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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 66 章 是的我决定跟汤德斯先(第1页)

第66章第66章是的,我决定跟汤德斯先……

同为金钱的奴隶,老葛朗台与“世界四大吝啬鬼”里的其三有本质上的不同。阿巴贡和泼留希金是纯粹的金钱奴隶,只进不出。除了凶狠,无法在他们身上看到属于资本家的精明强干。而夏洛克与三人并列更像是为拉来凑数。也不知是莫里哀在致敬莎士比亚,还是二者与果戈里都没有像巴尔扎克般真的被资本的世界虐得体无完肤,总之在他们笔下很难看出令人叫绝的金融手段,令读者明白吝啬鬼们以何聚财。

如果要从四人里选出一位进行交涉,那老葛朗台无疑能得票最多,因为他好歹还会权衡利弊。

珍妮知道老葛朗台从弟弟的债务里捞了一笔,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地方上的公证人也就是给普通人买个年金,处理些财産转移的入门水平。巴黎那是野心家们的龙潭虎xue,每年要吃掉多达两手之数的银行家和金融家。

老葛朗台在这种地方都能做到化债为利,对付地方的公证人那还不是降维打击。

索漠城里无人不知老葛朗台的吝啬,但是作为生意人,他又是“信誉良好”的优质夥伴,极少越过法律的雷池。

工业革命下的法国出现了大城市的虹吸效应。

村镇被荒废,寅吃卯粮的地方官纷纷破産。最重要的是,门阀是有地方性。没有当地的人口输血,几代人所维持的村镇婆罗门因此坠为城市吠舍。

《高老头》里,祖辈是骑士的拉斯蒂涅就是村镇婆罗门的代表。

家富留原籍,家贫走远方。

不想如拉斯蒂涅般在巴黎卑躬屈膝的就只能把人口留在收入锐减的老家。可老家的人也不能一直无所事事,更不能把穷人逼得当场革命。思来想去,也只有靠外商了。

公证人也不是站在老葛朗台那儿,而是跟未成年的珍妮比,事业成功的老葛朗台看着更有说服力些。

“您也说了,葛朗台先生是个体面人。”当地的公证人油盐不进道,“他能接下弟弟的债务,让侄儿无後顾之忧地去印度打拼,也一定会善待您。”至于拿小德-拉-贝尔特尼埃的遗産还债……那是人家的私事,他管不着。

“索漠城离这里不远,要不您再多呆几日?我寄信请葛朗台先生过来与你商量一下?”村长一副老好人样,可珍妮怀疑他就是来唱白脸的。

“您的建议很有道理。”珍妮想到破局之策,“或许我该请我堂兄过来与这素未谋面的表姐夫好好聊聊。”

“您堂兄是……”

“英国人,在老家有地。”

公证人和村长的心里咯噔了下。

他们是想招商引资,可要是个英国大地主来处理庄园,要麽是和小德-拉-贝尔特尼埃把庄园的土地转租出去,要麽是把庄园直接卖了。

珍妮看重这地的理由也是本地的青壮年大量流失的原因——靠着卢瓦尔河,但又不是奥尔良般还能撑会儿的大型城市,所以被吸走除了土地以外的资源也是很正常的。

有了海外的殖民地做供血包,卢瓦尔的水果和奶酪出口一落千丈。

更别提在殖民地外,还有东欧一直都给西欧放血。

想把当地的农业盘活,就只有靠品牌效应和薄利多销。

葛朗台在老家做的正是能在这里复刻的葡萄酒生意,而且是从种葡萄到箍酒桶的成熟産业。

他的生意大到什麽地步?这麽说吧!你要是问卢瓦尔大区里最有名的酒商是谁,十个人里有一个会提葛朗台。不过出了卢瓦尔区,他的财富与影响力就很有限了,但即使在名流遍地的巴黎,他仍是个有钱的主儿。如果他的弟弟没死,搞不好巴黎会有葛朗台家族。

“他是父亲同胞兄弟的儿子还是叔祖父的孙子。”公证人不死心道。

“是我父亲同胞兄弟的儿子。”珍妮砸碎了对方的幻想,“很遗憾,按亲疏远近,我的监护权会判给堂兄。”

而要是个老家有地的英国来处理庄园,公证人和村长期待的外资可就打水漂了。

但……

“您堂兄是传统绅士吗?是否有在印度或是非洲服役?”

爱德蒙上前挡住了珍妮的脸:“先生们。饭店可不是审的时候,尤其是审风尘仆仆的年轻小姐。”

步步紧逼的公证人讪讪笑道:“我的确是太失礼了。”爱德蒙既冒出了头,他不介意再失礼些,“您和……”他忘记了珍妮的姓,“小德-拉-贝尔特尼埃先生的外甥女是什麽关系?”

得亏是以路易。汤德斯的身份过来,要是换上大胡子的基督山伯爵,公证人的态度会更冒犯些。

“我……”爱德蒙看向珍妮,“还是由博林小姐回答吧!”太阳已有一半没入地平线下,屋里的光线也谈不上照亮满堂,可爱德蒙的眼睛扔像融化的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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