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谴
很难说清楚,为何其馀的花在思南城也开得很好,只是没有丹桂那样好。
在很早之前,玛瑙园的丹桂就开得冠绝思南城了,天生一副冷姿态,被西风一吹一拂过,就酿就了玛瑙园一园子的彻骨浓香,每逢雨打风吹,更是要铺落一地。
踩上去,鞋面衣摆都携着寒冷的幽香。
玛瑙园的颜色都太深太沉,如此就如同思南城绵延嗔痴的情爱故事,讲究的是生生死死,恨恨怨怨,她们好似有说不完的故事,唱不休的爱而不得。
这座城,原先是一个太子的封地,而他,是思南城爱而不得的鼻祖。
明妧贞停下手上要吃茶的动作,垂泪眼亮亮的,却显得脸色越发苍白,她好奇这段故事,没有人不喜欢听故事,更何况女爱男欢,经久不散。
栖弄也不弄旁边伸过来的丹桂,她抓了一捧,也顺势坐到万聊息身边,用肩膀蹭了她一下,随後焦急地道:“然後呢?”
万聊息挑挑眉,慢悠悠吃了茶,又放下茶盏,继续说道。
“那个太子,已经记不清名字了,只记得封号,单字锦。他原本是做皇帝的不二之选,然而万事都不是千帆算计万般筹谋才得成的,历史,有些时候更擅长出其不意。”
还未来得及即位,就被自己的叔叔起兵抢先,变作了锦太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皇帝有着历史上许多皇帝的通病,先贤明後昏庸,他不修长生道,偏生爱着锦太子万红丛中一点绿的清冷不甘。
可人心往往不比肉身,是个捉拿不住的东西。
锦太子恨都来不及,更遑论是爱,他如何会去爱一个用死折辱他的人?
诱哄强迫,什麽招数都用尽了,爱没得到,人倒是自戕了几回。
“後来呢?”茶胭也起了兴趣,这太子也忒倒霉,遇见了一个疯子,就连体面的叔侄都难做。
“後来,後来啊,还是那句话……”万聊息拨了拨自己腰间玉佩的流苏,“人心比肉身,更难捉拿不住。”
锦太子曾跪于大殿之外,说来也巧,当时康南郡主路过,见到夜深露重的,还有人跪在大殿之外,心中难免生了恻隐之心,将自己的大氅解下来,给了锦太子,叫他先走,万事有她。
康南郡主其人,史书记载寥寥。
长公主之女,帝甚爱之,父不详,殁于永和三年。
最抓人耳目的是,皇帝曾经的一句,“朕若有康南为子,何须皇子?”
锦太子常常在宫中,康南郡主也常常出入宫中,久而久之,两人就相识了。
锦太子总是不甘,他深知独属于自己的筹码,却也只有一张脸,他想要出宫,想要自由,就要将一张脸用到极致,可他不肯向皇帝自荐枕席,康南郡主却是最好的选择。
後面的事情,无论是夜奔出逃,亦或者守城不弃,都有康南郡主的影子。
她仿佛是锦太子舍不下的笔触,既贯穿了他的屈辱,又与他共荣。
只是,只是……
只是血脉至亲,除却世俗,又是无形的天堑。她也只能是他缠绵病榻之时,笔耕不辍之下,永远高洁明亮的云中月。
康南郡主离世之时,年岁不过二十,那时候丹桂正盛,浓香震天,雨落了一夜,风吹了一夜。
锦太子也从此缠绵病榻,呕血不止,三年之後,在丹桂正盛之时,也去了。
“我小时候,听过她们话本上的故事。思南城,每个茶馆都有人会说的。”万聊息想了想,学着说书人的口吻,徐徐道来。
那夜丹桂绵长,康南握着我的手,与我说,“我死之後,你若思念我,就手植一棵桂树。一年为我流一次泪,三年之後,你就将我忘了吧……”
我平静又心碎地想,你原来是这样狠心的人,要叫我为你痛心三年。
一阵风穿过半月门,将丹桂送至了小亭之中,卷起来,从衆人的脚边珊珊而过,浸在雨水里的丹桂,香的冷而沉重。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用‘我’做主角的话本。”栖弄蹙了蹙眉,她的眉宇里好似真的尝到了绵绵的恨意和呕血的爱意,“当真是……当真是……”
她说不出来,都太苍白了,没有什麽形容可以配得上。
叫人久久无法平静。
三年太少,只不过是丹桂开了三回。三年太多,日升月落了统共一千零九十五次。
脚踩在落花上的感觉很微妙,微妙地让沈微总想到天上宫阙下红艳艳的枫林,他在里面穿梭过许多回,踩得底下的枫叶硕硕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