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掉他的衣襟。
让你躲!
抓挠他的脖颈。
让你躲!
弄乱他的头。
让你躲!
爱丽丝看着爪子白毛上夹杂的一小撮金,啊,还是不扯头了,秃了可就不好看了。她默默把头还给男人,勉强放过他。
终于得以喘息的先生,这才终于把话说完:“别误会,我不是放夹子的人,不会伤害你的。”
说着伸手试图安抚还踩在他身上的兔子,被爱丽丝一爪打掉。
艾德里安莫兰也不勉强,撑着地面坐起身,她在这人动作时就灵巧跳到了他右肩上。
男人身子控制不住一斜。
这么重?脑子里一瞬间闪过疑惑。自小也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动物,只当自己不了解。
终于稳住身形,这熟悉的动作,勾动他记忆:“如今兔子都喜欢踩在人肩上吗?”想到在巴斯遇到的那只不爱沾水还气性大的兔子,不由出这段时间以来第一个轻笑。
他侧脸端详,眼前这只比之前在温泉浴场遇到的还要更大一圈,普通成年兔大小,长得倒颇为相似,都是浑身雪白,眼睛赤红,连眼中灵动的神采都如出一辙。不过,他也不会辨认法子,只觉得也许所有白毛赤眸的兔子都长一个样,习性也相似。毕竟两地相隔一百多英里,根本不可能是同一只。
“好了,你快回家吧,下次记得避开这片林子。”艾德里安莫兰想要把肩上兔子抱到地上,又被直接挥开,毛茸茸的爪子牢牢抓在他身上不放。
笑话,今天这一出可不是只为了抓他两下,休想让她松爪。
再说,如今法力尚有限,障眼法用起来不太稳定,如果离开施法对象三米范围就有可能露出破绽。在功德之力缓缓滋养下,她原形已长成小鹿大小,明显比英格兰凡兔大得多,全靠障眼法混淆艾德里安莫兰的视觉和触觉。此刻,她踩在肩上,他也只能感受到普通兔子身型。
“你总不能要跟我走?”男人有些无奈,抬头看一眼周遭,“山间丛林,自由自在多好。”
她又不是真的野兔。爱丽丝伸爪扯扯他身上斗篷,引得男人转头,她立马点点头表示他说得不错,就是要一起走。
艾德里安莫兰领会到她的表态,有些意外,却并不十分震惊,毕竟已见识过巴斯那只兔子的聪明灵性。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带着她往橡树林外走去:“这一路都还有不错的山林,如果遇到喜欢的,随时都可以离开,但进了城可就不能瞎跑了,有人会捉你去换钱。”
回到马旁边,解开系绳,把它重新牵到乡道中间。
男人把右肩靠近马背,想让兔子先上马,免得一会儿重心不稳把她摔了。
马背哪里有人背舒服。爱丽丝转移位置,跳进他斗篷的兜帽里。以如今原形重量,即便是宽大厚实的羊毛兜帽也承受不起,她突然听到帽子接缝开裂的细微声响,赶忙用爪子抓住他肩背,分走一些帽子承受的压力,才解决这个窘境。
看她自己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儿。艾德里安莫兰便也不再坚持,直接背着她跨上马背出。
一路上,见到不错的林子,他都会特意走慢一些,想让兜帽新住客看看喜不喜欢,可惜她好像只喜欢他的兜帽。
快要进城了,爱丽丝依然安安稳稳坐在他兜帽里。
“这是最后回野外的机会了。”男人指指怀里,“如果还想跟我走的话,先来这里待会儿。”
骑马背个兔子什么的,还是有些扎眼了,城里又不能如野外般快骑,一路不知道要被多少人瞧。多少有点奇怪,很没必要。
爱丽丝闻言,先跳到他肩上,又跳到他胸前抓住之前被她扑*得有些破损的袍子。
男人理了理斗篷,将她罩进怀里,一丝风也吹不进来,黑暗里只剩男人体温散的热气,蒸得她困熏熏。
睡意萌间,似乎也没多久,她就跟着到了熟悉的小院。迎上来的人依然只有约翰。
懒得动弹,气也消了,下马时爱丽丝终于同意让他托住自己,男人只当这只兔子终于熟悉他信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