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瞳发了会儿呆。
很明显,岳山原并不认识红毛,红毛也没有认出岳山原。可如果兴瞳猜的没错丶红毛也没有撒谎,这两个人本该是孤儿院中一起长大的朋友。
难道是我想错了。
还有,红毛的记忆片段和其他人的也对不上,这又是为什麽?
刘言突然拽了拽他:“哥哥,这是你的东西吗。”
兴瞳低下头,脚边浮着一个游泳圈,里面装满零食。
“是我的。”他把零食都拿出来,让幼崽挑,拿到最後,发现最下面有一只白色丶长条状的毛绒玩具——是之前岳山原找钥匙的时候发现的那只。
“它是什麽?”刘言好奇地问。
“一只毛毛虫,”兴瞳想了想,“长大以後会变成蝴蝶。”
刘言露出嫌弃的表情:“虫子?好可怕,我喜欢小羊,没有过毛毛虫玩具呀。”
兴瞳:“……”
他把这只毛毛虫和玻璃瓶都收起来,然後摸了摸幼崽的头发:“你要消失了……害怕吗?”
刘言摇摇头:“不怕,之前每隔几个月我都会被捅死一次——那个人引诱大家来杀我,杀了我之後,他们就会回到轮回的起点……我已经习惯啦。而且,我连累了那麽多人。”
兴瞳不知道该说什麽,最终,他只来得及抱了抱幼崽,紧接着就被抛回现实。
一切都结束了。
一只与衆不同的人类幼崽,和一位平庸的作家。
兴瞳擦了擦额头的汗,收拾掉进入情景前没来得及吃的早饭,把星芒水螅和蚌裂珠放到地下室,掏出毛毛虫玩具摆在卧室的一角——然後飞快掏出笔记本。
【证据7】他肩膀处的骨头很硬,绝不是人类的硬度。
【证据8】我引诱了他,而他没有避开。
【证据9】我曾经在十年前标记过他(那时我似乎有很多触手,触手上长着很多黄色的眼睛,而他的灵感印记和那些眼睛的形状一模一样)。
写完最後一点,兴瞳略微愣了愣,但很快就抛到脑後,并开始着手给证据们添加细节——他太过入迷,甚至画了几幅简图来描述,也因此没有注意到窗外引擎轰鸣的巨大声响。
是他。
那位被岳山原派来带兴瞳接受“印随”检查的後勤同事。下车以後,他头两步还走得很急,走着走着,却突然忘记了自己来这里干些什麽。
他迷茫地看了看眼前的房子,然後恍然大悟——哦,对了,我刚刚带这个人去做了检查,现在检查已经做完,我把他送回家了。他耸耸肩,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重新上车发动引擎,安心地准备下班。
他走後二十分钟,两辆摩托车呼啸驶入。
岳山原把钥匙扔给米奇,走到门口却进不了———因为一个很眼熟的胖子正指挥着手下员工往他们家擡床垫。
“兴瞳,兴瞳在吗?!下来开个门……诶,长官你怎麽在这?”阿尔德·波维奇——刚从73号公路旅馆脱险的胖子——他竟然是镇上家具卖场的老板。
岳山原看着那些堆积如山的东西,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等等,是丶是我买的……都是我买的。”兴瞳终于听到声响,慌忙藏好笔记本下楼,他跑的有些急,迎面撞上正要进门的某人。
“跑什麽。”岳山原差点被他撞下台阶,退了两步才把人兜住。
兴瞳揉了揉鼻梁,现实中一照面,才突然想起还没好好道过谢。他爱惜地抚了下羽绒服的衣摆:“您的礼物……我很喜欢。”
岳山原什麽也没说,只伸出一只手,替兴瞳拉上了领口处的拉链。
一旁,胖子有点等不及了,大呼小叫地催促他们进屋。
转身的瞬间,兴瞳神秘地笑了一下——那笑浅淡,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于是就这样,日暮时分,杰克在吆喝卖冰激凌,苔丝女士又开始烤红薯,而他领着一群人上楼,着手布置属于他们的小窝。刘言的故事让他感到悲伤,现在那悲伤却几乎完全散去——
这大概,就是每一位枫糖镇民都具有的美德。
“覆写记忆,让你们永远臣服于我。”
“记忆构成一个人的全部,假如我是神,这将是一段创造生命的旅途。”
——《枫糖镇纪实第二册》,裂的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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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明天见~
稍稍修改了一下,这次应该没歧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