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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第6章

李廷接下来要和席宇辉再跑美国见债权人。以往他出国拉投资,沈欢没跟去过,他们行程排得满,没人带家属。

但这回沈欢想和他一块儿去,她不知道为什麽有些舍不得李廷。

她以往从没这般要求过,李廷有些意外。他当然拒绝了,还带着恼火。他说前脚把金融咨询这块交给你管,後脚你就撂挑子。你要担得起事情,他说,不要懒懒散散。

沈欢说你不想我去,是不是那边有人,怕我耽搁你好事。

她原本想开个玩笑,但话出口味道却又不对。她意识到姚丽的事後,不能再拿这事逗趣,那四百万的项目经费不能是白拿的。

果然李廷脸绷起来。沈欢说知道了,我不去。

李廷火急火燎地要安排第二天的航班,但席宇辉告诉他不要着急,老美排事情慢悠悠地,又过了两周才把一系列的会议时间敲定。

李廷出国前,沈欢帮他整行李,把血压计装进他的箱子里。她说面试了几个护士,都挺好的,等他回来再定。

李廷走後,沈欢就跟着娄和泰,跑几个城市,坐几场沙龙,办几次大学研讨会,卖力宣传起信贷风控模型。沈欢入行是做风投的,不熟悉信贷业务,穿着白衬衫黑裙子,大部分人把她当成娄和泰的秘书,喊她去搬水扫码叫车。

娄和泰让她讲PPT。沈欢口条清楚,人也耐心,郑重的神情显得尤其尊重客户,还是董事长夫人。对方问到专业的地方,娄和泰再开口接过去。

办完活动,晚上她又跟技术团队开会改材料。领头的几个经理在玄陶融汇干了好多年,开头对她这个空降的领导不热络。好在她话很少,主要听别人讲,讲过她心里就记得。

而且眼下零售贷违约率越来越高,一本本坏账搞得办公室里气氛压抑。唯独风控産品卖得不错,虽然体量和利润没法和资管部门相提并论,但多少算个指望。一个月下来,沈欢在融汇里边竟也混熟了。

分开一阵子,李廷似乎还想念她了。发过来的信息有标点符号了,不再是两个字两个字的,时不时发张他自己的照片给她看。

沈欢在玄陶做实习生的时候,偶尔会看见李廷发朋友圈九宫格,冲着地标拍的相片,金门大桥丶华尔街铜牛丶哈佛大学……他们结婚以後,李廷偶尔发给她的图片背景倒总是灰调的会议室和车厢内。

他们俩隔着时差和太平洋,半个月来难得找到机会视频一回,李廷上来眉头一拧:“晒这麽黑!”沈欢问不好看嘛?李廷又咧嘴笑,好看的,好看。

沈欢问他:“後天飞回来吧?”

李廷答不回瀚城,先去海市一周,见两个国有银行的老总。“人都是现实的。我以前就教过你。”李廷嗓音里是说教时一贯的煞有介事。他骂以往这两个老东西要是能约到自己见面,爬都得爬到瀚城来,如今他还得亲自上门。

沈欢安安静静地听。李廷说出口的抱怨,用不着她表什麽态。她认可他,显得不懂装懂,她安慰他,又显得不谙世事。她通常只在心里记下。

李廷讲几句,忽然停下来。沈欢看着屏幕,见他脸上又显出少见的犹疑神情。最近一次这样的神情摆在他脸上,是同席宇辉二人站在袅袅香炉前。

李廷问得挺随意,他问你晓得一个叫做巴瑞·弗莱切的人,十几年前是北卡罗来纳州某个参议员的办公室秘书,现在弃政从商了。

“没听说过。”沈欢照实答了。

手机屏幕里的李廷脸上升起犹疑,拿起桌上的保温杯,拧开盖子喝一口,“我这次来美国,同他打高尔夫。”

沈欢不知道他慢悠悠地卖的什麽关子,直到他讲:“巴瑞·弗莱切讲他记得你,十几年前你们一道去靶场打过枪。”

沈欢愣了半秒,她记起这个人来。方下巴丶大鼻子丶脸上是常年晒太阳的灼红。一条红色领带,袖口别着小小的美国国旗徽章。沈欢头回见他确实是在靶场,他是孟子羡带去的。

沈欢两腮有些僵。她说大学的时候到哪儿都是一群人,可能弗莱切也在。人多,记不全。

“哈哈。”李廷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你倒是人脉很广。早知道把你带过来,省得我在人家办公室门口吹半天冷空调。”他语调阴阳怪气,沈欢听出了李廷的不满。

李廷续道:“十几年前的事,那老美对你印象倒是深刻,说头一回见面,你差点一枪打死他。”

去打枪是爱玛·舒默的主意。

她是那种穿着破洞牛仔裤和吊带背心的美国南方甜心,左耳廓穿三个洞,两颊晒得发红,嘴唇上涂那种在东海岸早就过了时的冰霜浅粉唇膏。爱玛和姑娘们说话的时候总喊“甜心”丶“宝贝”,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如果相遇在新英格兰的精英私立大学或是加利福尼亚矽谷的校园,爱玛和沈欢之间大概只会在寝室的走道里捏起嗓音打个招呼,或者在网球场上张开双臂来个拥抱。她们不会成为朋友。

她们有不同的肤色丶文化和信仰。爱玛外向丶热情,後院烤肉派对不断,沈欢安静丶腼腆,不上课的时候窝在家里睡觉。爱玛始终学不会几句普通话,沈欢周日也从不去教堂做礼拜。除开都喜欢新鲜出炉的布朗尼和饼干之外,她俩没有什麽共同的爱好。

但在北卡罗来纳州的班尼堡这个驻扎着五万军人和军属的小城镇,命运偏偏就把她们紧紧连结到一起。

爱玛的丈夫亨利·舒默是个二十五岁的陆军上尉,连里唯一的亚洲面孔姓孟,二十一岁的少尉MilesMeng。

爱玛和沈欢相熟之後,时不时要求亨利把孟子羡约出来,四个人凑一块儿。爱玛大约抱着那个老套的企图,看孟子羡和沈欢都是亚裔,认定该把他俩凑一对。

刚开始亨利不乐意,他说传言孟有个爱尔兰裔未婚妻,在耶鲁大学读英国文学,他四年後退役了要回康乃狄格州结婚的。

爱玛说开什麽玩笑,还有四年呢,掰定了。“但沈欢不一样,她就在眼前,鲜活的。”

沈欢觉得自己像是待售的猪肉似地被爱玛推销出去,忙摇头说不用丶不用,我不喜欢男人。

她英文不好,说出的话令人産生了误解。对面两个保守派虔诚的基督徒面色僵硬。亨利凝重地看着沈欢,似乎下定决心要把她从歧途拉回来。

也许是亨利神父布施般的热切说动了孟子羡,也可能亨利毕竟是孟子羡的上级。在班尼堡这样的特种作战驻扎地,军衔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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