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雪……是刚才书店里的那个灰蓝色长裙女孩?
宋乾宁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从善如流地答:“是的。你认识她?”
短发女孩侧过脸,上下打量了一下宋乾宁,然後摇摇头:“……你不行,不是晓雪喜欢的类型。”她又如法炮制地仔细看了看辜曦,“你也不是,长得太凶了……”
“晓雪喜欢什麽类型的男生?”宋乾宁继续顺手推舟。
“衣冠禽兽型的。”短发女孩没好气地说。
看到宋乾宁脸上的表情异彩纷呈,她又补充到:“哎呀,就是那种斯文败类类型啦,戴个眼镜,梳个背头,看着博学多才,温柔体贴,其实,就是个变态!”
“你说的是陈致远?”一直沉默的辜曦开口了。
“没错。你们怎麽知道他的名字?”短发女孩突然警惕起来,她站起身,往後退了两步,“你们是陈致远的朋友?”
宋乾宁赶紧扯了扯辜曦的衣袖,温声解释道:“我们和陈致远没有任何关系。只是……”
他想起了骑士和赵笑,垂下了眼睛:“我们有个朋友……也被他伤害过。”
女孩神情一怔,瞬间就像找到了同盟,开始滔滔不绝地向两人倾诉起来。原来,书店里的那个女孩叫姜晓雪,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本来不是这样的,”短发女孩叹了口气,“大学那会儿,她可活泼了,是话剧社的台柱子,羽毛球也打得很好,常带我在校外蹦跶,夜游江边,玩剧本杀,听LIVEHOUSE……那时候,晓雪就像一颗小太阳,闪闪发光,老师和同学们都喜欢她。”
她垂下眼:“直到她遇上陈致远。”
“他们是怎麽认识的?”辜曦问。
“就是我们那年冬天去一个艺术展,那男的是书店主理人嘛,也参加了。他戴个金框眼镜,讲话挺温柔,说起理论来一套一套,好多观衆都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其实现在想想,那全是装出来的。他盯上晓雪之後,就一通花活儿,什麽送书丶写诗丶订深夜花店的花……晓雪漂亮又优秀,但其实爸妈早就离婚了,她一直觉得是自己的原因,自卑得不行。而陈致远——我觉得,他很知道怎麽收割这种聪明丶敏感丶自我贬低又渴望认同的女孩。”
“那段时间,晓雪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开始逃课,在书店免费帮他打工,说找到了灵魂伴侣,要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我劝了她好几次,但她像走火入魔一样,根本听不进去……毕业过後,她也没有去找工作,就在书店里帮忙,什麽都干,累得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姓陈的好像也不给她工资,就把她圈养在家里,我邀请她去邻市旅游她都去不了。”
“稍微有点安慰的,就是姓陈的养了一条萨摩耶,那条狗特别懂事,也知道护着晓雪,反而对那男的挺凶的……”
“我当时觉得特别神奇,狗都能分得清好坏。”短发女孩苦笑,“可惜,後来那条狗也不见了。”
宋乾宁和辜曦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条狗,是骑士无疑了。
“那你知道那条萨摩耶是怎麽不见的吗?”辜曦追问。
“有一天我去找晓雪,发现她憔悴得像好几天没睡觉,脸上有伤,手臂上也有被抓破的痕迹。我问她发生了什麽,她只说狗没了,再问就一直哭。又过了几天,我再去,她就一句话都不肯说了。”
短发女孩叹了口气,似乎也在为曾见过的萨摩耶的命运忧心。
“你知道她手腕上的纹身吗?”宋乾宁问。
“我当然知道。”短发女孩咬牙,“晓雪可怕疼了,大学时连耳洞都没敢打,却为了陈致远去纹了那个‘远’字。”
她停顿了一下,眼神闪过一丝痛恨:“你知道那男人当时怎麽说的吗?他说她如果爱他,就应该证明这份爱。”
“……她就答应了?”
“晓雪整个人已经完全被他洗脑了。”女孩冷笑,她擡眼望向书店的方向,眯起眼睛,目光中有愤怒,也有无能为力的惆怅,“我刚去找她,想看下她最近怎麽样了,但她看上去跟行尸走肉似的……那条狗没了之後,她更不愿意说话了。我问她陈致远在哪里,她却说,她已经半个月都没见过他了。”
宋乾宁刚想安慰短发女孩两句,手机突然响了,他看着来电显示,愣了一下,然後走到一旁接起。
辜曦的眼神一直追随着他。等到宋乾宁回到他身旁,收起手机坐下,他才问道:“怎麽了?”
“是赵笑。”宋乾宁眼神凝重,他回过头去看了眼一直趴在两人身後恹恹不乐的三头犬,“她问我们,骑士现在在哪里——她想把它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