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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华懋惊鸿上(第1页)

华懋饭店宴会厅的黄铜门扉在侍者白手套的轻推下缓缓洞开,铰链转动时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咔嗒”声,却像一把钥匙,骤然开启了年上海最奢靡的一隅。

门内的热浪裹挟着复杂的气息扑面而来——前调是法国娇兰香水的馥郁花香,中调混着哈瓦那雪茄醇厚的木质烟感,尾调又坠着银质餐车上焗蜗牛的黄油香与香槟气泡炸开的清甜,层层叠叠缠在空气中,连呼吸都像是浸在了一场精致的幻梦里。厅内的水晶吊灯该有数十盏,从挑高近十米的穹顶垂落,每一盏都是由数百颗切割成型的水晶串连而成。

灯光透过水晶折射,在大理石地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像撒了一地的碎钻;照在女人们的旗袍上,藕荷色软缎泛着珍珠般的柔光,正红色蕾丝则透出酒液般的艳润;落在男人们的燕尾服上,黑色丝绒的翻领便映出暗哑的光泽,白衬衫的袖口扣在灯光下闪着铂金的冷光。

乐队在角落的高台上演奏着《bueoon》,萨克斯风的慵懒调子裹着钢琴的清脆琴键,还有贝斯手指尖下低沉的律动,让整个大厅都浸在一种暧昧又松弛的氛围里。舞池中央,一对外国夫妇正跳着狐步舞,女人的香槟色鱼尾裙随着舞步旋转,裙摆扬起时像一朵绽放的昙花,男人的手稳稳托着她的腰,皮鞋在地面踏出规律的“嗒嗒”声,引得周围不少目光驻足。

这不是普通的宴会,是年上海顶层社交圈的缩影——外滩的银行家、南京路的百货老板、法租界的政客,还有些说不清背景的“大人物”,都聚在这里。权力是这里的底色,你看那穿晨礼服的英国领事与汇丰银行行长交谈时,两人手搭在对方臂弯的力度,都透着几分试探与制衡;

财富是这里的装饰,太太们腕上的百达翡丽腕表、颈间的南洋珍珠项链,每一件都能抵得上普通人家十年的生计;名声则是这里的通行证,谁要是能得到沈惊鸿的一句寒暄,第二天就能成为霞飞路上各大公馆茶会的谈资。这地方像个巨大的旋涡,进去的人要么被卷着往上爬,要么就沉底,没有中间路可走。

林薇挽着林守业的手臂,指尖轻轻搭在他西装的肘部——那西装是去年做的,料子是普通的羊毛,袖口已经磨出了一点毛边,显然是林守业压箱底的“体面”。她跟在王氏身后,脚步放得极轻,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没有出一点声响。王氏穿的是一件宝蓝色织锦旗袍,领口镶着一圈兔毛,是她出嫁时的嫁妆,今天特意翻出来烫了一遍,可织锦的纹样还是显得有些陈旧,兔毛也微微灰。林守业走在最前面,原本有些佝偻的腰板挺得笔直,像被人从背后扯了一根线,他左手端着一杯还没开封的香槟,右手时不时理一理领带——那领带是红色的,浆得硬,却跟他的黑西装有些不搭,显得格外扎眼。

林薇身上的藕荷色软缎旗袍是林家三天前紧急赶制的,料子是林守业托人从苏州采买的软缎,摸起来像云朵一样软,在灯光下会泛出淡淡的珠光。款式是她自己画的图,改了传统旗袍的宽袖,做成了收窄的连肩袖,下摆也裁短到膝盖下两寸,方便走路——她毕竟不是习惯穿旗袍的民国女子,总觉得传统款式束缚手脚。领口和袖口的缠枝莲纹是她盯着绣娘绣的,用的是同色的真丝线,针脚细得几乎看不见,只有凑得极近才能现花瓣的纹路是一层叠一层,像水波一样柔。她没戴饰,只在手腕上套了一只细银镯子,是她穿越前奶奶给的,内侧刻着一个“薇”字,冰凉的银器贴在皮肤上,是她在这个陌生时代唯一的慰藉。

走进大厅的那一刻,林薇明显感觉到有数十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她下意识地抬眼扫了一圈,视线像细密的网,飞快地掠过每一张脸——有穿貂皮大衣的贵妇,正用折扇挡着嘴,眼神里满是好奇,大概是在猜她的身份;有戴金丝眼镜的商人,目光落在她的旗袍上,带着审视,像是在评估这件衣服的价值;还有几个穿学生装的年轻女孩,眼睛亮闪闪的,显然是被她的气质吸引;当然也有不友善的,比如角落里一个穿紫色旗袍的女人,嘴角撇着,眼神里的不屑几乎要溢出来,大概是觉得她抢了自己的风头。

