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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谢谢你。”沈忆梨低眸,体贴的给他掖背角,还给他拍后背顺气。

简言之被他这献殷勤的举动给逗笑了,从被褥里摸出两锭带温度的银子塞给他:“说好的当回钱来分你一半做跑腿费,这些银子够你买不少麦芽糖了,抱着啃都够啃一年吧?”

简言之本是想跟他开个玩笑,顺便找点话题聊聊天。可沈忆梨似乎会错了他的意,望着手心里的两锭银子黯下了神色。

“哎、哎你别生气嘛,钱不够好商量的!”

简言之见沈忆梨好像不大高兴,立刻又塞了锭银子给他。

“真不能再多了,我得留点家底给自己抓药,不然还没离开这个院子我就要先病死了。”

“那可不行!”沈忆梨顶着一双红彤彤的眼睛委屈道:“我不想就这样守寡我们都、都还没圆房呢!”

简言之:“”听起来没圆房比守寡还严重是怎么回事?

“不守寡不守寡,我一时半会死不了,你别哭嘛。”

简哥有点头大,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惹得沈忆梨好好的就眼红起来。

本就清秀的小哥儿泫然若泣,通身的柔弱让简言之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丧天良了。

“你”

“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沈忆梨倔强抬头,鼻子一抽一抽的,像只被人欺负了的小兔子。

简言之无奈又好笑:“不是、我哪说过这样的话?”

不对,很不对。

理论上沈忆梨和他并没有直接性关系,甚至连顶好的朋友都算不上。换句话说,如果沈忆梨想走,想恢复自由身,简言之是完全不介意现在就写一封和离书给他的。

毕竟相处时间太短,他也不想用夫郎的身份强行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绑在身边。与其这样还不如趁早说清楚,以免时日拖长了沈忆梨在这受更多委屈。

简言之在电光火石间都想好了说辞,他把三十两银子里的二十两给了沈忆梨,这笔银子足够对方生活好一段时间了。

至于银子拿走后沈忆梨想去哪里,那不是他该管的事,他也没资格去管。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沈忆梨突然露笑,两只纤瘦的胳膊环住了他的腰:“真的吗?!你真的没有想不要我?!我还以为你给我钱是想和我分家呢。我一个小哥儿刚嫁了人就被夫君休,这样没脸面,肯定是活不下去了”

简言之是半靠在床上的,沈忆梨扑过来时他没设防,身体也因对方的重量往后仰了半截。

——这样一来就好像是他主动把人环进了怀里。

沈忆梨柔软的发丝扫在他手背上,简言之一低头就对上了一双干净无比的眸子,那眸子里还噙着莹莹水汽。

望着那像小鹿一样面带希翼的人,简言之心头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坠了一下,话到嘴边猛然转了个弯。

“嗯不会不要你,真的。”

因着简言之那句话,沈忆梨高兴了一整个晚上。

他就是个很普通的小哥儿,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信念,即使是嫁给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简言之先前昏睡的这十来天,他一直兢兢业业守在床前,给人熬药、端茶、擦汗、盖被子。

这些活儿他做的十分细致,哪怕期间简言之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更没有要求他要这样做。

那笔从当铺得来的银子他也没想多用一分,不过简言之答应给他买麦芽糖的三文钱得要。那是他夫君的承诺,言出必行是美德。

简言之看他高兴其实心里挺舒服的,只是舒服之余难免有些惆怅。

他不清楚沈忆梨理解的‘要他’是怎么个要法,而自己能给的,无非是尽可能的去维护对方,至少别让沈忆梨再那么没日没夜的干活了。

-

简言之身子弱出不了门,沈忆梨要近身照顾他,所以晚饭还是梁春凤单独端了两道菜给他们在房里吃。

简言之清明他这个舅母的耐心顶多维持三天,三天一过必然原形毕露。为了能多争取几天让身体养得强壮点,简言之趁沈忆梨去厨房盛饭的时候取了锭银子给梁春凤。

“多谢舅母近日的照顾,言之人虽病着却不是个瞎子,看得见家里的情况,也知舅舅、舅母被我拖累不少。这锭银子是我前几年抄书攒下来的体己,就拿给舅母补贴下家用吧。”

简言之给的银锭子足有三两,梁春凤眼睛都放光了,把银子拿在手里摸了又摸,还上嘴咬了一口辨真假。

“算你这些年书没白读,晓得要知恩图报,也难为你没别的本事傍身,光靠给人抄书挣些辛苦钱攒下这么多。既然你有心,那舅母就不多加推辞了,梨哥儿眼看就回来了,你们先吃饭吧。”

“舅母,还有一事,我想请您帮个忙。”

梁春凤刚从他这捞到了好处,心情大好着,听简言之有话要说,难得耐着性子再度坐了回去。

简言之轻笑:“原也不是什么麻烦事,舅母向来待我好,专门挪了间屋子来给我安居,我心里是很感激的。只是我这身子不争气,受不得一点寒,眼下刚过深秋就发了好几场病,所以想请舅母替我买床厚实点的被褥。”

梁春凤听完这话咂了咂嘴:“这样吧,我那有床八成新的褥子,是你舅舅秋后找人新制的。你要不嫌弃不妨先拿来用,等我哪日得了空去镇上,给你置办床新的替换下来。”

简言之怎会听不出她这话里的敷衍,说是八成新恐怕都不实。横竖有得用就行了,也不指望梁春凤铁公鸡拔毛,肯花钱给他置办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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