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走廊,仿佛没有尽头。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冰冷又刺鼻的气味,这种味道似乎能渗透皮肤,钻进骨头缝里,带来一种无望的寒意。日光灯管出惨白的光,均匀地洒在每一个角落,让墙壁、地板和等候椅上的人们都失去了鲜活的色彩。
我背靠着冰凉的墙壁,缓缓滑坐到长椅上。手里那张薄薄的纸,此刻却重逾千斤,几乎要压垮我的手臂,压碎我的脊梁。指尖因为过度用力而泛白,指甲深深嵌入报告单的边缘,留下皱褶的痕迹。
“晚期……恶性……扩散……”那些冰冷的医学术语像淬了毒的针,一根根扎进我的脑海里,反复回响,搅得天翻地覆。医生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真切了,只清晰地记住了那句:“……情况不乐观,如果不进行激进治疗,可能……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一个月。
三十个日出日落。
七百二十个小时。
四万三千二百分钟。
这个数字像一座巨大的、生铁铸成的钟,在我心里沉闷地敲响,余震波及四肢百骸,带来一阵阵生理性的颤抖。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走廊里来往的人影、护士站的呼唤、推车的轮子声……一切都变得模糊而遥远。只有我,和这张判决书,被隔绝在一个透明的、令人窒息的玻璃罩里。
我才二十八岁。我和孙霄尧,结婚刚刚三年。我们规划好了未来五年、十年的蓝图,要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要生一个眼睛像他、鼻子像我的孩子,要每年去一个不同的国家旅行,要一起慢慢变老,在阳台上养满花草,拌嘴,然后和好……
所有的憧憬,所有的“以后”,都在这一刻,被这张纸击得粉碎。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上来,酸涩地堵在喉咙和鼻腔。但我死死咬住了下唇,硬生生把它们逼了回去。不能哭,至少,不能在这里哭。我不能让自己被怜悯的目光包围,那只会让我更加崩溃。
我不知道在长椅上坐了多久,直到双腿麻,才慢慢站起身。将那张报告单小心翼翼地折好,塞进背包最内侧的夹层,拉上拉链,仿佛这样就能将那个可怕的秘密封锁起来。
走出医院大门,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我下意识地抬手挡了一下。外面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世界依旧喧嚣忙碌,没有任何改变。改变的,只有我一个人的命运轨道,它脱离了预设的路线,正不可逆转地冲向断崖。
我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将肺里那股消毒水的味道置换掉,却只觉得吸入的空气都带着尘埃的粗糙感。
回家。我现在只想回家。回到那个有孙霄尧在的地方。
站在家门口,我停顿了很久,才掏出钥匙。金属插入锁孔的声音格外清晰。转动,门开了。
温暖的灯光瞬间流淌出来,伴随着饭菜的香气,还有那我们都很喜欢的、旋律轻软的英文老歌。这一切熟悉得让我心碎。
孙霄尧就站在玄关,像是早就等候在那里。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家居服,头柔软地耷拉着,脸上是毫无阴霾的、灿烂的笑容,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满了星星。
“回来啦?”他的声音带着天然的暖意,像冬日里的热可可。他很自然地走上前,接过我肩上的背包,“今天检查怎么样?医生怎么说?是不是最近太累了,肠胃不舒服?”
他一连串的问题,充满了关切。我努力扯动嘴角,想给他一个安心的笑容,却感觉面部肌肉僵硬得像石膏。
“嗯,没事。”我的声音有些干涩,轻飘飘的,没有分量,“就是普通的胃炎,医生说注意饮食,多休息就好。”谎言如此轻易地脱口而出,心里却像被针扎了一下,泛起细密的疼。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笑容更加舒展:“看吧,我就说你最近工作太拼了。包给我,我帮你挂起来。”
他转身将我的包放在玄关的柜子上,那个动作熟练而温柔。我看着他的背影,宽阔的肩膀,挺拔的脊背,那曾经是我最依恋的港湾。现在,我却要亲手将他推开,在不久的将来。
我换了拖鞋,几乎是有些脱力地走到沙边,坐下。柔软的沙包裹住身体,却驱散不了从心底漫上来的寒意。孙霄尧去厨房给我倒了杯温水,递到我手里。温热的触感从杯壁传到掌心,稍稍拉回了一些飘远的思绪。
我拿起手机,无意识地划拉着屏幕,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一个念头,却在这片混沌中逐渐清晰、坚定。
我抬起头,看向正在茶几对面剥橘子的他。橘皮的清香在空气中微微散开。
“霄尧,”我轻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们去旅游好不好?”
他剥橘子的手顿住了,有些意外地抬眼,与我的目光撞个正着。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像两潭深水,此刻正清晰地映出我有些苍白的脸。
没有问为什么突然想旅游,没有说工作能不能请假,他甚至没有一丝犹豫。
只是对视了几秒钟,他脸上的意外就化为了温柔和纵容。他嘴角弯起,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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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他应得干脆利落,仿佛我提出的只是下楼散个步那么简单,“想去哪儿?我们这就定地方,收拾行李,后天出,怎么样?”
他总是这样,对我几乎有求必应。我的心头一热,那股强压下去的酸涩又涌了上来。我赶紧低下头,假装看手机,闷闷地“嗯”了一声。
“那我们去三亚吧?”他兴致勃勃地开始规划,“这个时候去正好,阳光好,海水也暖。我们可以去海边散步,晒太阳,吃海鲜……你不是一直想看天涯海角吗?”
“好。”我低声应着,“就去三亚。”
天涯海角。听起来,像是一个适合道别的地方。
飞机降落在三亚时,湿润而温暖的海风扑面而来,带着热带特有的植物芬芳和淡淡的咸腥味。天空是澄澈的蔚蓝,大朵大朵的白云像一样低低地悬着。这一切,都与那座灰白色调的城市截然不同。
孙霄尧显得格外兴奋,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紧紧牵着我的手,像个准备开始冒险的大男孩。他订了一家靠海的酒店,房间的阳台正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推开窗,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哗哗作响,永不停歇。
“喜欢吗?”他从身后环住我的腰,下巴轻轻搁在我的肩头,声音里带着满足的喟叹。
“喜欢。”我靠在他怀里,感受着他胸膛传来的温度和稳健的心跳,闭上眼睛。这一刻,太美好了,美好得像一个易碎的梦。我真希望时间能就此停驻。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把我拉起来,说要带我去海边。他不知从哪里变出两把色彩鲜艳的水枪,自己戴上了一副酷酷的墨镜,把另一把塞到我手里。
金色的沙滩,耀眼的阳光,湛蓝的海水翻卷着白色的浪花。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拿着水枪,对着我“biubiubiu”地射,水柱在空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准确地溅在我身上。冰凉的海水接触到皮肤,激起一阵小小的战栗。
“看我,biubiubiu!”他笑得张扬而得意,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抹了把脸上的水珠,看着他难得的孩子气,心里那片沉重的阴云似乎也被这热烈的阳光驱散了一点点。一种混合着心酸和幸福的情绪在胸腔里鼓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