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勾引的人,哭着也得老实受着。
叶知瑾啧舌。
马车辘辘,秋风肃杀。
三天後,齐山谷底。
有什麽毛茸茸的东西在手上动来动去,床头一会儿轻一会儿重,阳光灼灼,刺得眼睛格外难受。
叶徽之痛苦地呻︱吟出声,疲惫地睁开了眼睛。
他不是死了吗?
他愣愣看着床顶,神思不属,记忆还停留在窝在苍雪戎怀里闭眼的那一刻。
也不知道那人会不会记得他,不过他那样俊美,又被封了异姓王,文治武功无一不精,只要愿意,勾勾手指头就有无数男女前仆後继。
想着想着他就有些酸涩,又安慰自己,他死的时候那样年轻,也不难看,想来会被记住一些时日。
他百无聊赖的看着床顶,听说人死後,鬼魂会把生前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所以他这是飘到哪儿了?
还不等他理好思绪,两只硕大的狼头便齐齐凑过来,同时咧嘴,露出锃光瓦亮的犬齿。
叶徽之:“……”
叶徽之:“啊啊啊啊!!!”
为什麽死了还是能看见这两狗东西!阴魂不散麽?苍雪戎你儿子要吃鬼了!!
叶徽之心跳如鼓,脸上一瞬间充血,全然不似躺在床上多日的病人,四肢齐齐发力,连滚带爬窜到床头,心惊胆战,魂飞魄散。
“怎麽了怎麽了怎麽了!!”两个男人一前一後炮弹般弹射进来,唰的一声拔出长刀,神色警惕。
在他们之後,又有六个侍女蜂拥而入,个个武力不凡,一时间屋里刀剑齐出,锃光瓦亮。
叶徽之:“……”
“哎呀,公子醒了!”一人欢呼,衆人齐呼,叶徽之傻眼。
一个时辰後,弄明白一切的叶徽之喝着热粥,点着熏香,眼睛发直。
“王爷让我将狼给您送来,”劲装男人指着两头委屈巴巴的苍狼,又将刚刚找来的信交给叶徽之,“王爷说,您看了信,就什麽都明白了。”
看着那足有一指厚的信封,叶徽之放下粥碗,当即便有人为他端来热水净手,又有人点燃熏香。
叶徽之看着他们伺候,心情复杂。
秋风阵阵,寒意入骨,漆黑无月的夜里,苍雪戎提灯执笔,一字一句,纸上万千不舍。
【卿卿檀郎,羽戈之峡犹存,馀观其景致殊佳,且毗邻永安,故遣汝往彼调摄身心。
随行十二苍家暗卫,皆因伤退隐,别无营生之技,故令其随侍左右。
平居若有所需,或饮馔之欲,或游赏之乐,皆可遣其寻访。医者每五日一诣谷中,为君携外界音书,亦传鱼雁于馀。
既结连理,纵偶有政见参商,既执手同心,自当白首不移。尝闻君每叹遭弃屡背,今以诸子托付教养。此非惟骨血之系,实乃吾第二性命所寄……】
一页一页打开,一页一页放下,不知不觉,他已是泪流满面。
只剩最後一张信纸,只有一句话,不像前面那样斟词酌句,更像是那人随笔一挥,信手而成。
【看到了吗?我家的狼,龇牙不是吃人,真的是在对你笑。】
两头苍狼趴在地上,见他转头,友好地摇着尾巴,龇牙一笑,飞机耳忽闪忽闪的。
叶徽之含着眼泪噗嗤一笑,许久之後,伸手过去,苍狼低头,温顺地由他抚摸。
星夜无月,苍雪戎封好书信,对着灯火,看着床上沉沉酣眠的爱人,心里又疼又软。
世上有千万朵玫瑰,可只有被驯服的那一朵是他的。
世界风霜雨雪,雷霆闪电,他的玫瑰为了活下去,为自己武装了一身的刺。
而他是那个卑鄙的移花人,他将玫瑰的刺全部折断,然後,将他移植到了他的保护罩里。
从此任由外界风霜雾雨,雷霆闪电,他的玫瑰,永远耀眼。
叶知瑾拍干身上泥土,摘下发上落叶,“我倒要看看,两三年後,你再去见他,会不会被赶去睡柴房,你可是亲手夺走了他的皇位!”
苍雪戎嗤笑,让他快滚。
皇位吗?叶徽之不见得多喜欢,更多的是要保护自己,为了活下去,所以不得不要那个位置。
他这辈子都在被背叛,所以很多事不用和他山盟海誓,直接去做,他看到了,他就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