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这些人下手可真狠啊!小彬啊,你就说个软话吧,不然早晚被他们打死,难道你想让你奶奶从街头捡到你的死尸吗?”
旁边水果店的老板娘一边咂着嘴念叨,一边把毛巾塞进了乐与彬的手里,乐与彬接过毛巾擦着身上的水,什么都没说。
显然这些话水果店的老板娘已经说了不止一天两天了,可是没用。
乐与彬擦干净身上的水之后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件干净的衣服穿在了身上,然后接着把脏掉的放到水下洗了。
“哎呦,这两件衣服来回的洗,马上冬天了你怎么办?你买的起棉衣吗?”
说着,老板心疼的从他手里抢过衣服。
“就放阿姨店里晾吧不要拿回去了,反正你每天都要来!”
老板娘拿走了乐与彬的衣服,乐与彬笑笑说:“老板娘你今天又美了哦!”
老板娘笑着回头看他一眼,无奈的摇摇头走开了。
乐与彬穿着干净的衣服向家的方向走去,林骞懿一直跟在他身后,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乐与彬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回过头去看着林骞懿,说:“能不能明天再打,我不是怕你也不是怕疼,我只是不想让奶奶担心,她很老了。”
林骞懿没有家人,没有人把他放在心上,而他的心里也没有过别人,他看着乐与彬愣住了。
“他们不会再打你了。”林骞懿说完,没有等乐与彬回话就径直走开。
回去之后林骞懿幻想了很久,他突然很想知道有人担心自己是什么感觉,他突然很羡慕乐与彬。
乐与彬有一个好奶奶,他的奶奶很爱他,他也很爱他的奶奶,可是自己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从那之后真的没人再来打乐与彬了,几天之后,确定不会再被打的乐与彬找到了林骞懿,他抱住林骞懿,在他的脸颊上狠狠的亲了一口,林骞懿还没缓过神来,乐与彬咧着嘴开始表白:“我爱你!超过老鼠爱大米!”
看着傻笑着的乐与彬,林骞懿似笑非笑的耸了耸肩,说:“平时吃了奶奶不少东西,算是我还给她老人家的。”
林骞懿不习惯与人亲近,他帮助乐与彬只是心软,并没有想过要他报答什么,但乐与彬从那之后就好像要以身相许了一般,他不管林骞懿习不习惯能不能接受,每次见到林骞懿总是飞奔入怀,而林骞懿也就慢慢的习惯了。
乐与彬对于自己的成就感到无比欣慰,他常说如果他是个女生,一定会成为林骞懿的女友。
确实,融化一座冰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就这样,乐与彬成了林骞懿生命里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而林骞懿就成了乐与彬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无论林骞懿干什么,乐与彬一定会跟上去,立刻、马上,不问缘由。
“南星肯定是被大飞带走了,要救南星只能来求贤哥。可是他不在家,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躲了……”林骞懿走到窗口,起身一跃跳到了窗台上,他这一跳把乐与彬吓了一跳,这可是十七楼啊!
去救她
“干嘛?跳楼啊!”乐与彬眉头紧锁,林骞懿这一顿操作他实在是看不懂。
“我要进去看看!”林骞懿说着就要翻墙,乐与彬死死的抓着他就是不肯放手。
“别了,贤哥要是在,怎么会不给你开门呢!其实……其实他前两天就想找你被我拦了,下来吧,肯定没人!”林骞懿对乐与彬是百分之百的信任,他翻身下来,但是还是不死心的看了看窗外。
“给温衡打电话吧,他兴许能有办法。”
为了避免林骞懿跳楼,乐与彬赶紧拉着他跑下楼去找公共电话。
乐与彬打了几通电话都没有人听,林骞懿四下看了看,转身走进附近的巷子里。
不一会儿林骞懿回来了,手里多了一张纸条。
他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用纸条包住,然后使劲儿的向着楼上的一扇玻璃窗用力投出。
“乓!”的一声,玻璃窗碎了,林骞懿满意的点点头,回身抓着乐与彬拦下一辆计程车。
“去跑马场碰碰运气。”
林骞懿有种预感,南星就在那里。
跑马场并不是什么跑马的地方,是那些躁动的青年赛车的地方。
这里每天都要摔碎不知道多少辆机车,不知道要摔断多少分根骨头,市里大多数场地都因为总是遭到扫荡而被迫放弃,唯独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无人问津。
贤哥这人看似和善,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以手段毒辣著称的,他说让谁生不如死,那一定是可信的,所以他的话没人敢违背。
阿懿是个有分寸的,很少主动惹事,贤哥也就不怎么管他,他们二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
阿懿和乐与彬很快就来到了跑马场,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年轻人。
机车轰鸣声不绝于耳,吵的很。
这些无聊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几乎天天泡在这里,好像只有速度才能激活那颗半死不活的心脏,哦,还有女人。
他们习惯在车后面载一个女生,比赛的时候这个女生就坐在车上,谁要是赢了就可以风风光光的带走对方车上的妞儿,而这个女生一般也是愿意跟胜利者走的,到凌晨三四点的时候,谁车上的妞儿最漂亮,谁的妞儿的口袋最鼓,谁就是最大的赢家。
跑马场这个名字,就是因此而来。
林骞懿和乐与彬来到跑马场后引起了一点小骚动。
人人都知道这二人车技了得,都摩拳擦掌想比试一下,却又都不敢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