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大佬怕老婆。
傅骋皱眉。
——胡说八道,我可是一家之主,我让老婆儿子吃肉,他们绝对不敢吃菜。
——大佬会用成语!
——大佬威武!
——大佬慢走!
傅骋下了山,和几个丧尸道过别,朝城市走去。
灾难过后的城市,空无一人,寂寥萧瑟。
傅骋没有戴止咬器,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
他瞒着小早,出来好几次了。
偶尔撞到别人,他只要举起手,怒吼一声,摆出要追对方的姿势,对方就嗷嗷叫着逃走。
他根本不用害怕。
傅骋穿过街道,在路过一家小市的时候,停下脚步。
市里没人,门窗都被砸碎了。
傅骋踩着玻璃,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他走到市最里面,打开仓库小门,在一片狼藉的地上,找到一颗巧克力糖。
他总是瞒着小早,偷跑出去。
这样不太好,有点对不起小早。
所以每次出门,他都想给小早带点东西。
他还记得,小早爱吃巧克力糖。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他就找到了这家市,捡了点糖果回去。
第二次出门,他去教那些丧尸抓山上的野鸡,又找到一家玩具店,给林小饱捡了点玩具。
第三次出门,他什么都没找到,就折了一根树枝,打磨干净,给小狗当磨牙棒。
虽然带回去的东西很多,但是他暂时还没敢让小早现。
他怕小早生气。
傅骋捡了两颗巧克力,攥在手心,也不回头,穿过窗户,继续往前走。
做丧尸就是这样,一般不走门,直接横穿。
傅骋嗅了嗅清晨的凉风,循着熟悉的气味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他回到幸福街,从后面围墙翻回去。
啊,对,小早他们在围墙上加装了玻璃。
不过他不怕,他的手又粗又硬,扎一下也不疼。
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
让他看看,是谁回来了。
只见傅骋从门外走进来,很快又回身把门锁上。
傅骋学林早哼歌,只是嗓音低哑,又没有调子,不太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