林守业显然很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他脸上堆着矜持的笑,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遇到认识的人就点头致意,嘴里说着“王老板好”“李太太久仰”,声音比平时拔高了几分,带着一丝刻意的洪亮。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朝这边看,以为是认识的,连忙拱手,结果对方只是扫了林薇一眼就转开了头,林守业的手僵在半空,尴尬地咳了一声,又若无其事地理了理头。王氏跟在他身边,手紧紧攥着旗袍的下摆,指节都泛了白,她的眼神四处逡巡,看到穿金戴银的太太就赶紧低下头,看到侍者端着精致的点心又忍不住多看两眼,脸上是藏不住的兴奋与怯场——这大概是她第一次来这么高级的场合,连呼吸都显得有些急促。林薇的心跳也快了几分,胸腔里像有只小兔子在乱撞。但她很快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不能慌,现在的她不是那个在博物馆里修复文物的林薇了,而是林家突然冒出来的“侄女”,是要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活下去的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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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目光落在舞池边的立柱上,那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上面雕着缠枝花纹,跟她旗袍上的纹样有些像,只是更繁复些;又落在侍者托盘里的香槟杯上,水晶杯壁上沾着细密的水珠,琥珀色的酒液在里面轻轻晃动。

她的大脑在飞运转:沈惊鸿为什么会给林家请柬?这个宴会里有多少人是真心想交朋友,多少人是带着目的来的?那个躲在暗处的“推手”,会不会在今晚动手?

“林老板,幸会幸会!”

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来,打断了林薇的思绪。

她转头,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的男人端着酒杯走过来,肚子挺得圆圆的,像揣了个小皮球,身上穿的是米白色西装,领口别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已经有些蔫了。男人的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戒指,鸽子蛋大小,绿色的玉质里透着几丝絮状的杂质,一看就不是顶级的货色。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目光却不住地往林薇身上瞟,从她的头扫到旗袍的下摆,最后又落回她的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探究。

“哦,是王老板啊!”

林守业立刻热情地迎上去,双手握住男人的手,摇了摇,“好久不见,您生意还是这么兴隆啊!”

这位王老板是做棉纱生意的,之前跟林家有过几笔小交易,算不上熟,但在这种场合遇到,林守业自然要好好应酬。

王老板哈哈笑了两声,拍了拍林守业的肩膀,目光还是没离开林薇:“林老板客气了!这位是?”他的语气带着一丝好奇,还有点不易察觉的暧昧。

“这是舍侄女,林薇。”

林守业连忙介绍,他特意把“侄女”两个字说得重了些,语气里带着一丝炫耀——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侄女,可不是谁都有的。

王老板点了点头,脸上堆起恭维的笑:“林小姐真是……气质不凡啊!”

他说着,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林老板好福气,这么好的侄女,可得好好疼惜。”

那语气里的暗示,连旁边的王氏都听出来了,她的脸微微一红,又赶紧低下头。林薇只是微微颔,唇角勾起一抹恰到好处的浅笑——不疏离,也不过分热络。她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她知道,在这种场合,话多了容易出错,尤其是面对这种不怀好意的试探,沉默反而更有力量。王老板见她不接话,也觉得有些没趣,又跟林守业闲扯了几句棉纱的行情,就端着酒杯找别人去了。

王老板刚走,林薇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压低的议论。她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几个年轻女孩在说她。那几个女孩穿的都是最新款的旗袍,有粉色的乔其纱,有绿色的香云纱,还有一件黑色的丝绒旗袍,领口镶着水钻,一看就价值不菲。她们聚在离林薇不远的地方,手里端着果汁杯,头凑在一起,声音不大,却刚好能让林薇听到。

“瞧她那身打扮,故作清高!”说话的是穿粉色乔其纱的女孩,她的头烫成了时髦的大波浪,尾卷着,却故意往林薇这边瞥了一眼,语气里满是不屑。

“就是,也不知道林守业从哪里找来的,以前可从没听说过林家有这么个侄女。”穿绿色香云纱的女孩接着说,她的手指上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正无聊地转着杯子,眼神里满是怀疑。

“我听我爸说,沈先生特意给她家了请柬呢!”穿黑色丝绒旗袍的女孩声音压得更低,却带着一丝嫉妒,“真是走了狗屎运,沈先生的请柬,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林薇的耳力一向不错,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听进了耳朵里。她心里了然——沈惊鸿的请柬果然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让她有机会进入这个圈子,另一方面也把她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了别人嫉妒的靶子。她轻轻叹了口气,指尖摩挲着手腕上的银镯子,冰凉的触感让她冷静了几分。她知道,这些议论还只是开始,接下来肯定还有更麻烦的事。

