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蓝玫之间的对话越来越放肆,充满了只有我们才懂的暗号和笑点。
“你今天接了几个客?”有一次我故意问。
“怎么,吃醋了?”她挑挑眉,脚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我的腿。
“是啊,醋坛子都打翻了。”我凑近她,低声说,“今晚让你只记得我一个。”
蓝玫的脸居然红了,这在我认识她以来还是第一次。“死鬼,大妈看着呢。”
大妈确实在看我们,眼神中带着慈爱,就像看着自己孩子的母亲。
春天来临时,我和蓝玫正式同居了。她真的不做鸡了,在我公司附近的一家市当收银员。收入少了很多,但她却说从未如此开心过。
“你看,我今天学会了做红烧肉。”一天我下班回家,蓝玫系着围裙,骄傲地展示她的成果。厨房里烟雾弥漫,肉有点焦,但我觉得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晚餐。
我们依旧经常去大妈的宵夜摊。有时是去吃晚饭,有时只是坐坐,喝碗汤,给她带包烟。大妈的摊位成了我们在这座冷漠城市中的避风港。
“打算什么时候娶这姑娘啊?”一天晚上,大妈突然问我。
我和蓝玫都愣住了。我们从未正式谈过婚姻这个话题。
“我”我一时语塞。
蓝玫帮我解围:“大妈,您说什么呢,谁要嫁给这临时演员,穷光蛋。”
我不服气:“临时演员也是演员!”
但那晚回家后,我第一次认真思考起婚姻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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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在大妈的摊位前向蓝玫求婚了。没有戒指,只有几串大妈帮忙准备的烤串,摆成了爱心的形状。
“你有病啊。”蓝玫看着那个油腻腻的“爱心”,哭笑不得,但眼里闪着泪光。
“嫁给我吧。”我单膝跪地,举着一枚我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复古戒指,“我可能给不了你奢侈的生活,但我会让你每天都开心。”
蓝玫接过戒指,又哭又笑地说:“起来吧,丢死人了。”
大妈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然后给我们加了很多菜:“吃,今天我请客。”
一年后,我们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只在路边摆了三桌,大妈是证婚人。蓝玫穿着普通的白色连衣裙,却比任何新娘都美丽。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蓝玫真的在花市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只是帮人看店,但她很喜欢。晚上,我们还是经常会去大妈的宵夜摊。
“今天生意怎么样?”蓝玫一边帮大妈剥蒜一边问。
“就那样。”大妈笑着看她,“你们俩什么时候要孩子啊?我还等着当干奶奶呢。”
“快了快了。”我搂着蓝玫的腰,得意地说。
这座城市有无数光鲜亮丽的餐厅,但对我们而言,这个简陋的宵夜摊才是最温暖的地方。
在这里,没有人会评判我们的过去,没有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也没有人会看不起我们穷。我们只是三个最底层的人,分享着食物,也分享着生活。
大妈的背越来越驼了,但她的手依然稳当,炒的饭依然香喷喷。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那个恐怖的夜晚,如果没有大妈的帮助,我和蓝玫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谢谢你,大妈。”一天晚上打烊后,我帮大妈收拾摊位时突然说。
大妈摆摆手:“谢什么,你们来吃饭,我赚钱,该我谢还差不多。”
蓝玫挽住大妈的手臂:“等我们有了孩子,认你做干奶奶。”
“那必须滴。”大妈笑了,眼角的皱纹像绽开的菊花。
夜深了,城市的霓虹灯依然闪烁,但在这个小小的角落里,只有一盏昏黄的灯,三口人,和满满的温暖。
我知道,无论未来如何,这里永远是我们的港湾。而那个恐怖的夜晚,如今已成为我们口中笑谈的往事,是连接我们三人命运的。
这就是我们的故事,一个关于恐惧如何转变为爱情,黑暗如何迎来黎明的故事。在这座冷漠城市的角落,我们找到了彼此,找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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