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礼笙并没有第一时间用英文叫顾肖,而是反反复复将对方的名字念了好几遍,还催促让顾肖纠正他的发音。
“噢!当然,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教我中文也未尝不可。”傅礼笙十分自来熟地揽住顾肖,“我是一个好学的好男孩儿。”
和自己身上洗衣液的味道不同,傅礼笙的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气,是顾肖叫不出名字的草木清香。
在顾肖发呆的时候,傅礼笙已经帮他把行李放去了房间,顺便找出自己的医药箱。
傅礼笙没有问顾肖一身的伤是怎麽来的,让顾肖感到些许轻松。他只是让顾肖坐在沙发上,自己则半跪在顾肖面前,卷起裤腿看伤口:“流血的地方要处理一下,不然伤口感染会很麻烦。”他掀起眼皮,露出一个笑,“我相信你也不想去一趟医院。”
他说得没错,顾肖当然不愿意去医院。他身上多馀的一美分都没有,不该全部浪费在医院里。
傅礼笙处理伤口的手法居然很娴熟,三两下包扎完毕,还在最上方系上了蝴蝶结。
“好了,最近伤口不要沾水……你是新生吧?这几天去学校我和你同路,可以帮你领个资料什麽的。你别不好意思,大不了等你伤好了请我喝酒——喔忘了问,你会喝酒吧?……当然,这也是个愚蠢的问题,有哪个男人不会喝酒呢?……”
顾肖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鬼使神差地,他忽然对傅礼笙说:
“你很漂亮。”
“……”
空气有瞬间的凝滞。
他说完就後悔了,这句话大概不是什麽好话,因为他看到傅礼笙原本笑眯眯的表情沉了下来。
顾肖当即就有点想要道歉。只是不等他开口,傅礼笙先说话了。
“没有男人喜欢被夸漂亮,”被夸的人板起脸,“如果是别人,我一定会生气。”
顾肖瞪大了眼睛,喉结上下滚动,明显在紧张。
然而下一秒,傅礼笙却粲然一笑:“但因为是你,就算你这样说,我也当做是在夸我咯。”他凑近顾肖,故意说道:“你是不是也被我迷住了?”
顾肖张了张嘴,良久,他涨红着脸承认下来。“是。”他说,“你……你很好。”
“那当然,肖,你也很好。”傅礼笙赞许地看着顾肖,“我承认房东的眼光不错,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喜欢你这个合租室友!”
人们常说,遇见一个好的室友就像是结婚娶对了人。
顾肖对这句话深表同感。
和傅礼笙同住的那段日子,抛开他们没有谈恋爱的事实,二人如同做了夫妻一般。
早晨他们一起起床,一起洗漱,一起去学校。偶尔傅礼笙没课的时候还会来旁听顾肖的课程,要问为什麽,傅礼笙总能理直气壮地说:“我都说了我是个爱学习的好男孩儿,相信我,多学一点知识总没错。”
中午他们一起去食堂吃午餐,傅礼笙看不惯顾肖总吃最便宜的,故意多拿自己的一份,再装作懊恼的样子说:“是我不小心看错了,我不喜欢吃这个!肖,你最好了,帮我把它解决掉吧!”
而顾肖往往只是看到那张脸就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下午下课很早,他们一般一起回家完成课业。客厅被改造成了他们的自习室,两个人各占长桌的一头,互不打扰,却也其乐融融。
只有在晚间时的安排他们各执一词。
傅礼笙想带顾肖去朋友的酒吧“放松”,而顾肖只想在家里看书。
傅礼笙不认可顾肖的这种行为:“你总不能每天都只呆在屋子里。”
“为什麽不?”
“你应该有一些社交,肖。”傅礼笙围着顾肖讲得头头是道,“你能说出除我以外,最近还和谁说过话吗?”
顾肖当即说出好几个名字:“豪威尔教授,安娜学姐,奥利弗学长,还有同门林肯。”
傅礼笙无言以对,他张了张嘴,感到几分无奈:“除开学业方面,你没有其他的朋友了。”
“我不需要朋友。”顿了顿,顾肖小声说,“朋友不在多。对我来说,有你就够了。”
他的话很戳傅礼笙的心窝子,但还是被傅礼笙想办法拉了出去。
对顾肖来说,娱乐场所是个奢侈的地方,所以那天晚上是他第一次进入酒吧。之後在傅礼笙的软磨硬泡下,他从不接受到偶尔松口,再到彻底适应那里。
有傅礼笙的陪伴,他可以选择加入人群一起玩闹,也可以在兴趣不高的时候坐在傅礼笙的身旁当透明人。
正如傅礼笙答应过他,要他“怎麽舒服怎麽来”。
他喜欢那种感觉——反正身边有一个可靠的人兜底,让他偶尔能够完全放松身心。
身心放松後,顾肖也有了更多的闲趣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直到一天,他背着一个足有半人高的包进了门。
背包的形状和“裸奔”没什麽差别,傅礼笙一眼就看出里面装着什麽。
“是吉他?”他惊喜道。
“嗯,吉他。”顾肖卸下背包,笑着问傅礼笙,“要做我的第一位听衆吗?”
“噢!荣幸之至,我的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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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千万不要学习顾肖小朋友,遇到抢劫要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喔d( ̄▽ ̄*)b
(。-ω-)zzz当然,最最最希望的还是大家不要遇见这种坏事!大家都要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