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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广莫之野其四(第1页)

二十三:广莫之野·其四

“我有件事请你帮忙。先坐吧。”

说完,孟皙就留明斤一个人在正厅里面。这里是她的家,再加上她步速很快,明斤一个不注意就找到孟皙人影了。

初到此地,明斤担心这里不止他们二人,行动不免拘禁起来,于是也不敢坐下,只是在厅堂里踱步,顺带着看看这林中别院的景致如何。

孟皙这院子上下两层,一层现在呆的这个正厅,左右各有两间厢房。楼上大约是才是住人的地方,只是猜测,明斤站在院子里只能看到一排紧紧闭上的窗子。桌椅门窗都是同一木色,大约也是出自同意师父,一看过去就有一种统一的美感。

此处屋舍皆是石头砌成,摸起来凉凉的,瞧一瞧也只有沉闷的轻响。院子里侧的白色石墙时间长发灰起来,但是还算干净,边边角角也没得见蛛网什麽的。明斤走过来的时候也尽力打量了一番外围,因为日晒雨淋,再加上草木攀岩,外面的墙壁看起来黑黑绿绿。也是因此,这间房舍隐于一脸林中而几乎毫不惹人怀疑。

明斤的眼珠四处打量,忽然外面风起,她的耳朵捕捉到了一阵水声。

沿着正厅的走廊朝後走,便可看到一片与正厅後面的窄窄方亭直接相连的水塘。亭子长而窄,两侧摆着好高低好几大盆盆栽,但是如今还没开花,明斤也认不出来。只是看着这些话自在伸张枝桠,屋主显然也没修理过它们。亭子中间摆着一把椅子,一张方桌。池中水色沉绿,水中央立着许多去年枯死的荷叶根,往年干枯的莲蓬也没收拾干净。明斤侧着身子,站在亭子边上看过去,水边上还飘着三个黑色的空莲蓬。

“看什麽呢?”

孟皙不知什麽时候从屋舍里面出来了,手里抱着一件毛皮,瞧见明斤伸着脖子往外看,不免觉得有点有趣。她在这里住得久了,不知道还有什麽乐子。

“您住的离水真近,”明斤回头见孟皙回来了,就收身往回走,“等天再热起来,肯定有小虫子飞出来。我们家以前为了养鱼,拿石头垒了个小水池,结果鱼没吃到几条,天热起来一进院子里就被蚊虫咬。我娘虽然舍不得,过了一年还是把水池给推了。”

“我就是喜欢水,”孟皙笑着回答,“风吹水,雨打水,水声都让我心安。再说了,世上哪有好处全得的事,那些小虫子,我也有办法应对,这点小麻烦完全不会磋磨我赏水的心情。天光,我请你帮个忙。”

“您尽管说。”

“这是我最近缝好的毛大衣,你帮我带回去给生儿吧。现在虽然已经过了年,天热之前还能穿一段日子。”

明斤接过来时手上没用力,小看了这好几张毛皮拼成的大衣服的重量,差点掉地上了。衣袍毛皮一顺棕色色彩相近,屋内光线不佳,但还是能看出柔和色泽。且摸起来十分柔顺,仔细打量也看不出来缝补痕迹。

“真是漂亮啊。”明斤说道。

“这个是给你的,”明斤还在打量这件毛衣服,听得孟皙开口,遂将视线转了过去,见孟皙低头在自己腰间的佩囊里翻找,随後拎出来一条毛料子,“之前受人所托猎的红狐,结果那家人只是要点狐狸肉做药引子,毛皮却坚决不要,担心坏事。狐狸毛我不喜欢,但是色泽好看,给你吧,找个好点的裁缝,说不定能制成个毛领子。”

“只是帮前辈转送一个物件给玉成,用不上这番厚礼。”

