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一行四人就回家了。
路上,王志强夸道:
“上一次在沙漠,我以为嫂子能脱困只是运气好,没想到嫂子功夫真的厉害,要不然,我们赶回来,也不一定来得及救下你们!”
“我功夫一般啦,只是出其不意,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觉得我是一介弱质女流,轻视我,我才有机会下手。
如果正常对敌,他们身强力壮,我也不一定打得过他们。”
沈知棠谦虚道。
“棠棠平时上班后,还会逮着我练习拳脚功夫,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
伍远征感慨。
“棠棠,以前上学时,我以为你最擅长的就是读书、弹琴、画画,没想到你连拳脚功夫都会,连着两次,都是你救了我,要不是你,我就惨了。”
茹云也是一阵后怕。
“现在社会上不太平,茹云,要不以后我也教你一些防身术,可以自保。”
王志强受到启,问茹云。
“行,我先和棠棠学几招,她应该最有心得。后面你有空再教我。”
茹云觉得自己战斗力很弱,一口应允。
回到招待所,茹云果然找沈知棠探讨女子防身术,沈知棠教了她三招:
插眼、击鼻、踢裆。
茹云尝试着练习起来。
“茹云,其实这三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招,也是保命绝招,我一定要教会你!”
沈知棠一本正经地卖起了关子。
“什么保命绝招?快说!”
茹云已经迫不及待要知道答案了。
“保命绝招就是:‘当当当当’,打不过就跑!”
沈知棠哈哈大笑。
茹云开始听了一脸懵,回味过来,也忍不住笑起来,二人都笑倒在床上。
“不对,棠棠,跑是跑,但是我跑不过坏人,你知道的,我以前在学校期末考体育,一百米只能跑秒多。
咱们学校的男同学,一百米跑秒以内的比比皆是。
真要遇到歹人,我足狂奔也跑不过他们。”
“也是,这是男女之间体能上的显着区别。”沈知棠思忖后,突然一拍脑袋,说,“茹云,我送你一件保命神器吧!”
“什么?你还有保命神器?”
茹云好奇。
“喏,这是电击棍,只要贴紧对方皮肤,一按这个开头,对方就会被电击倒。
别看这玩意小,它能击倒一头猪呢!”
沈知棠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电击棍,打开开关,电火花闪烁,出“啪啪”声。
这是她在沪上囤货时,无意中现一家电器店有这玩意,开始店主不肯卖,说是自己防身用的,无意中放在柜台上,没想到被沈知棠识货认出来。
最终,沈知棠用钞能力说服了店主,她花了大价钱,用一百元一个,买了三个。
之前在沙漠里没用,是因为电击棍一次只能击倒一人,面对亡命之徒,还是掏枪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