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搭?”
“就像上次,你负责把嫌疑人拐进酒吧,我负责抓。效率可比两个警察高得多。”
“。。。”
程锦年继续冥思苦想:“还有,你这麽壮,应该找个差不多,势均力敌的,两个人站一块才协调。”
盘子里鸡块吃完了,白拓翕拿纸巾擦了擦嘴,看向他,仿佛听见什麽笑话,忍不住讲:“你在说什麽呢。”
说完,他站起身,手撑着桌面,把头凑到程锦年面前,整个人像一张大网:“我怎麽觉得这样更互补?”
程锦年看着他,之後眼神瞄到肩膀处鼓起的跟两座小山似的三角肌。双臂也很宽,即便是手腕,程锦年刚才抓着的时候,也感觉跟握着球棒一样,结实有力。
再反观程锦年。
嗯,细狗。估计五个程锦年一块上都打不赢他。
“而且章北亮和我说,你大学时候最喜欢看有肌肉的男生。”
“造谣!”程锦年浑身一麻,把脑袋往後躲,“他胡说。”
“是吗?”白拓翕收回手臂,忽然在程锦年面前摆起几个健体的pose。
程锦年深吸气,完全尬住,但眼睛又很诚实,默默地欣赏面前的□□。
靠,什麽跟什麽啊,怎麽还看进去了。
明明在拒绝白拓翕,事情却莫名朝奇怪的方向发展。他迅速找回理智,瞎说乐队要来试设备了,赶紧溜出休息室。
白拓翕看见他逃跑时候泛红的耳朵,满意地点点头。
走到外边,程锦年迎面碰上来通知消息的小陈。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乐队的几位已经在酒吧的舞台上。
他们并非专业的乐手,都是在读大学生。程锦年某天去江边散步,正巧碰见他们户外演出,觉得不错,当场要了联络方式。
乐队的名字叫飞鸽,来自他们原创的第一首歌曲。
程锦年趁调试的功夫,拿麦克风向在场的客人介绍了一番,并说明後几天,酒吧里都会有乐队的正式表演,希望大家能拖家带口丶呼朋唤友,前来支持。
随着一阵贝斯solo响起,程锦年退场,找了个近的位置坐,把舞台交给他们。
主唱是个女生,穿着一袭黑紫色的长裙,难得的爵士嗓,歌声像一片迷幻的烟雾,让人情不自禁沉醉其中。
最後一个音符落下,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程锦年跟着鼓掌,开始期待第二首《飞鸽》。
这首歌描写学生时代,他先前听过,差点听哭。所以吉他前奏刚出现,酸胀的感觉就涌进他的鼻腔。
同时,白拓翕跟狗皮膏药似的走过来,坐在他的身旁。两张椅子挨得近,但白拓翕保持着距离,双臂老实地环抱,似乎预料到程锦年会烦他。
他想一个人安静地听,但难得白拓翕识趣,程锦年没赶他走,默认一块坐着听歌,目光如炬地看向舞台。
女孩开始唱了,嗓音变得清冽,像清晨的湖泊,而负责伴奏的吉他仿佛是那阵带起涟漪的风。
逐渐的,她唱到:“飞鸽啊,慢些掠过蓝色的海,我们完不成的对白,穿越六月的云霭,拼凑成你的未来。”
程锦年憋不住泪水,眼眶湿润,特别白拓翕坐在他边上,害他想起过去。他把头往斜上方仰,强行不让眼泪掉下来。
好不容易缓和,他低下头,瞥了眼白拓翕,却发现他双眼通红,于是笑了。
白拓翕扭过头,马上切换回平时的高冷样,翘着二郎腿,小声地问:“我不能哭吗?”
歌曲刚好结束,程锦年鼓掌,凑到他耳边讲:“可以。你哭成泪人都行。”
之後,白拓翕故意借着略显忧伤的氛围,跟他说:“其实我挺怀念读书的时候,你一直在。”
程锦年微微愣神,没接话,忽然起身去抽两张纸巾,递给白拓翕一张,安抚似的拍拍他的肩。
两首歌唱完,他们彩排得差不多,决定把後边的曲目当成惊喜,留给接下来几天的表演。
和程锦年又沟通了一些细节後,他们礼貌地摆手离开。程锦年送他们出去,对後边的演出更加期待。
可天不遂人意,隔天,程锦年没去成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