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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饭局上的口红印(第1页)

第一节:鎏金酒杯里的算计

“锦绣阁”包厢的水晶灯悬在头顶,数百颗切割面折射出的光,把红木圆桌照得像块光的玉。林晓的指尖在冰镇威士忌杯壁上反复摩挲,冰球融化的水珠顺着杯身蜿蜒而下,在桌布上积成小小的水洼,映出她局促的脸——白t恤领口洗得有些松,牛仔裤膝盖处还沾着早上挤地铁时蹭的灰,和满桌的山珍海味、满场的珠光宝气格格不入,像误闯盛宴的小鹿。

对面的张兰正用鎏金酒杯轻叩桌面,杯沿上那圈迪奥的口红印格外扎眼,艳红的色号与她香奈儿套装的金色纽扣碰撞出尖锐的奢华感。她刚做的水晶美甲夹着支细支女士香烟,烟圈从涂满唇釉的嘴角飘出,裹着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找男人啊,就得找有钱的,”张兰的假睫毛在灯光下扇动,投出扇形的阴影落在佛跳墙的瓷盅上,“我那前夫,当年情人节就送我支凡士林,说‘润唇膏实用,能当口红打底’,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寒碜——实用能当饭吃?能买我手上这只爱马仕?”

邻座的王哥立刻凑上前,给她的鎏金酒杯续上拉菲,酒液在杯里晃出暗红的浪,溅在杯沿的口红印上,晕开一小片淡红。“张姐说得太对了!感情就是虚的,男人的钱才是真底气。”他的目光在张兰的包上黏了两秒,那包的拉链头缠着根红绳,绳结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夜市里十块钱三串的便宜货,与爱马仕的ogo形成刺眼的反差。

林晓的筷子在清蒸鲈鱼的眼睛上猛地顿住,鱼眼的白膜反射着灯光,像颗冰冷的玻璃珠。她刚毕业一年,跟着部门主任来蹭这场“行业交流宴”,本想多认识些前辈,没想到成了张兰的“婚恋观宣讲会”。桌布上没擦干净的油渍里,她看见自己的倒影——渺小、局促,像块没被打磨过的璞玉,与这包厢的精致格格不入。

“张姐,”林晓的声音突然冒出来,细得像根针,却精准地戳破了包厢里暧昧又虚荣的泡沫,“那男人为什么要找您,不找更年轻漂亮、没结过婚的小姑娘呢?”

水晶灯的光芒仿佛瞬间凝固。王哥举着的红酒瓶停在半空,酒液顺着瓶颈往下滴,在桌布上洇出个深色的圆点,像滴没擦干净的血。服务员端着的果盘“咚”地撞在门框上,圣女果滚得满地都是,红色的果实在地毯上弹跳,像一颗颗慌乱的心脏。

张兰的鎏金酒杯在唇边顿了顿,杯沿的口红印突然显得有些歪斜。她嗤笑一声,烟灰落在香奈儿套装的白色袖口上,烫出个小黑点:“年轻漂亮能当饭吃?等你到我这年纪就知道,小姑娘们只会伸手要钱,我现在有两套房、存款七位数,找个有钱的是强强联合,她们有什么?脸蛋能当房产证用?”她的指甲在红木桌面上划出轻响,水晶美甲的尖端正对着林晓,“我前夫就是穷大方!当初图他对我好,结果呢?离婚时连套四十平的老破小都分不起!他以为给我煮碗面加个蛋就是爱情?我现在一支口红顶他半个月工资,这才叫踏实!”

林晓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落在沙角落的香奈儿包上——刚才帮张兰捡掉在地上的纸巾时,她瞥见包侧的夹层里露出半截旧照片,边角磨得白,照片上的年轻男人穿着洗得白的工装,正给扎马尾辫的女孩递冰棍,女孩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手里的冰棍冒着白气,在照片上留下淡淡的水渍。而那个女孩,眉眼间分明就是年轻时的张兰。

第二节:旧照片里的冰棍

王哥借着倒酒的功夫,一把拽住林晓的手腕,把她拉到包厢外的走廊。消防通道的应急灯在头顶闪着暗红的光,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声音压得像团浸了水的棉花:“你这小姑娘,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张姐的前夫叫周建斌,当年是机床厂的技术员,人老实得像块榆木疙瘩,跟现在张姐嘴里的‘穷鬼’,根本不是一个人。”

林晓的背靠在冰凉的瓷砖墙上,走廊尽头的安全出口指示牌泛着绿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王哥从烟盒里抽出支烟,刚要点燃,又想起林晓是刚毕业的小姑娘,赶紧塞回去,手指在烟盒上摩挲着:“他们结婚那年,周建斌家穷得连彩礼都拿不出,张姐偷了家里的存折给他凑钱,存折上的名字还是她妈的,她跟周建斌说‘我图你对我好,钱我们以后一起赚’——那时候的张姐,穿洗得白的牛仔裤,扎着马尾辫,眼里的光比现在包厢里的水晶灯还亮。”

