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见我女朋友
三月中旬,明玥顺利拿到了联邦驾驶证。
这时,南非,州政府所在地--圣格鲁。
迟珩看着面前的一本合同沉默。
这是他第一次産生了“挣扎不定”这种情绪。
那个没心没肺的花心鬼离开快两个月了。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又直播了两次。
每次当特别关注提醒响起时,迟珩都没勇气点开。
在她离开的第一个月时间里,他空落落的心,一片虚无的空白。
还总是莫名其妙想到他拼命忘却忘不掉的记忆。。。
烦躁不安的这一个月,迟珩在处理“家务事”上的手段比从前更激进。
直到三月初,他接手了一家新公司。
忙碌到再也不会时时刻刻被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一个笑,一个吻,一个撒娇的语气所困扰。
他终于可以在白天只想起她几十回。
而不是每时每刻脑子里全是她。
迟珩觉得只要时间够久,三个月丶六个月丶三年。。。总会忘记明玥。
直到压抑得他第一次産生了想要找个女朋友。
急迫摆脱什麽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可是在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发现他病得越来越严重了。
迟珩在出席的宴会上,总会下意识去找和明玥有相似点的女人。
有的眼睛像她,圆溜溜的,水润润的;
有的性格清冷,看人时的眼神像是带了一把鈎子,和她很像;
有的得知他身份後,开朗大方地和他搭讪,令迟珩想到了明玥跳到他背上的活泼;
还有一位佳丽的声音很甜很柔,她一开口,迟珩差点捏碎水晶杯。
记忆被拉到了那天--
他不会接吻,只知道啃咬吮吸。
明玥睁着那双清亮的杏眼,伸手掐着他的下巴。
她命令他张嘴,伸出舌头。。。
等他学会了,吻急了又被她掐,不满意他的粗暴。
迟珩想到这段最不愿意回忆的初吻,冷着脸握紧了酒杯,大步离开宴席。
他以为清净点走走就能暂时忘记那个不断扰他心智的女人,以及羞耻的记忆。
结果在花园里听到有人说起费里曼集团,什麽投资了南非地方政府的一项30亿的项目。。。
“费里曼。。。费里曼。。。又是那个花心鬼的男人!”
迟珩最终还是忍不住捏碎了酒杯。
心里骂道:他们是不是疯了?!
那四个男人是中毒了吧?
居然能接受自己心爱的女人同时爱四个?
听到“费里曼”一词就气得应激的迟珩,这夜做了场梦。
梦里的女孩生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肌肤瓷白透粉,像是被春日里最温柔的樱花染过色。
那双杏圆眼最是动人,眼尾微微上扬,漆黑的瞳仁清澈得能映出云影天光。
眨眼时浓密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鼻梁秀气挺直,鼻尖却带着一点可爱的圆润,衬得下方樱粉色的唇瓣愈发娇嫩。
她笑起来时甜得让人想起蜜糖拉出的丝。
夏日阳光穿过她耳际碎发时,整个人像是被镀了层毛茸茸的金边,连随风飘起的裙摆都带着棉花糖般的柔软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