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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1页)

“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着…你在课室还習不習惯?夫子有没有为难你?”

“我一切都好,褚夫子人雖然刻板严厉了一点,但教学还不错。只要郑庭不睡到打呼噜吵我,我基本上都听得懂。为难不至于,他教我学就是了,褚夫子也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

沈忆梨听他这样说才稍稍放下心来:“你觉得好便好,学得慢些没关系的,不要太有压力。你身子才硬朗起来,别又给辛劳坏了。”

“嗯。”简言之颔首,故意道:“我如今是课室里成绩最差的,连郑庭都不如。阿梨,要是我真没考上功名怎么办?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笨?”

“当然不会!考不上就考不上嘛。大不了你回家来,我教你种地。”

沈忆梨其实对考功名没什么想法,不过看简言之连續考了好几年,以为他一心所求,便也跟着期盼了起来。

小哥儿的话逗得简言之失笑:“能把地种好真不简单,就我这身子骨恐怕吃不了这份苦。咱还是踏踏实实,先往科考上努努力吧。”

碗筷收拾好后天色还早,沈忆梨去燃了个炭盆烤着取暖。

自家烧的木炭耐用,用烧完的白灰覆盖着,哪怕隔了一夜还留有余温,新柴往上放不一会儿就着了。

简言之在桌边练字,一边练一边构思文章內容。

平心而论,他除了从医数年行事上有些精于细节外,为人几乎没太大硬伤。为人正直不必说,也从没做过亏心事,家庭关系和睦,有个知心好友。

简言之多番思索无果,便温言唤了沈忆梨一声,看向脸颊被烤得发红的外援小哥儿:“阿梨,你觉得我有什么毛病没有?”

“有一点点吧…身体差呢。”

沈忆梨抱了个簸箕,在认真挑捡里面的杂枝。长长的睫毛在火光映照下像两把小细刷子,扑闪扑闪的。

“怎么了?这个回答不好?”

他懵然抬头:“药理的事我不大懂,夫君,你身子又难受了吗?”

“没有,是夫子布置的课题,你觉得我身上有没有什么坏毛病?就是让你难以接受的那种?”

这个还真没有,沈忆梨心想。

简言之脾气好,说话也温和,不念书时总帮他干活,简直可以算是好夫君的典范了。

要说唯一让他不能接受的,那就是简言之现在病情好转多了,连药都从每天三顿变成了三天一顿,可还是没跟他圆房。

这个真的很难接受。

沈忆梨兀自神游,不知怎的,目光从简言之那張轮廓分明的脸上渐渐滑到了他的脖颈,再滑到敞开了一点的衣襟。

这些天他一直坚持在吃小药丸,那药刚吃时也没什么别的感觉,就是夜里燥热些,醒来口渴些。却不知为何,最近两个晚上开始做梦了。

昨晚梦里他非要扒简言之衣裳,旁的没记住,就记住了书呆子可真白。

看着瘦不拉几的身子骨,胳膊却有力,一下就把他给抄了起来

“阿梨?”

当事人之一咳了两声作提醒,自知想深了的小哥儿立即低下头,试图遮掩住两只发烫的耳朵尖。

简言之只觉得沈忆梨这样可爱极了,想着反正这会儿文章没头绪,不如坐到旁边去烤烤火,再聊点什么找找灵感。

沈忆梨低头在簸箕里挑挑拣拣,那是新摘回来的野荞麦,整整两大袋,全给归在了一起。

简言之疑惑道:“咱们又不养驴,要这么些荞麦干什么使?”

“眼下雖说手里的余钱够顿顿都吃精米,可终归日子长久,不能不早做打算。这些荞麦晒得很好,我留了一部分下来,等回头磨成粉了和白面拌在一起,能做不少荞麦馒头。”

做吃食是沈忆梨的拿手项目,简言之顶多知道荞麦有止咳平喘的功效,不管是拿来吃还是泡茶喝,都对身体百利无一害。

“你还会做馒头呢?阿梨,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这没什么的,以前村里闹过饥荒,常常饿死人。正巧野荞麦不挑土质好长,路边随便一发就是一大片,不少人家会捡回去打碎当饭吃,我试过几次就会了。”

野荞麦是粗粮,不拌白面做出来的馒头跟死面团差不多,口感不仅偏酸涩而且发硬。

他准备给简言之做的馒头经过改良,要真蒸出来,是完全不比米饭口感差的。

简言之不禁內心感慨,阿梨可真是勤劳贤惠,比自己强上太多了。

有了这么个灵感,简言之算是知道要怎么破题写文章了。镜中光的核心不止在于自我反省,更是虚心学取他人的长处加以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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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沈忆梨的启发,简言之下笔文思泉涌,很顺利就完成了褚夫子布置的课业。

长达两页紙的文章交到讲桌上时,郑庭下巴都要惊掉了:“不是,言之,你这样我真的会很痛心的好吗?亏我今早出门还特意跟我阿娘说了,叫她盯着厨娘多做几道好菜给你们吃,你对得起我?”

“你没写么?”简言之明知故问。

“本来我也写不出来的,可昨晚阿梨跟我秉炭夜谈,带给我不少灵感。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写着写着就这么长了,唔…我记得夫子说过,不能按时完成课业的人要罚抄一百遍劝学,郑少爷,你好像只有不到两个时辰的挣扎余地了。”

“简言之,你恶毒!”

郑庭收回痛心疾首的表情,换成谴责:“本少爷从来不做垂死挣扎,只要钱到位,没什么书是抄不了的。告诉你,我早就找人抄好那一百遍劝学了,哼!早知道你是个没良心的,就不该连你那份也抄了,白花我几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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