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一眼看出这是之前生活环境不干净加上体质较差引起的痈疽。
“有酒吗?”她问。
“有。”那仆从下意识答话。
“去准备大碗酒,”爱丽丝自然吩咐,“来时看教堂墙角种有忍冬,那花你们可有风干储存?”
“忍冬花?好看是好看,没什麽用吧?”仆从嘴快。
艾德里安·莫兰看他一眼,答道:“夏季我看它开得好,剪过两株风干做书签。”
“连藤的最好,取来备用。”
仆从看向自家主人眼神询问意见。主人并不迟疑,只道:“去取吧,约翰。夹在书架最上层左边那册书里。”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信使”约翰,她瞥一眼,除了脸上雀斑不少,没什麽特别的。
等他匆匆忙忙拿来两样东西,爱丽丝才接着说後续做法:“一株加入漫过它的水,小火慢慢熬煮四五十分钟,加入一碗酒再继续煮到沸腾。把煮得的汤汁给病人分三次服下。”
“另一株捣烂,加酒调和,涂抹溃烂的地方。”爱丽丝接着说,“不过还缺一味叫甘草节的中药,用上药效会更好。你们先把今日这点儿药服用完,晚些时候给你们连忍冬一起送来。”[1]
艾德里安·莫兰道谢应好。
送走了爱丽丝,他让约翰吩咐厨房做工的人把药处理好给老马丁用上,自己则带他赶回卡姆登老宅给母亲送醒神膏。
“艾德里安先生。”老管家杰克还是那副浮于表面的尊重。
“妈妈在哪里。”这麽多年早习惯了,他只关心答案。
“老夫人在花园。”老管家语调平稳答。
艾德里安·莫兰径直向花园走去,约翰路过管家时却冲他翻了个大白眼。管家面色不变,只当没看见。
见到母亲,他让约翰把手里礼盒递过去。
“这是……醒神膏?”老卡姆登伯爵夫人拆开礼盒看到里面玻璃瓶。
她自然也听说了近日伦敦城里最热门话题,面前这个药膏色泽与盛放的精致小瓶都与报纸所写一致:“我派仆从去买,说是早卖没了。预定了一瓶也还没消息,你也是预定的吧,怎麽会这麽快?”
“我离店铺近一些,得到消息更快。”艾德里安·莫兰垂下眼眸,嘴上答得自然。
“不是爱丽丝小姐——”约翰被自家主人狠狠踩了一脚,被迫消音。
“爱丽丝小姐,那位研制醒神膏的小姐?她怎麽了?”老夫人疑惑约翰突然提到这位小姐做什麽。
“他应该是想说,爱丽丝小姐既然在报纸上表示想造福受头疾困扰女士,尽快制出新一批药也很正常。”艾德里安·莫兰说。
“也是。”老伯爵夫人不再追问,端详瓶子好奇,“也不知是不是真有报纸上说得那般神奇。”
想起自己也问过类似的话,方才见那位小姐游刃有馀应对让外科医生也棘手的病人,肯定道:“应该是有些真本事。”
他又按照爱丽丝所说,转述醒神膏用法用量,尤其是这药平时也能使用:“每日早晚各抹一次。用不了多久,妈妈,你的头疾就不会再犯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麽主意。”老伯爵夫人数落儿子,“治好我脆弱的神经,你是不是就再不打算接受舞会邀请了?”
维持着优雅仪态,这位贵族太太依然可以做到连珠炮般炮轰自己儿子:“不想去舞会,你倒是给我带哪家小姐回来啊?推拒那麽多舞会,听说即便去了也从不跳舞,恐怕你都忘了礼仪老师教导的先迈哪只脚了。以後被喜欢的小姐嫌弃怎麽办?”
“不会的妈妈,你知道的,我并不打算结婚,更不会找个爱跳舞的妻子。”艾德里安·莫兰重复曾经告诉母亲的志愿,“除了活动手脚,我实在看不出跳舞的益处。”
“以後万一爱上喜欢跳舞的小姐,看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我真替你担心。”老伯爵夫人嫌弃道,“走吧,你都决意等我头疾好了就不再理会我这个可怜老母亲了,还回来看我干嘛。”
走出老宅。
艾德里安·莫兰:“约翰,看来你不仅手快,嘴也快,邮差‘信使’这份差事确实适合你。”
“先生!我下次一定闭好嘴。”约翰欲哭无泪,做捂嘴状。
可本性难移,他实在忍不住多话,诉苦道:“先生,有了药膏,老伯爵夫人一旦治好头疾,您也不用再担心被逼与小姐们社交了,什麽时候收收毒舌神通呐?我最近都快被毒倒了。”
“嗯,习惯了。”艾德里安·莫兰面无表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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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处药方参考百度百科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