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临淮不但停脚站住,还立刻回过身来看她。
孟安宁看着他这样一副乖巧的模样,一边低头喝茶,一边忍不住对着碗底翻了个白眼。
装!接着装!从前我怎么就从来没见你在人前这样的装过!
江盛锦这时已经放下了手里的茶碗,起身去拿了一只粗麻布包裹回来。
打开来看时,就见里面放着三双棉鞋。
江盛锦将里面最大的那双棉鞋,黑面白底的,拣出来递给孟临淮。
“这是我在回来的路上路过鞋店时买的三双棉鞋。我和宁儿的都已经试过了,你的这双你拿去试试。要是鞋码不对,你告诉我,我待会儿拿去换。”
其实江盛锦是知道要怎么做鞋的。将稻草在水里浸泡个几天,然后捶打的稀烂,贴在门板,又或其他什么平整的物件上面,再放在日光下晒干。等要做鞋的时候,就按照尺码裁剪下合适的一块来,外面再缝上布,这就是鞋面了。
至于鞋底,从前她奶奶都是将那种家里不要的粗布粘成好多层,再一针一线的纳了。最后再将鞋面和鞋底缝合在一起,一双鞋就算是做成了。
这一套流程江盛锦是很熟的。因为她小的时候,家里的什么活儿奶奶都要她干。但现在凛冬将至,江盛锦哪里还有时间这样慢慢的去做鞋?还是直接在鞋店里买吧。等来年她得空了,再慢慢的这样做几双鞋也不迟。
孟临淮垂眼,静静的看着她手里拿着的棉鞋。
从他记事起,他就只穿过草鞋。哪怕是在滴水成冰的三九严寒天气,他一双脚都冻的青紫了,他所能穿的也只有草鞋。但是现在,江盛锦却给他买了一双棉鞋。
过了好一会儿,孟临淮才伸手从江盛锦的手中接过那双鞋。
他坐在桌旁的一张椅子中,弯腰将脚上穿着的早就已经破旧不堪的草鞋脱下,慢慢的穿上了这双江盛锦给他买的新棉鞋。
很柔软,很暖和。从前他从来不知道他的脚还能穿上这样柔软暖和的鞋子。
“你站起来走几步,”江盛锦看他穿上鞋,就叫他,“看看这鞋合不合脚。”
就算鞋码是对的,但那也未必合脚。总要穿着走上几步路才能知道的。
孟临淮依言起身站起,慢慢的在屋中走动着。
无论是穿鞋,还是走动,他的动作都是慢慢的。他面上的神情看起来也一直都很平静,跟以往并没有半点区别。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此刻他的内心却一点儿都不平静。
孟临淮的鞋穿的很合适,江盛锦就放了心。
等歇息的差不多了,她才从椅中站起,伸了个懒腰。再背着双手,慢慢的在屋中踱起步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她就踱步到了屋角。那里整整齐齐的堆放着她今儿上午才买的大白菜,萝卜等蔬菜。另外还有一篮子鸡蛋。
然后她背对着孟临淮和孟安宁,矮身弯腰下去。
接下来也不知道她做了什么。就跟变戏法似的,反正等到她回过身来的时候,孟临淮和孟安宁就看到她手里竟然拎了一只鸡。
孟安宁首先惊喜的欢呼起来。
这可是鸡啊!就算从前在家的时候,家里养了很多鸡,但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母亲才舍得杀一两只。那还是用来待客的,能有多少到她的嘴里?也只能干看着咽口水罢了。
但是现在,江盛锦竟然拎出了一只鸡来。
“姐姐,你什么时候买的鸡?我怎么不知道?”
明明今儿她是跟着江盛锦一块儿去乡下买那些东西的,但她竟然没有发现江盛锦买了一只鸡!
“你去跟小黄玩的时候,我跟大娘买的这只鸡。”
江盛锦看到她这副震惊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当时你眼里只有狗,哪来还会有鸡。”
小黄是只狗。还是一只才几个月大的狗,圆嘟嘟毛茸茸的,别提有多可爱了。孟安宁当时一看到小黄,就乐颠颠的一直追着它玩,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事。
江盛锦买这只鸡的原因却也简单。他们三先是一路逃难到冀州府,个个饿的面黄肌瘦的,不得好好补一补元气才行。
特别是孟临淮,那道伤口感染发炎,又高烧,人眼瞅着都清瘦成什么样了,再不补点儿营养的东西,难道要等着他瘦成个骷髅不成?
所以她甚至都没有告诉孟临淮和孟安宁,她其实买的不是这一只鸡,而是三只鸡。
她的打算就是一天炖一只鸡,连炖三天。既然要补,那就好好的补。
这三只鸡江盛锦买的时候已经叫那位大娘给她杀了收拾好了。她心里先前都已经盘算好了,现在天气冷,就算没有冰箱,这三只鸡放上几天也不会坏的。
打水清洗的时候,江盛锦还特地将鸡脖子鸡爪子,鸡胗鸡心,以及鸡肚子里面还没有来得及生下来的鸡蛋都另外找个碗放了起来。
到时将三只鸡的零零碎碎都这样的凑起来,就是好大一碗的炒鸡杂呢。
炖鸡汤的瓦罐江盛锦也买了。这个冬天她估计家里少不得的会炖好多次汤。秋冬进补,开春才可以打虎嘛。
整只鸡清洗干净之后一总儿放进瓦罐里。因为是自家养的鸡,只用放几片生姜就够了。再用文火慢慢的炖上一两个时辰,那香味当真是隔壁的小孩都要馋哭了。
只是吃晚饭的时候面对着这只炖好的鸡,江盛锦却有点儿犯了难。
因为鸡腿才两只,但他们人却有三个。那么问题来了,让谁不吃鸡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