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下雨了,所以今天的空气变得格外的清新,空气里的灰尘味都被雨打湿在了地里,又顺着下水道流进了塞纳河畔,导致河水并不美观。
原本打算在选购完礼服后就去塞纳河前逛逛,现在也如此,一场旅途的景色不必是最美的,旅伴也不需要是最完美的,一同走过的,不加粉饰的,被双眼铭记,才能称作是旅途。
在位于奥斯曼大道的号brida中:
店内洁白入雪,混杂着灰色波纹的大理石地板成了底色,让画师能用准确的光影勾勒出艺术般的构图,和光影一致的,灰白的大理石地板如同浪潮一样,被阻隔在了瑰红色的毛毯上。
灰白的墙面因打光偏暗,却给中间的会客厅流出了足够的照明和氛围,再配合穿着十分合身西服的店铺总管优雅的用法式口音进行接待,邀请你坐在最中央的豆沙红的沙上,让人享受到那名为高级的特殊照顾。
桐祈表现的十分从容,漫不经心的翻动着手里的杂志,如果不算小时候被迫参加的高中毕业晚会时,那身拿西式校服搭配一些合成布改成的礼服,那这就是桐祈人生中第一次拥有的礼服了。
既然是第一次,自然是要重视一点。
不过说实话,她对此提不起什么兴趣来。
因为她估计此生就穿这么一次,租一套也是一样的,更何况她打从心里对这种政治活动十分的厌烦,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两耳不闻官府臭,带上朋友们,自由自在的到处旅行。
虽然现在看来,自己和那个梦想已经无缘了,但如果可以,至少在死前要旅行一次。
不过奈亚那边已经给他们提前打过招呼了,所以他们只要来这里量尺寸,然后选款式,在会议开始之前,商家会送到他们的酒店里。
很省事,而且公司报销,不拿白不拿,无非是以后衣柜里多了件吃灰的衣服。
“如果是以您的身高的话,本店推荐偏成熟一点的,您看可以吗?”
总管见桐祈一致举棋不定,第一时间就理解到了客人的顾虑,在客人纠结时,由店员根据充足的美学修养进行推荐是每个员工的必修课。
“我不想穿的太露,也不想太闷热,怎么说?有推荐的布料和款式吗?”
“有的,本店的库存中还有蝉丝工艺的布匹,可以用怜夕之梦的款式进行制作,该款式的披肩可以拆卸成裙尾。”
总管娴熟的将杂志翻到了『怜夕之梦』系列款式的页数,很显然是背过书的。
杂志上的礼服以黑红为主,男女款都有,女性款的样品是以黑蓝色为主,虽说抹胸有点低,但却十分取巧的使用了黑色蕾丝进行封边,再用黑色的宝石颈饰连接在一起,并用蓝底的纱布将这个上肢全部遮住,而在当下披肩,露出双肩和一部分锁骨以及大部分背部后,那蓝底的纱布就会如同仙女身后的虹布拖尾一样,连着放下的布带也会飘荡为后勤部的一部分,并散出淡淡的流动的光彩。
“那就要这个了,颜色……我想想……黑红色如何?”
“黑红色……高贵内敛又危险诱人,参加舞会的话,定然是最引人瞩目的存在。”
“但您的眼睛颜色或许不太适配……不知您是否愿意用蓝白色呢?”
“桐祈!”
一声惊呼传来,是阿格尼尤斯的声音。
两人立刻起身朝着更衣间处跑去,只见更衣间内的阿格尼尤斯别扭的拉着礼服,捂着肚子,脸色涨红……
“我有点喘不上来气……”一个看起来才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娇滴滴的说道,谁能想到黑山羊的羊羔居然会高估自己的腰围。
对此,桐祈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有一种修仙大能被农民单杀的美感。
“天啊!小姐!您的束腰绳收的太紧了!”总管立马招呼员工上前帮忙,这孩子甚至打的是死结,难怪呢!
“我来帮这位小姐就好了,您先回会客厅等待吧。”
就这样桐祈回到了椅子上,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杂志。
“唉……希望别出事吧。”
自己所做的,只是为了保证阿格尼尤斯能够找到那个她应该爱上的人,即便奈亚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谁。
简单来说,阿格尼尤斯被当成了人型雷达,用来掌控局势,顺便甄别敌友,若是朋友那便是建交的礼物,若是敌人那就是带来死亡的糖果,无论如何她都逃不过被当做工具用完就扔的命运。
就像是一个资本主义下上战场的士兵,身后必定跟着胡萝卜和大棒,当防弹衣变成蜂窝,凯夫拉变得和破纸板一样了,就轮到一根名为价值观的大棒来打你了,这个大棒可以是一切,是爱、家人、国家荣耀、民族存亡、世界和平,但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你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价值榨到最后一滴也不剩。
就算侥幸活过了今天,那下一次呢?当有一天需要阿格尼尤斯死呢?
桐祈对这种行为十分厌恶,这种对待工具一样的对待一个生命,桐祈自内心的感到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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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个吃人的时代,这个眷属遍地走,警察拿着巡逻无人机直播你垂死挣扎,街边的眷属用看肉畜的眼神盯着你,一不留神就会被卖肉的抓去剁成块成为真肉走私市场的流水线之一。
这样的时代里,谁能决定什么呢?
“您好,有人吗?”
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从店门口传来,看样子已经在门口观察了店内有一段时间了。
来者是一个黑的亚洲人男子,身穿亚麻色英伦风的风衣,是两个月前上市的,价格在两万左右,内衬是v型领口的t恤,露出些许结实的肉体,并带有黑绳将这些遮掩起来,同样是两个月前上升的,裤子穿的是不知从哪套西服上拔下来的,并不合体,略短,且用的是私人定制,没有商标,但看裤子关节处的延展情况,估计也离到手的时间不过两周,估计是别人的,主人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九左右,或者更低,裤腿上和大衣袖口有金色的长卷毛,如此多的量不可能是其他生物,那他自然有一只粘人的又懂得分寸的金毛犬。
鞋子是上个月上市的多功能皮鞋,价格在三千联邦币左右,目测只有o码,略小,也是别人的,因为他的鞋头偏鼓。
鞋上有不少水渍,身上也是,看来是淋着雨来的,但却和他身上的这些衣服价格不符,身上这么多高档玩意,至少应该是开车或是有专人护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