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定风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看着林夕月问道:
“月月,三天后,我们在小食堂举办婚礼可以吗?到时候,我们团长会亲自主持。”
林夕月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笑容灿烂。
“好啊,到时候我想办法搞来一头猪,给大家上个荤菜,好好热闹热闹!”
见媳妇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了,袁定风心情格外愉悦。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自制的布包,递给了林夕月,眼神温柔。
“月月,这是我当兵之后攒下来的钱和票。
平时我也没什么花销,除了给了爱萍几百,还有每个月都拿出一部分,寄给一些有困难的烈士军属。
剩下的都在这儿了,要添置什么,你看着办吧,咱们家你当家。
不用节省,我每个月还有津贴和奖金下来。”
林夕月打开数了数,大概有个六百多块,还有一些常用的票。
她把钱收起来,放进口袋。
当初,卖掉供销社和林父的工作,以及林家宅子的钱,共计oo块。
那钱袁爱萍说什么都不要,全部留给了她。
袁爱萍同意拿走的,只有他们夫妻卖工作的oo块。
另外,林夕月手里,还有从林母那里,讨回来的两千多块,因此,她实际上是个隐形的小富婆。
她们姑嫂其实都比袁定风有钱。
就在林夕月几人忙碌婚礼时,于书亮终于回来了。
想到那个只见过一次的亲生女儿,他有些近乡情怯。
明日就是女儿的婚礼,他想以父亲的身份参加,又怕女儿怨恨他,不肯认他。
做事向来雷厉风行的于书亮,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犹豫不决,踌躇不前。
坐在客厅的沙上,于书亮环视一圈,头一次觉得,这栋二层小楼是如此空旷,走路说话居然都有回音。
他老了,也想身边能有个人,陪他好好说说话。
这时,院门外传来清脆的女声,“爹,我来看你了,开门呀!”
警卫员从厨房出来,犹豫着问道,“长,我去开门?”
“去吧!”于书亮眉头皱起,面色有些不悦。
很快,大门被人推开。
一位梳着齐耳短,浓眉大眼,身穿列宁装的青年女子,快步走了进来,笑声中带着谄媚。
“爹,我来看你了。”
看着又不请自来的冯红梅,于书亮面色严肃道,“不是说过了,不要叫我爹吗?”
于书亮资助过十几位烈士遗孤。
那些孩子们长大后,男孩子大都继承父志当了兵。
女孩子有的嫁人了,有的当了文艺兵,有的则在其他岗位光热。
这些人中,唯独一人比较特殊,就是眼前的冯红梅。
她不是烈士遗孤,而是于书亮一个远房表哥的孩子。
因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冯红梅没人照顾,几乎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于书亮偶尔得知后,寄钱请人照顾了几年,其实也只有五年而已。
冯红梅十六岁时,被村上一个二流子缠上了,就辗转找到了他。
他给这孩子安排了一个军人服务社的售货员工作。
只是,几番接触下来,这孩子给他的感官非常不好。
因为冯红梅总是对外自称,是他于书亮的女儿。
虽然,于书亮的确资助了不少孩子,但他只负责出钱,并不算收养。
那些孩子们,依旧生活在各自的家乡,有他们的爹妈。
现在,他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更不可能承认收养过冯红梅,让她占据自己女儿的位置。
在警卫员面前被训斥,冯红梅觉得没面子,心中格外恼怒。
但她面上不显,只语气分外委屈,软软的撒着娇。
“是爹你出钱把我养大的,我为什么不能喊你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