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黎细揉好两个小雪球,把它们堆放在一起。一个小雪人的身体就的做好。
又翻出自己的书包,把涂卡笔的笔芯带短两小节,给小雪人当眼睛。
“太丑了。”说着黎细就一拳打散了自己刚堆的小雪人。
林重帮黎细揉完腿,就静静的坐在他的身边,不说话,陪着黎细一起淋雪。
黎细看着自己面前的雪景:“雪看多了也并没有多好看呀,古人赏雪到底有何乐趣?”
“乐趣在于,陪着赏雪的人。”林重回答:“共赏雪,乐趣在于共赏,有知己相陪,赏诗品茶,就算再无趣的景,应该也会看出别人的风味吧。”
“说的也是。”黎细扭头看看林重。
林重的发型从始至终都没有变,一直保持着寸头。雪飘落到他的头上,看着有堆积的迹象。
黎细说:“你去把屋里的吉他给拿出来。”
林重没有问为什麽,只是说了一句好,就跑去屋里拿吉他了。
等林重拿完吉他回来,黎细擡手接住雪说:“向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黎细笑眯眯地看着林重:“阿重,奏乐!”
林重笑了笑,手指拨动了琴弦。
其实他的脑子里并没有想好弹什麽曲子,但当手覆盖在琴弦的时候就自然而然的弹出了声音。
黎细跟随着柔声的吉他声也大声地唱了出来:“那年的春雨,姗姗来着迟,一连就把,它迟到的,全部给补给。”
在烂尾楼唱烂尾楼,在冬季的下雪唱春季的春雨。
大雪纷飞,大声歌唱,冬风狂吹。
一个动嘴,一个冻手,简直就是智障行为。
雪落在吉他上,很快就融化成了水。
吉他不能沾水,但是比起放在角落里落灰,不如让它也活一回。
如果生命只能燃烧一次,那就让它燃烧的更旺烈些吧。
林重也张嘴和黎细合唱了起来:“我想要拥抱春风,藏到怀里,这样我心中就拥有了春天到来的痕迹。”
两人四目相对,这一刻,雪在安静的飘落,只有歌唱声和吉他声,彼此的世界里只有对方的眼睛。
夜晚的冬风吹得越来越狂,雪飘到脸上,简直就像是被刀割了一样。
但两人并没有停止唱歌,反而越唱声音越洪亮:“我身在一片荒凉,但因为春雨,即也开始野蛮生长,黎明时的春雨,使荒凉长出了玉苕,使我有了新的生命!”
明明只有两个人在唱,声音并不会有多大。
但这一刻,这道歌声却格外的响亮,震耳欲聋。
十七八岁的少年,就应该趁着这个风华正茂的年纪,去做一些不被人理解的傻事。
雨中奔跑,大雪咏唱,也只有在这个年纪去做才有感觉,才最值得去回忆。
不能说浪费青春,因为每个人的青春是不一样;只能说去珍惜,珍惜我们可以得到的青春,珍惜青春的每一天。
黄金一般的年纪,黄金一般的时刻,身边有一个陪自己能在狂风大雪中做傻事的人,是多麽的珍贵。
“你是我的春风,你是我的春雨,你是我黎明时的细雨”
歌声很小,但却又很响。
响的是这一刻震耳欲聋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