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有听说这种外国狗很多都是用来做警犬的,现在这么一看果然很有用嘛!
上回那姑娘倒他家园子里,大黄愣是一声狗叫都没有。
现在看来这么一个小狗崽子,这会儿已经要呲牙汪汪叫着往前冲出去咬人了,得亏金大有眼疾手快把狗崽子抱了起来。
可不能给咬坏了,万一真的还有悬赏寻人启事哩!上回那个,也得亏他哪怕差点被吓死也没有惊慌失措一锄头敲下去。
金大有提醒儿子:“建军,你小心点,莫伤到人啊。”
“晓得。”金建军壮着胆子靠近,但也没敢靠太近,只是伸了铲子碰碰地上的人,“嗨!醒醒……活着的么?”
这会儿金建军看得更清楚些,这人长着长头发,皮肤很白,留着胡子,是个男的,还躺得板正,这身上穿的暗红的衣服纹着龙。
嘶——还真像他妈说的有点像寿衣啊!
瞬间一种毛骨悚然的阴冷爬上金建军后背,这……这该不会真是个死人吧!
艹!是谁!哪个龟儿子看到他家又包地了,见不得好,摆了个死人在他家地头!
一瞬间,怒意取代了原本的害怕,金建军都想现在立刻就冲去村里开广播大喇叭骂人了,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东西,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作者有话说:大家看文可以放心,渺渺恨死这些人了,就是到了现代也不会和他们有一丝和谐共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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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俨和姚书嘉是住对门的邻居,青梅与竹马,却从不两小无猜,他们就像天生是用来对照的两个极端。
周俨是天才,长得好看,成绩拔尖,是老师家长的骄傲,众星捧月,那么耀眼。
姚书嘉却那么普通,不聪明不漂亮,站在万丈光芒的周俨身边就像暗沉粗糙的沙砾。
姚书嘉愿意接受自己的平庸,可她的父母不接受。
她的暗淡狼狈周俨全都见过——
当她举着80分的卷子被罚跪在冰天雪地中,精致漂亮的小男孩,睁着琥珀琉璃一样好看的瞳仁站在她面前天真地问:“姚书嘉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卷子都没有满分。”
她也偷偷听过高傲的少年仰着头慵懒肆意地调笑:“姚书嘉天天在家挨骂挨罚,那么简单的题都不会,我在隔壁都听烦了,有时候真想搬家。”
从此学习烂脑子笨的形象伴随了她的整个学生时代,少女的敏感脆弱却谁都不曾知晓。
姚书嘉恨父母,也讨厌周俨,很讨厌。
她极力挣脱,逃出原生家庭,也摆脱周俨这个伴随她整个年少时期的阴影。
两人很多年没有联系,直到因工作再次相遇。
周俨依旧是那个天之骄子,事业有成,成熟稳重,身边追求者络绎不绝,可他都不在意。
姚书嘉知道自己病了,病得不轻,她怀着隐秘阴暗的心思接近周俨,意外发现他并不排斥她的蓄意靠近,于是他们暧昧、恋爱、同居,水到渠成,像所有相爱的情侣一样。
然后周俨竟然向她求婚了。
“我原本只想脱敏救治自己,是你硬要撞上来。”
***
婚后周俨家里多了个女主人,妻子性格温吞但细腻,温声细语,看他的眼神总是那么专注。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做饭、洗澡、睡觉,做最亲密无间的事,他爱有她一起的生活,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感情还可以这般热烈。
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这样携手一生时,妻子提出了离婚,无论周俨如何卑微恳求她都不肯回头。
周俨打死都不肯离,直到有一天无意间看到了妻子和心理医生的聊天记录……
周俨发了大疯。
年少得志拥有一切,高傲自满,从不曾低头看过一眼那时爱人的痛苦。
原来她的爱可以由恨伪装而来。
“天上的皎月,原来你也不过如此。”
内心阴暗爬行想摘高岭之花尝尝鲜尝完就丢的普通平凡女主×天之骄子下了神坛之后恨不得变身成狗的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