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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第1页)

爱·恋

沈之行的母亲严歌,在沈之行四岁时与沈之行的父亲沈复离了婚。

离异後,严歌独自带着沈之行东奔西跑,颠沛流离。

日子过得非常仓皇,当年沈之行初中毕业,严歌因工作变动将他带到国外读高中。

後来沈之行高中毕业,严歌再次将沈之行带回国内生活。

自沈之行成年满18岁後,严歌再也没有和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住过。

一方面沈之行自小习惯独居,另外一方面严歌因为要经常出差也不方便,她住酒店的时候多。

这天,严歌得了半天闲,来玫瑰湾132号看沈之行。

恰好也是周末,沈之行刚起床吃完面包,就听到敲门声。

“妈,你怎麽来了?”沈之行问。

“瞧你这话说的,我当来是来看你的啊!”严歌兴致很高,熟练地换鞋,将皮包放在进门的玄关柜子上。

公寓面积本来不大,如今被沈之行塞满了厚薄不同的书,更显得局促狭小。

严歌内心叹气,心疼沈之行一个人住在这麽杳无人烟的狭仄地方。

“妈,你喝茶还是咖啡?”沈之行问。

“茶吧,给我泡浓一点。”严歌脚弯腰帮沈之行捡起掉在地上的书。

沈之行将泡好的茶放在客厅的餐桌上,严歌饶有兴趣指着角落里的猫问:“这只小三花猫,长这麽大了?”

“嗯。”沈之行淡淡回。

严歌边喝茶,有意望了一眼沈之行。

他的语气永远这麽淡,脸色永远这麽静。

眉眼虽清秀,面庞却无喜。

严歌不由得想起四岁之前的沈之行,那时候她的儿子长得肥嘟嘟,白胖胖,眼睛又大又亮,聪明可爱至极。

儿子小小的白胖手,会在她的脸上,调皮地戳来戳去,然後说一些叽里咕噜的小孩话。

四岁前,她的儿子会笑,会调皮捣蛋,会捉弄人,有点像一头猛劲的小野兽。

可惜,四岁後,严歌很少见沈之行那种不拘放松的笑容。

虽然他们是母子,可严歌总能感到他们之间的疏离。

沈之行孤僻冷淡,话也少,很少和她主动聊天,更不用说谈心这种推心置腹的对话。

随着岁月的流逝,严歌感觉沈之行离她越来越远。

人到中年,严歌在外面是精明强干的女高管,但也愈发体味到人世的炎凉与孤独。

“小行,上次你给我发了一张搬到云霄天府的照片,我找你徐叔叔又去看了一眼,环境不错,离学校也近。你什麽时候正式搬过去,我看你的大部分东西都还在这里。”严歌放下茶杯说。

“过一段时间再搬吧。”沈之行回复。

相较于刚刚离婚那会憔悴不堪的模样,现在的严歌神采奕奕,仿佛已经忘记了那个曾经令她厌恶的前夫。

“小然看上去阳光开朗,人也挺好,我看他倒是蛮欢迎你。”严歌对徐清然的印象不错,“以後我们都是一家人了,这可真是缘分!”

“一家人”三个字像一根针,刺痛了沈之行的心。

严歌察觉他脸色不好,忙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沈之行淡淡摇头:“我论文还有一点,等写完了,我再搬吧。”

严歌还以为他不愿意搬过去,她知道她的儿子独居惯了,可一个人住在这样偏僻凄冷的地方,她实在不忍心。

“小行,在学校里不要光顾着学习,你现在可以找对象了。”严歌努力地作出轻松的样子,微笑提醒他。

沈之行脸色冷淡,沉默不予回应。

严歌说:“妈不会逼你,其实缘分很奇妙,说不准哪天就遇到合适的呢。”

沈之行浅浅地点头:“嗯,妈,我知道了。”

沈之行的笔记本电脑在客厅的茶几上,旁边是凌乱的书和笔。

严歌见他要去写论文,她也不便再多打扰他。

临走,严歌嘱咐了他一些生活琐事,便离开了。

屋内一下子变得非常清冷,小三花猫“小怂蛋”不知何时爬上沈之行的腿间,喵喵地撒娇。

沈之行摸小怂蛋的脑袋,小猫伸出粉色肉爪卖萌。

沈之行手指调皮地捏了一下小怂蛋的猫耳。

论文的绪论丶中英文摘要丶主体内容已经写完了,剩下最後的参考书目没写。

而这一点,对沈之行来说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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