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氏轻哼了一声,摇了摇头:“老太太是惯会使这些技俩的。”
这陆家与温家原是临村的远房亲戚。
温家先祖做官来了盛京,两家就失了联系。
後来温家落魄,回乡务农,陆家却靠着走街串巷行商积累了身家。
读书是个烧钱的活计。
那时温家已然落魄,偏温老太爷还是个体弱的读书人。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
所幸温老太爷少时相貌颇为俊朗,十三四岁又中了秀才,在乡下那等地方,倒也称得上是个香饽饽。
温老太太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入温家。
温老太爷继续读书,她则留在家中操持家务,抚养子女。
温老太太为人持重端庄,最是看重家族荣耀,她虽说偏爱自己嫡亲的孩子,却也从未亏待过庶出的二老爷。
温家的三位爷打小都是一起读书习字的。
若非後来其父过世,其兄撑不起家门,致使陆家落魄……
向氏叹了一口气。
陆家落魄,温老太爷便马上趁着长子婚事傍上齐家,这样的泼才,着实是有辱读书人之名!
将手中的珍珠放回原处,向氏对着庞妈妈摆了摆手。
“既是给筠姐儿的。”
“你且送去流霞院吧!”
仿佛陷入了一个悠长的梦境。
梦中,温聆筝似乎回到了定北侯府,回到了立心院中。
回到了,她百无聊赖地剪烛光,而他在桌前看策论的时候。
以至于她从梦中惊醒的时候,都还有些怅然若失。
窗外的天才将将擦亮。
檐下挂着的风铃摇曳生姿,叮叮当当的声响将她的瞌睡都驱逐了去。
她索性起身,坐到桌边,一笔一划地临摹起了字帖来。
只是,明明临的是秀丽婉约的簪花小楷,可习惯却渐渐让她写出另外一种字体来。
猛然收住了手。
温聆筝长叹。
她以前的字着实见不得人,就连造字的仓颉见了都得背过气去。
可身为侯府宗妇,她得看账,得出席宴会,总有要动笔的时候。
她如今的字,是裴凛手把手教的。
他们的字,八分相似。
剩馀的两分还是因为她笔力不够所致。
既入学堂,她需要动笔的地方只多不少。
这几日来,她日日以左手执笔才堪堪隐藏了下来。
可她到底并非左撇子,总用左手终究是不顺的,但若要换回右手……
温聆筝叹了口气。
重新摆出一张纸,再度临摹起了簪花小楷来。
摇光打帘进屋时,正瞧见姑娘静静临摹字的模样,也不知练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