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就对了啊。”江知味冲凌花一笑,扛起江晓就往卧房走,“来,二姐姐带你去睡觉。那炒饭我给你留一碗,咱们睡醒了再吃。”
江晓挂在她肩头,打了个深深的大哈欠,还惦记着旁的:“鹌鹑也没吃。”
“都有,都有。你先去睡,要是热了,盖个小肚子就好,姐姐帮你把肚脐眼遮上。”
江晓没声了。还没被扛到床边,就已经睡着了。
出来时,凌花怒气冲冲地站在房门口,堵住了江知味前进的路。她的身后,江暖和容双紧挨着,都捂嘴偷笑。
“娘~~~”
江知味抱住她的胳膊,凌花不动,也不说话。
“娘~~~~~我最好的娘,最亲的娘,最貌美如花、满四十减二十的娘~~~~你最好了啦。”
凌花白她一眼,嘴角险些压不住笑:“那这回就算了,下回不准啊。”
江知味得了便宜就收,像个树懒似的挂在她肩头:“好嘞,娘。咱们去吃午食吧。还得早点儿吃完,才好喂爹喂狗。”
凌花终肯,被推着搡着坐回桌前。
真是耽搁工夫了,其实她老早就想吃那辣爊鹌鹑了。方才见容双把鹌鹑撕开,一时间肉汁狂飙,可把她馋坏了。
安顿好晓哥儿,总算轮到她过过嘴瘾了。
第37章金沙炒饭
拿起一只,鹌鹑小小的,却沉甸甸的。
紧致又红亮的皮子仅仅扒住里头的鹌鹑肉,凑近了,还能见着皮子上遍布的细小纹理,那一道道的纵隔里夹的都是红油,衬得这鹌鹑在日光的边缘处格外水亮。
扯出一只鹌鹑腿,那肉汁顿时喷涌出来,急急地往嘴里送,又麻又辣,过瘾极了。
鹌鹑都是在野地里跑的,肉质却比家养的小鸡还要鲜嫩。不仅鹌鹑肉本身香辣爽口,连那细小的骨头,嚼起来也发出咔滋咔滋的脆响。
凌花好吃到直嗦手。这会子哪还顾得上什么长辈的气度,好吃,吃得过瘾就完事儿了。
见她娘亲的火气彻底被美食制服,江知味总算放下心来。
光顾着吃这些甜品、小食,正餐金沙炒饭都还没人动呢。
炒饭拨了一点儿到狗碗中。小狗吃时便香得摇头晃脑,吃完后,那陶碗锃亮,连点油花都不见,甚至不需要拿草木灰过水洗了。
米饭是早起蒸的,虽不是隔夜饭,但翻开来彻底摊凉后已经变得干爽。用水分稀少的米粒儿炒饭最是刚好,炒出来不绵不坨,粒粒分明的,怎么都不出错。
家里的米缸前日里见了底。却没给江知味买米的机会,因为刘庆年又扛着一大袋米来了。他买的稻米总是新鲜,颜色白而透亮,各个儿丰满肥厚,比此前家里的陈米好不少。
而且这回送来的,不止大米,还有一大袋筛好的精面粉。
“本想买一截羊腿来,但怕天热、放不住,想想还是送些干货稳妥。”
凌花又是推辞,毕竟这阵子她看着容双一天天的气色变好,有种吾家女儿初长成的欣慰。再说远亲不如近邻,就一墙之隔,她觉得没甚必要,把两家人之间搞得这么生分。
但江知味却与她意见相左,欣然接受了刘庆年的大米和面粉。甚至他下月要是还送来,她也会大大方方地接了。
这种你来我往的相处方式反倒长久。现在是没什么感觉,若是以后,容双总在江家吃白食,她自个儿委屈难受不说,家里平白多了一项开销,日子久了,总会引起些不必要的烦恼。
再说如今人情社会,街坊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要知道容双白吃白喝,难免有所微词。
先前周婶还拉着她,好心好意地问了容双总在她家蹭饭的事。大家伙儿起初不知情时,还以为知姐儿刚做了点小生意,就大发慈悲当起了大善人。
后来才知道,刘庆年为他媳妇这一口吃的,时不时地往江家送这送那。两家人这是互通往来,谁都不亏了谁,那就见怪不怪了。
而且容双还有让江知味当孩子干妈的意思,连小名都让央着她帮忙取。毕竟这孩子,是她做吃食一口一口喂大的。
只不过江知味对取小名这事慎之又慎,答应了这几天多花心思想想,保准给娃儿想个好听的。
到这会子开吃,金沙炒饭已经没有刚出锅时候那么滚烫了。但依江知味的个人口味,她就喜欢吃这种放了些许时候,吸饱了油脂并开始反沙的炒饭。
就像广式月饼似的,最好吃的不是刚出炉的时候,而得放个一两日,等它回油,才能品尝出最好的风味。
金沙炒饭锅气十足,面上撒着零星葱花,以鲜绿替米饭的金黄作配,光从色泽上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塞得满口,蛋黄油香充盈,带着略显粗糙的砂砾感,摩挲着口腔内壁,带来一重与寻常油润的炒饭不同的奇妙感受。
米粒的内芯都被蛋黄的油脂浸透,蛋香与猪油的荤香交织,在嘴里缠绵地跳起双人舞。
一碗吃完,仍有余香淡淡,在唇舌间经久不散。
今日这一顿,真是吃得无比饱足。不仅吃食的花样多,还有甜有咸有辣,跟永动机似的,酷酷干。
饭后再拿没吃完的冰酥酪漱漱口,口中清爽无比,叫人浑身有劲,忍不住想要大干一场。
江知味便没午睡了。
到底做事不知分寸惹了凌花生气,今日正好借这个机会,就当给她一个惊喜。
马行街上有家酒店名曰和乐楼,它的楼下是汴京城里最大的马市。因行人络绎不绝,不少交易牲口的全天都在这处候着。
除了卖马,还有卖驴、骡子和牛的小贩。
家里缺驴,这事儿江知味谨记在心。就惦记着,好好赚钱,攒够了十贯还有盈余,就先给凌花买一头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