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疯子2。0】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萨特今天去纽约。美国西部时间晚上十点三十五分起飞,美国东部时间上午九点半到达。航班号AA1644,座位号K08。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手里正拿着他的机票。
一整天,萨特都把那个发布会工作证挂在自己脖子上,生怕有谁不知道他要去纽约似的。事实上没有谁不知道,他整整一个星期都是这麽做的,除了他特意把它摘下来,拿到我眼前钟摆似的晃悠的时候。
“嘿,梅尔!我真为你感到遗憾,你到底是怎麽被刷掉的啊?你刚面试完的时候,可怜的像只丧家犬,难不成杜伦先生刁难你了?”那东西的尖角都快打到我的鼻尖了,“不能吧,他对我相当客气呢,你说他会不会看出你这里有问题了啊?”
萨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语气嚣张无比。我毫不怀疑,如果我说杜伦先生对我相当粗鲁,他的笑声能把天花板都掀翻。周围的人对我投来同情的眼神,然而我并不需要,也不想理会萨特的挑衅,只擡眼看了看他的工作证。上面写着“杰克·萨特”的字样,黑白的大头照被他摸了太多遍,油墨变得很模糊,像张遗像。无论是照片上的他,还是现实里的他,笑的都十分夸张,嘴咧的像是小丑高高挑起的诡异笑唇。
我说:“我还有工作。请你走开。”
萨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像是完全没想到我这麽唯唯诺诺的人,竟然还会如此直白的要求他滚。我那个礼貌的“请”像是被他吃了,萨特一把把我桌子上的东西全都推到地上,要不是他搬不动整个桌子,他说不定会直接把它掀起来砸在我的脸上,“你有工作?!说的跟谁没有似的!你脑子的毛病治好了吗,没有就赶紧滚回你的疯人院,我可不想跟你这样的疯子当同事!!”
“公平地讲,你现在的举止比我更像个疯子。”我平静地拿起桌子上的马克杯。它放的比较靠里,成了漏网之鱼,我最好还是把它端在自己手里,以免恼羞成怒的萨特把咖啡泼我脸上,它还很烫。劳伦斯很喜欢我的脸,我要好好爱护。
“他妈的,你——”萨特鼻子都气歪了,抄起手边的座机电话就要砸我,好在我端着马克杯提前躲开了。萨特重心不稳,一下子扑倒在我刚才坐着的旋转椅上,狼狈不堪地被它绊着摔倒在地,我可怜的椅子就这样被他压成了两截。他的肚子被椅子扶手狠狠地戳了一下,痛的破口大骂。我无语地喝了口咖啡。虽然我没什麽集体荣誉感,但一想到他这种人竟然和我一个学校一个专业,我就觉得很丢脸。
报社唯一的保安匆匆赶来,把激愤的萨特拉走了。我没有椅子坐了,只好站着把手头的事情做完,然後去了我上司的办公室。我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他,说我身体不太舒服,想请半天假。实习生最多只能请半天假,多了按旷工计,直接开除。他大概是听见了刚才我们那边的动静,没说什麽,给我批了假。
我收拾好东西下楼,在公交车站等车。车过了很久都没来,我百无聊赖地盘算着目前银行卡里有多少钱,还要攒几个月的工资才能去找劳伦斯,馀光瞥见萨特怒气冲冲地下楼来,和我一样背着包。看来他也请假了。
我们隔得不算近,他没看见我,擡手招呼了一辆出租车,“碰”的一声摔上了车门。我想了想,叫住了紧随其後的另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麻烦跟上前面那辆。”
司机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他脑子里一定有很多故事。我没有理会,眼睛直直地盯着萨特那辆车,并且记住了途径的所有地标和路牌。我惊讶地发现,萨特住的地方竟然和我的工业区公寓只隔了三条街,明明他一直说自己住在繁华昂贵的市中心的。但我很快就不惊讶了,虚荣心是男人的劣根性,萨特尤甚。
萨特的出租车停在他的公寓楼下。谨慎起见,我先等他进了大门,然後才跟着进去。楼道里回荡着萨特沉重的脚步声,在四楼停下,紧接着是掏钥匙和开门的细碎声响。我在三楼凝神静听了一会,应该是靠东的那一间,门牌号是402。他重重地摔上门,我听到一阵踢倒啤酒罐的声音,然後是萨特的咒骂。他骂那些碍事的啤酒罐,给我的名字冠上各种侮辱性的词汇,边骂还边砸东西。看来这里隔音一般,好在邻居不爱多管闲事,并没有哪一户因为萨特很吵而嚷嚷他。