明斤没敢伸手接,但是孟皙也没听她的话,隔着好几步远直接扔到了明斤怀里,和大衣混在一起。

一时之间,明斤慌了手脚,抖了抖衣服终于把一条毛皮抖在地上。

孟皙态度坚决,是容不得别人拒绝的性子,再加上她擅长打猎,一条狐狸毛大约也碍不了她什麽事,明斤就想道谢手下,谁知再一擡头孟皙不知道哪里去了,视线四处找不到她人。明斤自觉不好在此大声喧哗,快手把两件东西都收了起来,然後四处张望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影,随後後脑便听到木门开合的吱呀声。孟皙左手一只茶杯,右手一只茶壶走了回来。

“站着干嘛?坐。”

二人在正厅隔着一张小方桌坐了下来,正对着院子。

推开正门先看见的是院子中央一条石头铺成的过道。过道两侧各长着一棵芃芃枇杷树,树冠蓬大,长过一层,坐在二楼的书房,起风时就能听见泛着柔和蜡光的深绿叶片敲打窗框。如今还不到时候,,花果皆无明斤接过孟皙递过来的茶杯时,只能看见一大团绿色。

“枇杷树长势真好,叶子都亮堂堂的,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您自己种的吗?”

“是我初搬过来时两位老友送的贺礼,说是草木养人。等到结果,从二楼的窗户伸手就能摘果子解饿。”

“当初送来的大约是树苗吧,那您在这边也住了挺久呢。”

明斤双手接过那杯茶水,质料偏白纯净一只茶杯里盛着淡淡苦味的茶汤。她视线微微转动,见孟皙握在手中的杯子。那只杯子成色浑浊,且杯口处落了碰撞翻转的痕迹。

“久吗?”听了明斤的话,孟皙很快打量一圈这房子,“也有几十年了,那两棵树一开始只是苗儿。树我也没怎麽照料过,果子也吃不完,每到长果时都落了一地。”

“您在这住了几十年?”明斤想起来孟生说她们母女一直住在一处村子里,但她来的时候没注意到这附近有什麽村落。

“我想想,”住在这里,孟皙很少会回想此处的过去,今日明斤忽然问起,因为她也从未仔细算过,只能赶快从自己几十年的记忆中翻找出往日留痕,“我是大约十五岁跟着师父修行,四年後搬过来了的。确实有几十年了。”

“玉成说,您年轻时在会城与人成亲过啊。”

“是啊,”孟皙忽然明白她在说什麽了,“这里是我的宅子。会城那边我也就偶尔回去住住。和离之後,师父也没什麽道理劝我,我就直接搬到这边来了,没事不回去。那时候我还没从会城离开,但我只是隶属于会城的修士,给师父做事领银钱,不住在那。後来手上宽裕了些,就彻底出来了。”

“可您不是带着玉成在一个村子里长大的吗?”

“对,那段时间我们住在那,”孟皙抿了一口茶水,微微点一点头,很显然对茶水非常满意,“我可没法带着孩子住在林子里。村子里还有人能帮我照顾孩子,有人陪生儿玩,我打了猎物也更好卖出去。”

“玉成在会城成亲,最近还有了个孩子,您知道吗?”明斤小心翼翼问道。

“我知道,”孟皙饮了一口茶,“所以我找你来,替我送贺礼给她。”

“您不亲自回去看看吗?您还没见过那孩子吧。他叫纪儿,现在长了一段时日,能看得出来和玉成很像了,跟您也很像。”

“回去也挺远的,”孟皙挥手让明斤把杯子放下来,准备替她添些茶水,“我也不喜欢小孩子。你也不必担心生儿那孩子心里不舒服。我与她一处过了十几年,她对我的性格心知肚明。虽然亲娘不在身边,她心里是挺难过,但是离了我她过得更好。至于孩子,虽然和我是血亲,但我也不是个看血脉行事的人。”

“原来是这样,”明斤仔细回味一番这个故事,下意识喝了一口茶水,“您的想法也真是奇特。”

“我就当你是在称赞我,不过我也担不起任何一句称赞。我不过是随心所欲行事,做了许多怪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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