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来,我好端端地躺在床上,四肢齐全,身上也没有伤口。
萧煜走了,他没有杀我,只是打晕了我。
窗外天色大亮,小红推门进来催促我洗漱,“小姐,清醒清醒,大小姐要您陪同去游园。”
“哦。”我模模糊糊起来,坐到铜镜前,看着小红过来为我梳妆,打了个哈切,“大小姐有说,让我去干什么吗?”
“好像是二皇子邀大小姐游园,大小姐不好意思一个人去,所以让你作陪。”小红忽然‘咦’了一声:“你头上的簪子不是去年丢了吗?什么时候找回来的。”
什么?我拔下簪子一瞧,脸色顿时煞白煞白,瞬时都想明白了。
簪子是我去年在赏花会上,被那女官索走的,却是萧煜亲手把它插回了我的发髻之间。也就是说,他知道我曾亲眼见他溺死一人……
操。
难怪,他直接叫我楼二小姐,还笑得那么恐怖。
操。
遇上活阎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