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用来做什麽?”
田建义哭诉道:“草民真的不知,若东川侯执意屈打成招,那便杀了草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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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审讯账後,左司马问:“要查焦宏达吗?”
沐川点头。
通倭证据不全,只能以擅自增税罪去审焦宏达,但是审知州就一定要知会高远王。
左司马继续问:“下官去请高远王?”
沐川摇头。
高远王若与私盐有牵扯,那就算他同意审焦宏达,短时间内也是审不出什麽结果。他想为十万忠魂复仇,暂时不能卷入地方案件。
虽然傅初雪说要提防皇帝,然地方官员通倭皇帝决不会坐视不理,在皇宫与嘉宣朝夕相处三年,沐川相信皇帝会念旧情。
沐川沁了口浓茶,以狼嚎笔尖沾满浓墨,伏案奋笔疾书。
奏折中言明是以私盐的罪逮捕焦宏达,审通倭之事,望能准奏。
翌日,高远王派人来营中请沐川,说为东川侯置办了尚好的驿馆。
初到西陲,不为他接风洗尘,现在放马後炮。
说明高远王之前不愿借粮丶盼着他快些走;现在可以让他查案,但一时半会儿查不完,很可能会久住。
驿馆岂止尚好,用奢华形容都不为过,上房空间比善县的两倍还大。
刚刚住下,当夜高远王便派人传话,邀东川王去醉香阁吃花酒。
沐川说:“不去。”
送吃的住的照单全收,要办正事儿不领情。
左司马委婉道:“将军这……是不是不太好?”
沐川抱着膀子,全然一副土匪做派。
高远王明知他要审焦宏达,还要作壁上观,倒有些坐实了是贩卖私盐团夥的保护伞。
又不是傅初雪,来找不痛快,他没理由惯着。
十日转瞬即逝。
八月上旬,掌印太监潘仪的干儿子潘喜到富宁郡宣读诏书。
“东川侯接旨。”
沐川跪下。
潘喜官靴停在三步开外,鞋尖绣着金文。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丞相曹明诚之女温婉贤淑,朕慕其风采,于十月初一大婚,特此诏东川侯回长唐。”
等了半月的诏书,不是让沐川提审焦宏达,而是宣布皇帝两月後大婚。
说明嘉宣看了奏折,知晓西陲官员可能通倭,但不管,同时也表明二人情感并无间隙,遂邀他参加婚礼。
“臣领旨。”
三年的情感,换不到一场审讯。
皇帝表面功夫做的好,却不给他实际想要的。
沐川接过圣旨,手中之物仿若有千斤重,压得直不起膝盖。
潘喜上前搀扶,“东川侯快快请起。”
沐川躲开他的手,缓缓站起。
潘喜皮笑肉不笑,“叛国通倭之罪当由朝堂定夺,皇上已知晓此事,特派锦衣卫与高远王丶东川侯三方会审。”
通倭何时也需三方会审?
潘喜传达的只能是皇帝的态度,他相信皇帝,但没想到皇帝不仅不助他查案,反而派潘喜来阻挠。
沐川愈发看不懂。
潘喜笑得邪乎,提点中颇有敲打之意:“三方会审前还望侯爷莫要妄动,坏了皇上定的规矩,龙颜震怒,可就不好了。”
卢自明死无对证,目前没有焦宏达通倭的线索,高远王那边不用问就知道是什麽情况,最令沐川心灰意冷的是皇帝的态度。
事不关己,各方高高挂起;触及利益,周围全是劲敌。
沐川仿若置于荒漠,明知绿洲就在前方,却身陷囹吾寸步难行。
如果听傅初雪的话,不给皇帝上疏就好了。
如果傅初雪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