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奉钧拿了居家服,清晨一大早起来跑步,围着环山公园跑了一圈儿,跑得一身臭汗,准备洗澡换衣服,刚走到浴室门口,就怔了一下。
侧过身,好笑地看她,对待她的无理取闹,还算有耐心,“为什麽啊?”
宋羡好蛮不讲理,“哪有那麽多为什麽?不许就是不许,你再这样的话,以後就别想碰我了。”
高奉钧噗嗤一声笑了,“怎麽突然脾气那麽大?是因为我早晨没陪你睡懒觉?”
他继续追问。
宋羡好看着精神抖擞,没有丝毫倦怠之意的高奉钧,关于自己这两年体力在走下坡路,并且精力没有他旺盛这件事儿,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她咬牙切齿了一阵儿,梗着脖子瞪眼,“让你别问就别问,真是懒得理你。”
说吧“哼”了一声,转身就往浴室走,脾气很大似的用力合上浴室门,只听“啪”一声,高奉钧一个人被留在外头,实在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能在风中任意凌乱……
许久,他才叹了口气,摇摇头,看一眼碎了一地的玻璃杯,早晨走的时候,才放6点钟,怕影响她休息,就没收拾。
方才她赤着脚走来走去,还真是胆大妄为。
想到这里,高奉钧就开始收拾床头边,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儿……
洗完澡後,宋羡好才感觉精神好了许多,她换上宽松的无袖家居服。
赤着脚经过全身镜跟前,突然,像发现什麽似的,擡起手腕,竟然有五根淡淡的手指印……
赶紧又擡了另外一只纤细手腕,果然,这只手腕也青了一片,显然是某人不小心留下的战绩。
在遇到高奉钧之前,她只在“娇妻文学”的小说里,才见过这种桥段。
没想到啊,原来不是夸张,也不是幻想,都是作者的经验之谈……
宋羡好并没有觉得脸红心跳,反倒有些嗤之以鼻,别看高奉钧整天衣冠楚楚,看起来很斯文,很清爽,但骨子里,是个有点暴t力倾向的,死装死装的老流氓。
所以看人,一定不能被表面所迷惑。
用个很专业的词,叫什麽来着?
长得像个食草系,实际是个食肉系?
这厢,宋羡好虽然磨磨唧唧,但高奉钧准备好早餐的时候,她还是恰到好处的,从浴室里出来。
只见桌子上摆放着豆浆丶油条丶小笼包,还有面包丶牛奶丶海参汤,中西结合,既讲究又精致。
就连一个早餐,都比往常吃的丰盛。
显然,他是刻意讨好,刻意犒劳她昨夜的辛劳。
犒劳是应该犒劳的,但也大可不必做的那麽刻意。
两人心照不宣,宋羡好就有些表情不自然,摸了摸鼻头,轻咳两声,“每次都是第二天才给我准备好吃的,不干活没吃的,是吧?”
高奉钧噗嗤一声笑了,“瞧你,总想那麽多。”
她委屈巴巴的,“你一直都是这麽干的。”
说着,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拿了个包子大口朵颐。
高奉钧看她一眼,漫不经心说:“苏记的包子,以前苏老师傅在天津开过饭店,所以在天津狗不理包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人的口味做了优化,每天队排的跟长龙似的,沈光阳等了两个小时,才买了这一笼……好吃吗?”
宋羡好挑了挑眉梢,“除了有点儿费助理,确实蛮好吃的。”
高奉钧此刻显然不关心费不费助理,左右都是自家兄弟,而且开了高薪,于是对她道:“区区一个苏记的包子,就把你收买了?只要你以後陪我在这边住,一日三餐,整个宁北你想吃什麽,都能送到你嘴边儿……”
说着,推过来海参汤。
“补一补。”