烟味还在空气里飘,林晓仿佛看见二十年前的机床厂门口,年轻的张兰踮着脚,把存折塞进周建斌手里,阳光落在她的梢,镀上层金边。王哥说,周建斌的技术是厂里最好的,当年深圳有家大厂来挖他,月薪是当时的五倍,可张兰那时候怀了孕,孕吐反应大,整夜睡不着,周建斌就放弃了机会,守着机床厂的铁饭碗,说“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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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后来怎么离婚了?”林晓的手指在安全出口的金属把手上抠着,冰凉的触感顺着指尖爬上来,冻得她指尖麻。

“机床厂倒闭那年,周建斌下了岗,”王哥的声音突然沉下去,像掉进了深潭,“张姐在市当收银员,一个月就两千多块,周建斌白天去工地扛钢筋,晚上开网约车,天天累得倒头就睡,连袜子都来不及脱。有次张姐四十岁生日,跟他说想要支迪奥,说‘同事都有,我也想试试’,周建斌揣着攒了半个月的钱,在商场柜台前站了半小时,最后却买了支三十块的冒牌货——他舍不得,想把钱省下来给孩子交学费。”王哥顿了顿,喉结滚了滚,“张姐当场就把口红扔在地上,踩得稀碎,说‘我跟着你不是为了用假货的!我受够了穷日子!’”

走廊里突然传来“嗒嗒”的高跟鞋声,张兰的身影出现在拐角,手机贴在耳边,声音压得极低,和刚才在包厢里的嚣张判若两人:“妈,建斌的腰椎药买了吗?别告诉他是我让买的,就说是社区的福利……嗯,他那腰不好,别让他开网约车了,我托人给他找了个仓库管理员的活,轻松点,不用熬夜……什么?他不愿意?就说……就说我欠他的,让他给我个还债的机会。”

林晓赶紧躲进消防通道,门缝里看见张兰挂了电话,从包里掏出支烟,打火机打了三次才点燃,烟雾缭绕中,她的肩膀微微抖,水晶美甲深深掐进掌心——刚才在包厢里说“一支口红顶他半个月工资”的女人,此刻却在为前夫的腰椎药和工作费尽心思。

回到包厢时,张兰已经重新端起鎏金酒杯,和客户碰杯的笑声脆得像玻璃相击,仿佛刚才走廊里的脆弱是林晓的错觉。可林晓的目光落在她包上的红绳上,突然明白那不是夜市买的——王哥说过,周建斌的父亲是老木匠,当年给他们做的婚床,床头上就刻着这样的红绳结,寓意“永结同心”,后来婚床卖了,张姐却把床头的红绳结拆下来,缠在了包上。

第三节:仓库里的电热毯

饭局散场时,林晓故意磨磨蹭蹭收拾东西,等其他人都走了,才看见张兰站在酒店门口的梧桐树下,背对着她,手机屏幕亮着,映得她的脸有些白。林晓悄悄走近,看见屏幕上是张仓库的照片:昏暗的仓库里堆着些纸箱,最上面放着一床蓝格子电热毯,电源线的接头处缠着圈胶布,边缘都泛白了——林晓认得这床电热毯,去年她去机床厂社区采访时,见过周建斌裹着它在门卫室打盹,说“这床毯子里有太阳的味道”。

“张姐,需要送你一程吗?我开车了。”林晓的声音突然响起,张兰吓了一跳,手里的鎏金酒杯差点滑落,酒液溅在她的香奈儿套装上,留下片暗红的印子。

张兰的假睫毛颤了颤,赶紧把手机塞进包的夹层,语气又恢复了之前的冷淡:“不用,我司机在等。”她的目光越过林晓的肩膀,落在远处的公交车站,那里有个穿军大衣的身影在徘徊,手里提着个保温桶,军大衣的领口沾满了灰尘,风吹得他的衣角翻飞,像尊落满霜的雕像。

林晓的心跳突然加——那是周建斌。她在社区采访时和他聊过,他腰不好,总是弓着背,却会每天给流浪猫喂火腿肠,说“都是讨生活的,不容易”。此刻他手里的保温桶口冒着白气,显然是刚做好的热汤,却只是远远地站着,没敢过来。

“张姐,”林晓的手指在羽绒服口袋里攥得白,指甲掐进掌心,“您仓库里的电热毯,是周大哥的吧?去年我在社区见过他用。”

张兰的高跟鞋在地上碾出个小坑,香奈儿包上的红绳晃了晃,像根跳动的心脏血管:“社区的,没人要就放那儿了,谁知道是他的。”她的声音突然拔高,带着点慌乱,“小姑娘,别总盯着别人的事,先管好自己吧!免得以后跟我一样,为了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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