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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3页)

他擡脚要走过去开门,被我慌忙拦住。我抓住他的手臂,上面有常年进行规律训练和培训而长出来的匀称肌肉,和少年感搭配在一起,并不显得违和。

“等会儿!陈行,你他妈没吃错药吧。你听见我说什麽了没有?”

“听见了。”他的目光轻飘飘落在我的脸上,看得我心里发虚,“你要上我的床。”

好像是这麽个理,但他表达的方式有点怪怪的。来不及纠结哪里奇怪,我拦在门边,朝他伸手,“给我一个创可贴。”

“没必要。”

“有必要,快给我。”

他随手从药箱里掏出一个,我伸手接过来,撕开,然後在他的注视下贴到他的下巴上。他当然想躲开,我警告他不许动。

贴创可贴的陈行真帅,有种禁欲感。手指离开的时候我用食指轻轻蹭了一下他的下巴,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

贴好以後我从他的手臂下钻了出去,“走了,你继续练琴吧小少爷。”

我又像刚来那样跳出窗户,把我的药箱留在了陈行家里,为我下次来找个借口。这次的伤估计得有一阵子才能好,能找陈行上好几次药了。

其实我不找借口也能来,反正我想来就来。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一下,感觉身後有视线透过来,我转身,却什麽也没看见。之後我走到大街上瞎逛,逛了个香水店。

他妈的那麽小一瓶,要三千多。我现在手头太紧了,所以转而去小商品店买了个味道还不错的,闻起来也还行,和荷花差不多。

那次之後,我好久都没见到陈行了。

他去参加了一个什麽封闭性的学习计划。他以後嘛,肯定是接管家里的集团,处理各种业务,要学的当然就多一些。这也正常。

只是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就只好研究怎麽做好一顿能吃的饭。

自从上次那小杂种掉进池塘以後,看见我倒是老实多了。不过就是他那个妈,成天想着法儿的不让我吃饭。我可不跟她一般见识,自给自足,顺便给燕子尝点儿。

陈行不在的日子真无聊,我只好每天给他打一个电话,虽然他不接我电话就是了。但他不接我也不失望,毕竟等待他接我电话到电话自动挂断的几十秒钟里面,我看着外面的太阳落下,还有彩霞,还是觉得很有希望的。

所以我觉得这他妈像个游戏,我天天给陈行打电话,他不接。这是个有点儿无聊的游戏。

期间我的伤口又发炎了几次。下雨的时候我的膝盖开始发疼,年纪轻轻的。要不是林修远成天从这里找个鞭子从那里找个戒尺,我这骨头还不至于这麽硬。

等我再看到陈行的时候,就听说他要联姻的时候了。

陈家联姻,就相当于古代大户人家比武招亲,乌泱泱全是人头,当他从二楼的看台往下看的时候。这时候陈行就要抓着个大红色的绣球,羞怯地往下一抛,然後林执就会第一个接住。

他後来也没弄明白,为什麽那个晚会会邀请他。

准确地来说,是邀请他们全家。不知道林修远和李秀玉发哪门子疯,当天还想把我锁在家里。当然了,我对着他们狠狠骂了几句,只看到他们的车子飞扬的车尾气。

然後顺着窗外的管道爬了出去,那些个老胳膊老腿的佣人还妄想拦住我,简直是痴人说梦。我不去,这联姻能成功麽?

我就那麽过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原来还要邀请函才能进。看来陈行今天的联姻阵仗确实很大。我准备插科打诨说几句好话糊弄糊弄,结果那几个傻大个无论如何都不让我进去。

正当我要叉腰怒骂的时候,他们忽然不知道从耳麦里面听到了什麽,态度变得很好,给我指了条路。我竖起食指对着他们一个两个点点,“早这样不完事儿!”

等我进了专属电梯上了楼,才看见陈行。

他今天穿了一身淡灰色西装,西裤熨帖,腕间的手表反着光,发丝打理得一丝不茍,从侧面看过去,很有几分社会精英的意思,尽管他今年也才二十岁,还要比我小俩月。

“陈行!陈——行——”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简简单单,T恤加运动裤,上面还沾了墙灰。于是我擡手拍干净灰尘,站到他身边,站得笔直。

这样一来,我们之间就只差十公分了。

陈行又是那副表情,看见我就如同看见了垃圾。现场的音乐和灯光都是为了他而打的,他会从来宾里面挑选一位最优秀丶家世最匹配丶信息素匹配度最吻合的人作为联姻对象。

不过我还是笑了。没办法啊,我看见陈行就想笑,不是嘲笑,是发自心底的,自然而然就要笑。

“你笑什麽?”陈行原本搭在栏杆上的手指蜷曲,扭头看向我。那目光太过深沉,“知道今天的晚宴要做什麽?”

“知道啊。你邀请函上写得不是很清楚,联姻嘛。”

他听完牢牢盯着我的脸看了好半天,最後嗤笑一声,转身就走。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听见他讥讽开口,“我记得没给你发过邀请函。”

“你又在胡说八道了。你明明就邀请了我们一家嘛。”我追上去,他却进了一个专属私人电梯。这下我进不去了,只好隔着缓缓合上的电梯门和他对视。

他的眼神好冷漠。

了不起,等会儿抱得美人归就了不起。

我擡脚踢了踢地毯,一点儿都不疼。地毯铺得又厚又软,踩在上面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不一会儿来宾都到位,觥筹交错之间,我就在角落里,手上拿着小蛋糕,视线追随者陈行来来回回地看。

他对谁都是那副样子。

不过那是自然的。我们俩都是二十年的竹马竹马关系,他都对我天天冷脸,更别说这些陌生人了。但是他对他们都很礼貌,会伸手和那些Omega交握,让他们各个为他情动,为他脸红耳根红。

真是造物主天生偏爱的对象。

我一口咬进去一个泡芙,里面的奶油挤出来,蹭了我满嘴。不过奶油倒是半点不腻,尝得出来是好东西,所以我干脆又拿了一个。我咬得很用力,因为看着陈行和他们说话,握手,我就来气。

这什麽破大厅,一点儿都不透气。我都快闷死了。

结果我还没吃两个泡芙,就被工作人员赶过来,说泡芙数量准备有限,暗示我吃得太多,不让我吃了。

“你们主办方他妈天天都是吃干饭的吗,吃你们几个泡芙都不行?!”我擦擦手指,“那这样吧,给我找两瓶酒,送到外面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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