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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地主家的傻女儿(第2页)

楼铮硬挤出一个比哭还勉强的笑脸来。

两人又在北城呆了两天,看了枫叶,去了雍和宫,又跟霍家大哥吃了饭。

楼铮和霍大哥算是旧相识,只是年龄差得多,平时没什么交集。这次霍大哥帮了不少忙。

吃饭时不免聊起霍司岐。

霍大哥问楼铮:“司岐也老大不小了,什么都不跟家里说,谈恋爱了没有?”

楼铮如实:“应该没有。”

霍大哥:“再不谈,就让他回来联姻。像你和沈小姐这么两情相悦的还是少,咱们这种家庭,十个里有八个都要联姻。”

楼铮和沈韫浓下意识对视一眼。

两人谁也没提霍司岐暗恋夭折的事。

沈韫浓对霍司岐满是同情,但楼铮觉得还好。

用楼铮的话说,霍司岐这种“细狗”在女孩中很有市场,感情里没有败绩,如今情场失利是第一次,也该让他尝尝心痛的滋味。

所以沈韫浓每次让他安慰霍司岐,他都嘴上答应得痛快,一点都不往心里去。

事实上,越是没有败绩的人,遇到滑铁卢越糟心。

霍司岐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留意金珊的。

也许是去年毕业季,恰逢聚变招人。金家人托关系找到他这儿,说女儿往聚变投了简历,希望他能给她一个锻炼的机会开始。

去年夏天,霍司岐迷恋酒具,金珊的父亲托中间人给霍司岐送了一套19世纪英国皇宫里的水晶杯藏品。

那套杯子价值200万欧元,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霍司岐第一反应,这是什么地主家的傻女儿,需要用上千万走动关系,获得一个月薪一万的工作。

他让中间人把职位要求和薪资标准给金父发了过去,本意是婉拒,谁知当天得到了两个字的回复:“可以。”

霍司岐都惊了。

他这个人促狭,当即想看看对方是何方神圣,真的让HR把金珊招了进来。

本以为金珊是那种被家里保护过度的孩子,唯唯诺诺,不敢说话,做事也不靠谱。要不然父母怎么宁愿倒贴也让她出来上班“锻炼”呢。

谁知,见了本人后,又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她是个非常普通的应届毕业生小女孩,甚至为了符合实习生形象,连件奢侈品都没穿过。

每天跟其他小女孩一样,搞上班恶心穿搭那一套,素颜戴黑框眼镜,拿外卖袋子当包。中午趴在工位上睡得口水直流。

工作能力也是,虽然不至于太出色,但也不拉垮,就普通且小有潜力的实习生水平。但有一点,她跟其他00后一样拒绝内卷加班,基本上一到下班时间,第一个冲出公司。

金珊刚上班那几天,霍司岐面上不动声色,实则一直默默观察,要不是名字对得上号,他都怀疑自己招错了人。

观察一个人久了就容易上心,也正因如此,聚变在海市开分公司时,霍司岐鬼使神差让HR跟金珊去谈,问她愿不愿意跟过来。

本来也只是试试看的态度,毕竟地主家的傻女儿在北城是坐地户,守家待业,又有靠山,未必愿意动。

谁知结果又出乎他的意料。

HR说,金珊只问了他一个问题:霍总去不去?如果霍总去,我就去。

当即,霍司岐就断定金珊对他有意思。

*

作者:老婆们,今天三更,明天请假一天,别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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