就在这时,大厅里突然安静了几分,原本喧闹的交谈声低了下去,连乐队的音乐都像是弱了半拍。林薇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都朝着一个方向望去,她也循着那些目光,看向了宴会厅的入口处。只见沈惊鸿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他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几个穿西装的男人,大概是他的助手或下属。他今天穿的是一身纯黑色的英式定制礼服,料子是意大利进口的羊毛绒,在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剪裁得恰到好处,衬得他的肩宽腰窄,身姿格外挺拔。白衬衫的领口挺括,没有一丝褶皱,黑色的领结打得端正,没有多余的装饰。他的头梳得整齐,用油固定住,露出饱满的额头,灯光下,他的皮肤是冷白色的,五官像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一样精致——眉骨很高,眉毛浓淡适宜,眼窝深邃,眼睛是黑色的,像深夜里的大海,看不透底;鼻梁高挺,鼻尖微微下勾,带着一丝凌厉;嘴唇很薄,颜色偏淡,唇边挂着那抹惯有的、淡漠而疏离的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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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得很慢,步伐从容,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节拍上。所过之处,周围的人都下意识地让开一条路,有人弯腰致意,有人脸上堆起谄媚的笑,还有些年轻女孩红着脸,偷偷地打量他。一个穿燕尾服的男人想上前跟他握手,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停下脚步;一个穿貂皮大衣的贵妇递给他一杯香槟,他也只是用指尖碰了碰杯壁,说了句“谢谢”,声音低沉悦耳,却没什么温度。他就像暗夜中的王者,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什么动作,就能轻易地掌控全场的节奏。

林薇的心跳漏了一拍。她之前在资料里见过沈惊鸿的照片,知道他是个英俊的男人,但照片远不及真人有冲击力。尤其是他身上的气场,那种无形的、强大的压迫感,让她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她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他二十岁就接手了家族生意,短短五年就把沈家从一个普通的商号做成了横跨金融、贸易、航运的大集团;他在法租界和公共租界都吃得开,连外国领事都要给他几分面子;更重要的是,她穿越前看到的那本日记里,多次提到了“沈先生”,或许他跟自己的穿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沈惊鸿似乎并没有特意看向林薇这边,他走到大厅中央,跟一位银的外国银行家寒暄起来。那位银行家穿的是晨礼服,胸前别着一枚勋章,他握着沈惊鸿的手,脸上满是笑容,嘴里说着流利的法语,沈惊鸿也用法语回应着,语气从容,用词精准,显然对法语极为精通。林薇看着他们交谈的样子,心里却有种直觉——沈惊鸿一定知道她来了,或许从她走进宴会厅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关注她。

林守业看到沈惊鸿,激动得手都有些抖,他连忙搓了搓手,压低声音对林薇和王氏说:“快,我们过去跟沈先生打个招呼!”

他今天来参加宴会,最大的目的就是跟沈惊鸿搭上关系——要是能让沈家跟林家合作,那林家的生意就能起死回生了。

王氏也连忙点头,紧张地理了理旗袍的领口,又拍了拍林薇的胳膊:“薇薇,等下跟沈先生说话客气点,别失了礼数。”

林薇还没来得及回应,一个娇柔却带着几分尖锐的女声突然插了进来:“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叔叔和王阿姨。”

林薇转头,看到苏婉清正朝这边走来。苏婉清是苏记百货老板的女儿,在上海的名媛圈里很有名,仗着家里有钱,平时就有些飞扬跋扈。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正红色的蕾丝旗袍,蕾丝是进口的法国货,上面绣着细碎的玫瑰花纹,领口和袖口都镶着一圈白色的珍珠,走起路来珍珠会轻轻晃动。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红宝石项链,吊坠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在灯光下泛着浓郁的红色光泽,耳坠和手镯也是配套的钻石饰,闪得人眼睛都有些花。她的妆容很精致,眉毛画得又细又长,眼尾微微上挑,涂着深红色的口红,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像淬了毒的刀子,直直射向林薇。

“这位就是林家妹妹吧?”

苏婉清走到林薇面前,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她,语气里的嘲讽几乎要溢出来,“妹妹这身衣服倒是别致,不知道是哪家小裁缝铺子的手艺?看着……倒是挺省布料的。”

她说着,故意拉了拉自己旗袍的蕾丝裙摆,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衣服多华贵。她这话一出,旁边几个跟着她的女伴都掩着嘴轻笑起来,眼神里满是幸灾乐祸。王氏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她张了张嘴,想反驳,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苏婉清的父亲是百货老板,家里有钱有势,她们根本得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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