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时在咖啡店被某个人赶走的那个大叔。
他声嘶力竭地大叫着:“去死吧,神谷戊弥——!!”
那一瞬间,眼前有道白光转瞬即逝。
神谷戊弥!
凶手就是神谷戊弥啊!!
14。
白大褂捧着表格唰唰写写,头也不擡地问:“11079今天有没有异常的地方。”
我无神地盯着地板。
姐姐递来水和药物,柔声哄道:“该吃药啦。”
我顺从地服下药物,白大褂和姐姐走开後,又熟练地吐掉。
空旷的观察室内,窗外红霞满天。
夜间,我躺在雪白的床上。
身上的病号服胡乱地叠着。
天花板日复一日地被盯着。
耳边还是窸窸窣窣地响着。
他倚在窗边的凳子上等着。
一如既往地。
有些无趣了。
他支着脸,态度散漫:“在这里待了这麽久到底疯没疯啊?唯斗。”
我没说话。
他嘀咕道:“想等你许愿,我真是疯了。”
我眨眨眼。
从床上坐起来。
忽然想到什麽似的。
擡手指着他,淡声说:“我要一直跟着你。”
戊弥神情呆滞,慢慢找回自己的声音:“跟着我?”
我点头:“嗯。”
“我的血还在你体内,保你再活个几百年也没有问题。”
戊弥勾唇,警告道:“但如果你的愿望是跟着我的话,我可就没法保证你的安全了。”
闻言,口中好像再次弥漫浓郁的血腥味。
幻痛清晰。
欲望之体,本来就是天然吸引杀戮的体质。
我当然知道。
但既然无法认证凶手,还被当成了精神病。
不如做点精神病该做的事。
常言道:打不过,就加入。
说不定还能顺手捞几个无辜受到他影响的人。
我不假思索地道:“没开玩笑,跟就跟了。”
戊弥走到我面前,伸手道:“那你可要抓紧了,我的手可不是随便什麽人都能碰的。”
我拉住他。
在他的魅力下,我们如履平地地离开了这里。
回到市井中。
隐藏在普通人里继续生活。
这就是我的故事。
在我还是正常人时的故事。
当然,现在我过的仍然是正常人的生活。
至于不同嘛——
身边多了个不是正常人的家夥,算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