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大使的话,品牌方应该给他钱吧……
“是不是搞错了?”
“没有。”
池汎从身后缓缓走到他身侧,手臂撑着收银台,另一只手摇了摇手里刚签好的收购合同,
“形象大使,方便拍个宣传照吗?”
“??这家店?”
“刚买的。”
桃花眼含着笑意,云淡风轻的回他。
“你刚买了这家店买了!?!”
林星烨星眸睁的老大,询问的语气也加重了几分。
“嗯~”
池汎乖乖点头,眼眸里闪着一丝得意。
明晃晃的求夸。
准确的说,不仅是这家店,他直接把这个品牌都买了。
林星烨买衣服,他买品牌。
真就各买各的。
……
林星烨有一瞬间怀疑老林的诚彦不会只是个空壳子公司吧……
凭啥都是豪门公子哥,池汎随手就能买个品牌。
自己想改个车,都得卖身求荣……
这词挺不合理的,但他都被迫订婚了,和卖身有什么区别?
婚服。
“方便吗?”
池汎歪头,又问了一遍。
……
林星烨一脸傲娇。
“…我的代言费可是很高的。”
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和钱过不去。
“我的全部身家,不知道够不够~”
潋滟的桃花眼轻闪着,就等着把自己送出去呢。
“神经…”
林星烨白了他一眼,接着便狮子大开口的漫天要价。
“五十万的话我就考略一下”
……
就要这么点?
“翻倍,还需要考虑吗?”
“成交。”
没一点犹豫的。
他又不是什么明星,这价格赚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