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沅有些茫然。
他明明是在图书馆备战成人高考,几个月在医院和培训机构之间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才趴在桌子上休息了一会。
怎么一睁眼,就来到了这里?
宋沅低头看了看自己,身穿一件米白色的背心,和一条松垮的深咖色短裤,两条又细又白的腿上被叮了几个蚊子包,脚蹬一双薄荷绿的塑料凉拖。
这不是他小时候的打扮吗!
宋沅一惊,从残破的藤椅上跳下来,环顾四周。
一人高的砖墙,厚涂的白灰已经剥落了许多,上面被顽皮孩童写了许多歪歪斜斜的字,墙角还有一块雕刻着“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
而身旁这棵只有手腕粗的枣树上,不知被谁贴了一张小广告。
宋沅揭下来一看。
上面红底黑字大咧咧写着:为欢庆香港回归,龙翔饭店凉菜免费!
香港回归……难道说,现在是1997年?
开什么国际玩笑!
宋沅觉得自己在做梦,可咬紧牙关狠狠拧了拧大腿根,只收获了一阵令他呲牙咧嘴的疼痛。
这不是梦。
他真的回到了小时候。
为了印证这一荒唐的猜想,宋沅努力去够树上的红枣。
无论怎么踮脚尖,他都无法触碰到那些树杈。
1997年他才十四岁,从小身体就羸弱,算是个药罐子,这时候自然也比同龄人要矮半头。
宋沅的心快要跳出来了,如果他真的能重活一次,是不是就意味着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他还有机会把握住命运!
“砰——”
一声重物落地的响,把宋沅从悲喜交织的激动中拉了回来。
刚才被他碰掉的易拉罐汽水,又滚回他的脚边。
宋沅这才注意到,树的另一端有个人。
那是一个肮脏的少年。
他一头过长的黑发沾染了杂草碎屑,不合身的一套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大大小小的伤痕布满了裸露的手臂和腿,原本高挑的身体此刻蜷缩成一团,双眼紧闭,嘴唇干裂煞白,已经昏了过去。
更让人不忍直视的是,他的脖子上赫然有一个粗黑的铁环,连接着长长的铁链,链条的另一端被绑在树上,让他无法逃脱。
任谁见了都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绑人,这分明是栓狗!
可他就被锁在大院门口,来来往往那么多人,竟都跟看不见他似的,从始至终没一个人觉得奇怪。
宋沅终于想起来,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
1997年的暑假,他被一瓶汽水诱惑,每天担任“看狗”的职责。
他小时候性格软弱又卑劣,有人塞给他一罐很难买到的汽水,又挥拳吓他几下,他就哭着什么都答应了。
每到中午,沈利就会被自己的叔叔揪住头发,一路拖拉到枣树下,脖子被套上专门用来囚禁大型恶犬的锁链。
宋沅见过沈利反抗,他只觉得胆战心惊。
沈利的抗争是次次都有,从未消停过,而且他够狠,每次都拿出要命的架势,有一次甚至拿起菜刀,拼命挥向沈存,如果不是沈存躲得快,恐怕就要被砍断喉咙。
可街坊邻居冲了上来,把他死死按住。
“孩子,你有啥想不开的也不能杀你亲叔叔啊!”
“咱这大院里可不能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