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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风乍起时她愿下嫁(第3页)

“她从小练琴,有时是我送她去上课的。我爸那时候倒班,我妈医院忙。我们拼了命守住她的琴,才换来今天的机会。”

岳剑的手微微颤了一下。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也知道她已经陷进去了。”归尘望着远处破旧的废钢场地,说得极慢:“但你若真喜欢她,就别把她往你那种命运里拉。”

“你身上背的,太重。”

岳剑没说话,只将烟按进墙缝里,手心已红了一片。

——

玄关的风穿进来时,归心正站在厨房切菜,手一顿,听见门响。

归尘走进来,把一杯温热的红枣姜茶放在桌上:“路过,就顺道给你买的。”

她嗯了一声,手上不停,却忽然问:“哥……你说一个人走错了,要不要回头?”

归尘看着她,没有急着回答。他坐下,手伸进口袋,从里面摸出那张昨夜放进去的字条,递过去:“你还记得这个吗?”

归心接过,摊开,是熟悉的钢笔字。她眼眶有些热。

归尘轻轻一笑:“我昨晚无意翻到的,这也是冥冥之中给你,也给他一个机会。”他稍稍顿了一下:“他已经在变好……当年走过的那些路,那是他的心魔,不该拖住你的人生。”

归心没说话,低头搅了一下锅里的汤,鼻尖有点酸。

归尘站起来,拿起风衣,走到门口时又说了一句:“现在,你只要站在岸上等他就行。”

门关上,风也被关住了。屋里只剩炖汤的气味,和那张纸上的一行字,像风中的灯芯,亮着,却不炫目。

那天夜里,不理妈妈的归心,在走进房间後,她坐在床头,手边是那张文工团的推荐函。窗外传来一串串脚踏车的铃声,是岳剑骑着那辆蓝色小坤车来回绕行。

她心里一阵发热,终于泪意涌出——

原来,有的人,会在你无法坚持时替你执着。

而另一些人,拼尽全力劝你放手,是因为他们比谁都疼你。

几日後,岳剑在街角等归心。

他穿着一件合体的蓝衬衫,脚边是一大束芍药,包得不太利落。

归心走近时,他擡头,语气像赌气又很认真:“你要是不想去文工团,我不让康如清给你走後门。但你想去,我就帮你办下来。你是我喜欢的人,不该站在我背後。”

归心怔住。

那天风很大,她的头发飞起来,挡住眼睛,也挡住了泪意。

她伸手去接那束芍药,轻轻说了句:

“如果这是一场交易,我愿意赌一次。这是我爸给你的。”

说着归心递上去一个信封,信封不厚,却压得岳剑沉默良久。他从不轻易认人,这次却拱手抱拳,一字一句地说:“我会记一辈子。”

岳剑鼓足勇气,第一次去拜见未来岳父,归父正在阳台拆收音机,他听到敲门,擡头见岳剑站在门口,脸微红,手里拎着一包东西。

“叔,这是……猪头肉,我也不懂啥高级的,就买了点您爱吃的。”

归父没接过来,只点点头:“放桌上吧。”

初次登门的岳剑没敢多坐,呆了一会儿就走了。从那以後,岳剑有时间就去归心家,哪怕只坐半小时。也会带着未来岳父爱吃的酱牛肉和奉市的大绿棒子啤酒。他不多话,像他从前在钢厂搬废铁一样实在,只是喝酒时,偶尔会拍归父的肩膀,低声说一句:“谢谢您。”

归父总是笑着摆手:“别谢我,谢你自己有本事。”

可他们都知道,那是一种男人之间,最干净丶最硬气的情谊,是带一份“他不说,但我懂”的心意。

归父从不称赞他,但每次邻居问起岳剑时,他总是淡淡说一句:

“那小子,不坏,知道敬人。”

这话传到岳剑耳里,他没笑,却在巷子转角停了很久,烟烧到手指头才掐灭。

有一次归父重感冒,岳剑得知後,连夜赶去医院陪床。回家的路上,他对归心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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