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擡起的眼眸里有一丝微光,可手机尴尬地握在他手中,他仍有些不安,复又垂下头。
孟伊琼将手机推回给他:“我已经新买了一个了,这个留给你自己,回家後我教你怎麽用,以後咱们就可以不止通过监控联系了。”
“真的吗?”天乐眼底的光终于彻底燃了起来,他又去翻腾自己的包,从最下面的夹层掏出好几张五块丶十块的,还有几个钢镚儿,全都捧到主人面前,“主人,这些都是我挣的,我可以养活自己,也可以养你,这些给你,都给你……”
孟伊琼知道他没说完的後半句话是什麽,他是想说,他吃得不多,好养活,别因为没钱就不要他了……
为了叫他安心,孟伊琼把钱收了。好久没摸过现金了,她点了点,一共七十八块三毛,竟然比手机里那一串数字看着还过瘾。
“这样,你请我吃饭吧,就用这些钱,如何?”下午五点吃过饭,到现在什麽都没进食过。
“好哦,主人想吃什麽?”
天乐眉飞色舞的,孟伊琼一直都觉得,他不垂着耳朵垂着眼角说话的时候,尾音总是要加个小波浪一般。
孟伊琼想了想,竟想不出自己喜欢的食物,只好说道:“你挑吧,你喜欢吃什麽就吃什麽。”
“好!”天乐没有那麽多人情的弯弯绕绕,兴奋地答应下来。
可是下一秒钟,他就捂着左胸疼得变了脸色。
孟伊琼赶忙上前两步查看,天乐左胸一道长长的疤痕,此刻在月光下正泛着紫光。
她倒是忘了,天乐在垃圾场跟野狗们抢食的那阵子,被恶犬撕咬,熊孩子踢打,断过一根肋骨,是左侧的第三根。
这不是外伤,孟伊琼起初不怎麽上心。
後来天乐跟她回家之後,天乐三天两头发烧,吃什麽都吐,她才无意中发现这伤。
她赶紧带它去宠物医院做了手术,留下了这个疤,自然,也永久地失去了第三根肋骨。今夜是农历十五,受日月潮汐影响,这个疤愈发难以忍受。
天乐呼噜呼噜自己的毛,笑着对她道:“没事的,主人,已经快到12点了,过去今天,就不疼了。”
孟伊琼妥协地看了他一眼,又心疼地拍打他身上的尘土,这才带他上车离开。
只是,孟伊琼开车转了一圈儿,也没什麽可挑选的馀地。
半夜十二点,还在营业的,似乎只有烧烤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她从来没吃过烧烤。
别说烧烤了,火锅,龙虾,但凡是需要多人一起的,她都没吃过。
她不喜欢与人相处,一个人吃一来点不多,二来不知怎样才叫烤熟,索性就不尝试。
马路上清清冷冷,烧烤店门前倒是热热闹闹。
店老板一看孟伊琼这麽知性优雅的人儿,怎麽身後跟着一个黄毛小子,看这打扮还是工地上来的,心里直犯嘀咕:不是这女的叛逆,就是这男的诈骗。
天乐还要了两瓶酒,店老板一合计,就跟他说瓶装的都卖完了,只有听装的,然後拿到孟伊琼面前,当着面儿啓开,生怕半路上天乐往里面下药。
孟伊琼看见店老板一个劲儿给自己使眼色,心里既感动又好笑。
天乐已经架了十几串肉在炉子上,烤好了就拿给孟伊琼。
肉本身就鲜嫩,天乐烤得恰到火候,孜然也是分量恰当,也许是这炉火旺的缘故,孟伊琼心底竟有些热乎气儿,缓缓蔓延。
她今天经历了好多不曾有过的情绪,不敢再放纵,于是极为熟练地把心底的蠢蠢欲动压了下去。
二人举杯相庆,烤肉的香味盈满口腔,周围的每一桌都在笑,眼前的天乐也在笑,不知不觉,她也笑了。
这一笑,却深深刺痛了一直观察着她的简洁。
她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酒足饭饱,天乐和主人站在车前,都没有想回家的意思。
孟伊琼讲手放在门把手上,顿了顿,忽然转身:“天乐,其实,今天是我第一次吃烧烤。”
她也没有直视他的眼睛,天乐沉默着,等她说完。
“我很开心,谢谢你。”
天乐的大尾巴疯狂摇摆,很快将孟伊琼身上的汗给扇了下去。
“好了,停!停!”孟伊琼赶紧将他按在车门上,左右看看,幸好没人经过,“不是跟你说了在外面不能现形?”
天乐立即掐了个诀,把尾巴收起来,顺势抓了她的手腕,说道:“主人,我还有能让你更开心的方法,要不要一起去?”
孟伊琼第一反应,按照过往的很多次取舍,她应该说‘不’的,起码不应该答应得那麽快,应该等别人三请四请之後才去,好显得自己是重要的,但现在,哪怕已经听见了隐隐的雷声,她还是大声道:“好!”
天乐带她第一次坐了摩天轮,第一次打水仗,第一次打扑克牌,第一次做许多有人陪伴才能做的事…t…
天乐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他的许多好朋狗也都陆陆续续去了汪星,可是,他说,他对生命依旧充满热情和感激,依旧期待认识更多的好朋狗。
哪怕是在垃圾场的那段时间,他都尽力让自己快乐一些。
孟伊琼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还没体味到真正的生命意义,所以才会觉得生活了无生趣呢。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她的习惯,再次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