我步行回到我自己的公寓,从阳台的杂物堆里翻出了一卷防水胶带,那是上次修水管的时候剩下的,非常结实,但我其实不一定能用得上它。我从床底下拉出一个行李箱,里面全是各种衣物丶证件和旅行装的洗漱用品。我住进这里的第一天就收拾好它了,它是我的念想,一旦我准备好去找劳伦斯了,可以拎包就走,一秒钟都不用耽误。更重要的是,我把劳伦斯给我的那把手枪藏在了里面。我掰开转轮,里面是满的,六发子弹。我“啪”的一声把转轮合上,把枪塞进後裤腰里。这个习惯也是和劳伦斯学的。
我其实并没完全计划好,甚至连萨特的行动轨迹都还没摸清楚。但就像那本书里说的那样,计划有时候会赶不上变化,难道那位杀手杰克先生能预料到,会有一场暴雨替他销毁拖尸的血痕吗?运气也是成功的重要一环,无论是竞选美国总统,还是当连环杀手。我拎着行李箱,安静地锁上公寓的门,来到了萨特的公寓楼下。对面有家咖啡厅,我坐在靠窗的沙发卡座上,点了一杯卡布基诺,装作在看路上的行人。
期间有位女侍应生过来问我是否需要续杯,我谢过她,她便端来一杯新的,微笑着问道:“在等女朋友吗?”
“哦,不是的。”我说,“我在等我的学长。他有些东西要交给我。”
其实不会说谎也没关系。我可以有选择性地说真话,听者自会替我将逻辑圆满,这样既不违背我的良心,又不妨碍我达成目的。她告诉我她晚上八点下班,我对她点了点头,她就心满意足地回去工作了。看吧,我并没有答应她什麽,是她自己以为的。我只是说我知道了这家咖啡厅至少营业到晚上八点而已,如果萨特八点还不出门,我就得换地方了。
好在萨特下午五点半就出门了。他没有拎着行李箱,那麽就不是去机场,他还会回来,我不该现在就跟上去。于是我继续等。他在六点钟回来,手里拎着一个麦当劳的打包袋,原来他是去买晚餐了。我把十美金压在杯盘底下,其中一半是给那位女侍应生的小费,趁她不注意推门离开,跟着萨特上了楼。402房门紧闭,里面传来换鞋的声音,紧接着他稀里哗啦地拆开那个纸质打包袋,咒骂一句“艹,忘了买喝的了”。他本来已经进里屋了,这时又折返出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仿佛那扇门下一刻就要打开,而我无处藏身。我很幸运,因为我听到他在门口嘟囔了一句“算了,懒得动弹”,然後把自己丢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传出娱乐节目哈哈大笑的声音。
我松了一口气,火速下楼买了一打可口可乐,敲响了402的房门。萨特骂骂咧咧地过来开门,见到是我,脸上的表情风云变幻,先是诧异,然後厌恶,看到我手里的可乐又多云转晴,挤眉弄眼道:“呦,道歉来了?”
我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在萨特看来,我多半是在难堪,所以他更加喜形于色,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不容分说地把我手里拎着的可乐夺过去,然後闪身让我进了门,用一种施舍的口吻说道:“正好我薯条买多了,你帮我吃了吧。”
我在沙发上坐下来,从茶几上捡起一根软塌塌的薯条。它很像是人的手指,而旁边黏糊糊的番茄酱就像是一滩血迹。萨特一屁股在单人沙发上坐下,拿起桌子上吃了一半的汉堡大嚼特嚼,惬意地喝着我买的可乐,发出一声畅快的叹息,“算你来的巧,我正好想喝可乐了。说来你还是我学弟,我也懒得跟你这种人过不去,精神病嘛,又没爹没妈,也挺可怜的……”
我耐心地听完了他的碎碎念,然後问道:“你的机票和工作证,可以让我看一下吗?”
“呵,你很羡慕吧?”萨特眉飞色舞道,“得了,自己去拿吧。看见我门口挂着的夹克没?放口袋里了。”
我顺着他的指示,找到了那两件东西。萨特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里的真人秀,我给了他一枪,正中後脑。鲜血顺着那个洞汩汩流出,他的身躯软绵绵地瘫了下来。
好怀念的感觉。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罗丹先生好像真的是我杀的。他被劳伦斯砍头前就已经死了。
作者有话说:
平静的疯感。我觉得我写的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