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还准备了张银行卡,卡里有五万,也是捐款。
但李招娣坚决不肯要:“社会上捐款捐物的好心人已经够多了,孩子们现在过得也比之前好多了,你还要还房贷,你自己留着吧。”
金希不愿意:“那就当给你的,你看你这件棉袄穿几年了还在穿?你穿好点吃好点,别让我担心。”
“不行不行,你是姐姐还是我是姐姐?”李招娣急眼了,搬出姐姐身份来压她。
金希无奈,後来还是偷偷将银行卡塞进了姐姐的包里。
姐姐走後,金希盯着空旷了许多的书架,想着要再买些书给它填满,便先动手分类整理归纳了一遍。
在拿最上面一层中的两本书时不小心将旁边的笔记本碰掉在了地上。
那是她高中时记录一些随笔或者看书时写些感悟的本子,读研时她偶然想起来翻过两页,或许是时过境迁的缘故,许多句子她读起来都莫名羞耻,因此就搁置在一边再也没看过。
但现在这个本子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希发现本子中似乎夹了封信,信封漏出了一角。
她愣了愣,许多原本遗忘的画面纷至沓来,大巴车,城郊公路,手电筒,以及坐在大巴车上握着笔满怀憧憬的少女。
那是她高三那年参加竞赛後,在返程的大巴车上写的。
金希静默了一瞬,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封信,坐到了一旁的摇摇椅上。
封面是年少时带着清秀又带着几分稚嫩的字迹——给十年後的我自己的一封信。
十年啊,金希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发现自己好像失约了。
晚了几年应该没关系吧?
她有些忐忑地打开了那封信,随後就被第一句逗笑了:
[你现在几岁?反正肯定不会是28,我就知道你绝对不会准时看这封信!]
金希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觉得这幼稚的小孩儿是真不给人面子。
[不过算啦,原谅你啦。你这个人就是不爱记这种浪漫的有仪式感的小事。信可以忘,我们的目标没忘就行。
下面正式认识一下吧,金希,你好呀!
我可以这样叫你吧?你如果到现在都没改名我真的会鄙视你的。
真的很好奇你现在是什麽样子,在哪里生活,开不开心。
不过我想,只要你能离开老家应该就会是开心的吧,外面的日子不管如何艰难总不会比家中更难熬。
我对你的要求很高的,你要有一份坐在那些高楼大厦里的工作,要赚很多的钱,我想想,一个月要三千?不行,四千吧!
要多看书,锻炼身体,要多照顾姐姐,和静静做一辈子好朋友,要把生活过得多姿多彩。
你不要让我失望哦!
不过如果你没能拥有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也没关系,我不怪你,你也要爱自己,只要你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个角落不愿意妥协,我就会是你永远的战友。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你幸福的人,而为了你的幸福,我也会一直努力下去!
——盼盼2011。9。15]
金希摩梭着落款名字,真的是好久没见到或听到这两个字了。好日子过久了,曾经那些不愉快的回忆就会像是罩上了一层朦胧的纱,她站在这头望过去,如雾似幻,有时恍惚间像是窥探别人的人生。
但她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初心,她耗尽前半生所追求的无非是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她可以拥有拒绝一切不喜欢的人或者事物的权力,可以在这世间畅快地奔跑与呼吸。
午後的阳光穿透窗户,映在泛黄的信纸上。
金希探过身子拿起茶几上的笔,摇摇椅随之摆动,金希笑了下,笔尖转了两圈,郑重地在信的末尾写下了:“谢谢你,我们都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