浅浅的叹息:“算了。”
还是遵守约定吧。
为了控制住好奇心,路迦选择和自己签订契约,绝不提前揭秘。
契约结束,左手拍右手:“我真是个天才。”
之后半个月,一切都很顺利,只在一件事情上,出现了偏差。
就像制定学习计划时,热情无比洋溢,真正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
由于大部分时候,路迦看到有趣的东西,都是习惯性直接终端拍摄照片,实时传送给羽毛笔。
没多久,他就在海量工作日常中,忘记了写日记。
直到这一天,伯兰尼突然来访。后者在附近的安全区建传送阵,回程路上顺便过来看一眼路迦。
小聚片刻,分开时问:“东西呢?”
路迦疑惑眨眼。
“不是要托我带日记?”
月初,路迦拜托伯兰尼有空时,帮自己把交换日记带给羽毛笔。
“!!!”
看他瞳孔都快竖起来了,伯兰尼已经知道了答案。
当晚,室内灯火通明,新任魔王正在试图用一支笔,一盏灯,一个晚上创造奇迹。
伯兰尼整理账目,视线不时扫向对面,认真说:“我听说人类小孩有补作业的事情,但补日记的……”
世所罕见。
路迦埋头苦干,笔刷子都快要舞起来。
期间他不断上划终端的聊天记录,企图回忆当天发生了什么,语音转文字拓写。
最后还是伯兰尼实在看不下去,说:“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位确实很了解你。”
阿莱克斯送本子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种情况。路迦做事主打一个效率,让他慢下来持续做一件事,本来就不切实际。
何况又是在如此忙碌的时节。
“对啊。”路迦停笔琢磨着。
羽毛笔清楚自己的性格,不可能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所以为什么还是要求交换日记?
摒弃了最初的心虚,路迦的笔杆子无意识在腮帮上戳来戳去。
梨涡越陷越深之际,他忽然眼前一亮:“懂了!”
拿到了就得写,写不完的时候就要补……补不完的时候就要学会偷工减料。
日记包含很多种文体,可以写作文,也可以写诗句,歌词等等。
尤其是诗句,情意绵绵,还可独立成行,堪称水日记的绝佳方式。
了解是相互的。
羽毛笔了解路迦,后者亦然,稍微一点拨后,路迦几乎可以确定,对方想要的就是一首情诗。
可惜……提笔写了两句后,就宣布失败:“我实在是不擅长写诗。”
无论是过于迂回,还是过于暴烈的表达,都是他缺陷的区域。写出的东西,其流畅性还不如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对面伯兰尼听得眼皮微微一抽。
事情进展不顺利的时候,路迦从不反省,习惯性先谴责原生家庭。
当然,和龙族大家长在场也有关,就更写不出来那些缠绵悱恻。
他一动不动坐了许久,对面伯兰尼也没有再出声,确保能让路迦能有一个安静思考的环境。
直到天边初露鱼肚白时,这个活化石终于动了!
路迦重新提笔,充满干劲,只见他以极快的速度,画了三张图,每张摊开刚好占据两页,一共水了六页日记。
伯兰尼诧异:“就这样?”
画得很好,内容是一副熟悉的场景,当时他也在,所以更不明白这画有什么意义。
路迦淡定合上日记本,和伯兰尼分享着手工糖果,酸酸甜甜的滋味在舌尖融化,留下一句笃定无比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